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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中介的好日子到頭了,亂收費現象將整治

一直以來,房產中介巧立名目,胡亂收費的問題都廣受詬病,廣大買房人甚至賣房人都苦不堪言,但是又毫無辦法。不過最近,北京住建委發布檔案,有意打擊房產中介亂收費的現象。

近日,北京市住建委連發 3 個涉及房屋中介的檔案,首次明確了存量房出售、承購經紀服務關係,明晰了房地產經紀機構與房屋買賣當事人權利與義務,意在規範二手房市場。這 3 個檔案將從4月15日起正式執行。

中介費誰來交?

根據住建委的新規,從4.15起,北京的二手房交易中,中介需和買賣雙方分別簽訂合約,中介費用由交易當事人自行約定。不過重點是,同一宗房地產經紀業務只能按照一宗業務收取傭金,不得向委託人增加收費。也就是說,無論中介費用是由雙方共同支付還是由其中一方支付,中介都不能增加收費。

中介費交多少?

交易中協商。目前,國家和北京市規定房地產經紀服務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管理,收費標準由委託和受託雙方,依據服務內容、服務成本、服務品質和市場供求狀況協商確定。

不過,新規也並不是將中介一棍子打死,如果委託後沒有最終與該中介達成交易,也可能要支付相應的中介費。

對於買房人而言,以下幾種情況需要按照合約約定支付中介費。

已經放棄同時委託其它中介買房的權利(獨家委託給某家中介),但在委託期限內卻又通過其它中介買了房;

買房人拒絕與所委託中介介紹的賣房人簽成交合約,但在委託期屆滿後約定時間內又與該賣房人自行成交;

買房人拒絕與委託中介介紹的賣房人簽成合約,但在委託期屆滿後約定時間內又通過其它中介與該賣房人成交。

我們看到,自去年3月份以來,共有532家違規經營的中介機構被注銷備案,351家違規經營的中介門市被關停,240家門市自行關停,對市場違法違規行為形成了有力震懾。可以說,監管部門整治二手房交易市場的決心是有的,也希望我們整個市場會越來越規範,對買房人越來越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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