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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政府發文:支持外商參與雄安新區規劃建設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積極有效利用外資推動經濟高品質發展的實施意見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雄安新區管委會,省政府有關部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促進外資增長若乾措施的通知》(國發〔2017〕39號)和《國務院關於積極有效利用外資推動經濟高品質發展若乾措施的通知》(國發〔2018〕19號)精神,以高水準投資自由化便利化政策推動建立更加公平透明便利、更有吸引力的投資環境,大力提升我省利用外資規模水準,促進經濟高品質發展,結合貫徹落實全省對外開放大會精神,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大幅度放寬市場準入,提升投資自由化水準

  (一)全面落實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切實執行《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8年版)》,負面清單之外的領域,各地各部門不得專門針對外商投資準入進行限制。(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牽頭,省有關部門,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同)政府和雄安新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進一步擴大開放領域。擴大金融領域開放,取消銀行業外資股比限制,將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壽險公司的外資股比放寬至51%。擴大製造業領域開放,取消專用車、新能源汽車外資股比限制,取消船舶、飛機設計、製造、維修等領域限制。放寬基礎設施、商貿流通、文化等服務業和農業、能源資源領域外資準入。(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牽頭,省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深入推動金融業開放創新。支持外資金融機構來我省設立總部或分支機構,鼓勵外資通過多種方式參與省內金融機構改革。按照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有關規定,積極推動有條件的機構投資者獲得投資額度和運營資質,吸引更多境外長期資金投資境內資本市場,構建公開透明、操作便利、風險可控的合格境外投資者制度。加大擬上市企業培育力度,強化河北境外上市股權投資基金對接境外資本市場功能,推動優質企業境外上市。落實銀行業擴大開放有關規定,允許外商獨資銀行和中外合資銀行投資設立、入股我省銀行業金融機構;允許外國銀行分行、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依法開展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業務;簡化外資銀行支行開業許可流程,取消有關業務審批。允許經營時間3年以上的境外保險專業代理、公估機構,以及開業3年以上的在華外資保險公司設立的保險專業代理、公估機構開展相關業務。(省財政廳、省商務廳、人行石家莊中心支行、河北保監局、河北銀監局、河北證監局、省金融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投資便利化水準

  (一)深化外資“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負面清單以外領域外商投資企業商務備案與工商登記“一口辦理”,優化外商投資企業設立程式,減少辦證時間,降低企業成本。在國家級開發區率先深入實施“放管服”改革,普遍推行“證照分離”改革,創新探索事中事後監管制度措施。持續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指導市、縣行政審批局進一步優化審批流程、規範審批行為,加快實現網上受理、網上審批。(省政府辦公廳、省商務廳、省工商局、省編委辦、省法制辦,各市政府和雄安新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便利外商投資企業資金運用。深入推進跨國公司外匯資金集中運營管理試點,推動入駐雄安新區的跨國公司全部納入試點範圍。便利跨國企業集團開展跨境雙向人民幣資金池業務,滿足實體經濟真實、合規的業務需求。(人行石家莊中心支行、省外匯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便利外國人才來華工作。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政策,依法保障在我省工作外國人才享有基本公共服務。改進各市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服務視窗的管理,進一步簡化工作許可辦理程式,為符合國家支持導向的省內注冊企業急需的外國人才提供更加便利的外國人才來華工作許可管理服務。(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

  (四)便利外國人才出入境。河北省內注冊企業選聘的外國人才,符合外國人才簽證實施辦法規定條件的,可憑外國高端人才確認函向駐外使館、領館或者外交部委託的其他駐外機構申請5至10年有效、多次入境,每次停留期限不超過180天的人才簽證,免除簽證費和急件費,可在2個工作日內獲發簽證。(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

  三、加強投資促進工作,提升引資品質和水準

  (一)優化外商投資導向。積極吸引外商投資以及先進技術、管理經驗,支持外商參與雄安新區規劃建設。加快申辦中國(河北)自貿試驗區,發揮其在擴大開放吸引外資方面的先行先試作用。引導外資更多投向大數據與物聯網、資訊技術產業、生物醫藥健康、人工智能與智能裝備、高端裝備製造、新能源與智能電網、新能源汽車與智能網聯汽車、新材料、先進環保、未來產業等十大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現代農業。(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雄安新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鼓勵外資並購投資。建立並購資訊庫,引導省內國有和民營企業主動參與國際合作。允許符合條件的外國自然人投資者依法投資境內上市公司。允許外商投資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貫徹執行《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監督管理辦法》,進一步提高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及其國有股權流轉的公開透明程度,為符合條件的國內外投資者參與國有企業改革提供公平機會。(省國資委、省工業和資訊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河北證監局等有關部門,各市政府和雄安新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降低外商投資企業投資經營成本。支持製造業企業依法按程式進行廠房加層、廠區改造、內部用地整理及擴建生產、倉儲場所,提升集約化用地水準,不再增收地價款。支持外商投資企業科學用工、通過訂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約、短期固定期限勞動合約滿足靈活用工需求。完善外商投資企業申請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製和不定時工作製的審批流程,縮短審批時限。嚴格遵守與相關國家簽署的社會保障協定條約,切實維護在冀外國勞動者的社會保障權益,依據協定內容開具的《參保證明書》,免除其在協定約定社會保險險種的雙重繳費義務。(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落實外資稅收支持政策。認真貫徹落實企業境外所得抵免、境外投資者以境內利潤直接投資、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的稅收政策。積極落實境外投資者以分配利潤直接投資暫不徵收預提所得稅政策,對符合條件的非居民企業享受暫不徵收預提所得稅政策,應享受未實際享受的,可在規定期限內申請退還已繳納的稅款。(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支持外商投資創新發展。落實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要求,做好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和認定工作,落實稅收等各項優惠政策。積極落實外商投資研發機構支持政策,鼓勵外商投資企業加大在冀研發力度。(省商務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石家莊海關、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加大對外商投資企業的獎勵力度。2018年至2020年,對在開發區、新區、海關特殊監管區設立且對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外商投資企業給予資金獎勵。對實際到位外資較多的新設外商投資企業、增資金額較大的現有外商投資企業以及外商實際投資較多的跨國公司總部、地區總部,按其當年實際到位外資金額情況給予獎勵。對對省級財政貢獻較大的外商投資企業和跨國公司總部、地區總部給予一次性獎勵。對認定為省級新型研發機構、博士後和兩院院士工作站和通過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創新平台評審的外資研發機構,給予獎勵。對境外世界500強企業、全球行業龍頭企業新設(或增資設立)的當年實際外資到位金額超過一定規模的製造業項目、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和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外資研發機構項目,以及中外合作產業園項目,結合其對經濟社會發展的預期貢獻情況,按照“一項目一議”方式給予重點支持。具體認定和獎勵辦法另行制定。(省商務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等部門,各市政府和雄安新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提升投資保護水準,打造高標準投資環境

  (一)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和《河北省專利條例》,加快構建嚴格保護專利權的政策體系和工作機制。進一步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各類知識產權侵權假冒行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知識產權審判領域改革創新若乾問題的意見》,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司法保護主導作用,積極采取證據保全措施,降低權利人維權成本,提高法定賠償數額,依法從嚴懲處侵犯商業秘密、商標惡意搶注和商業標識混淆不正當競爭、專利侵權假冒、網絡盜版侵權等知識產權侵權違法行為。嚴格履行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承諾,外商投資過程中技術合作的條件由投資各方議定,各級政府工作人員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強製技術轉讓。加強知識產權舉報投訴和維權援助工作,開展糾紛仲裁調解試點,健全糾紛仲裁調解工作機制,強化公證服務,實現知識產權仲裁、調解、行政執法、司法保護之間的高效銜接。(省法院、省商務廳、省司法廳、省工商局、省知識產權局,各市政府和雄安新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保護外商投資合法權益。堅持內外資一視同仁,在項目核準備案、企業設立、工商注冊、外匯登記、資質資格獲取、業務牌照申請、政府採購、招投標、特許經營、標準制定、享受產業扶持資金和稅收優惠政策等方面實行公平待遇。各地不得限制外商投資企業依法跨區域經營、搬遷、注銷等行為。貫徹落實《商務部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暫行辦法》和《河北省外商投訴處理辦法》,建立健全河北省外商投訴服務機制和外商投訴服務網絡,明確省、市外商投訴服務工作的主管長官、責任部門和崗位責任人。積極協調解決招商引資行為不規範、承諾不兌現等外商投資企業反映較多的突出問題。(省商務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省外匯管理局、省財政廳、省質監局等部門,各市政府和雄安新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建立健全重點外商投資企業聯繫服務機制。從市、縣商務部門和開發區選擇一批業務骨乾作為重點外商投資企業聯絡員,持續加強與外商投資企業的交流與互動,及時掌握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資經營情況,主動幫助協調解決困難和問題。每年以省政府名義召開世界500強在冀投資企業座談會,增強外商投資信心,激發外商投資動力。各市參照省裡做法,每年舉辦2次外商投資企業座談會,聽取意見,協調解決問題。(省商務廳負責)

  五、推動開發區創新提升,強化開發區利用外資重要平台作用

  (一)推動開發區成為利用外資主力軍。實施開發區利用外資提升行動,圍繞集聚高端高新產業,努力擴大利用外資規模,著力提高利用外資品質,確保實際利用外資超1億美元開發區達到20家以上,實際利用外資超5000萬美元開發區達到20家以上。(省商務廳、省科技廳負責)

  (二)加快建設一批中外合作產業園。支持開發區瞄準歐美日韓等發達國家和地區,營造適宜特定國別(地區)高端要素聚集的良好環境,開展定向招商,推動形成國際化產業集群,建設中日生態工業園、中日韓(曹妃甸)循環經濟示範園、中德(高碑店)建築節能產業園、中東歐(滄州)產業園、中芬(鹿泉)合作產業園等10個中外合作產業園,打造更高品質的利用外資載體和對外開放平台。(省科技廳、省商務廳,各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賦予開發區更多經濟管理權限。按照“權力責任一致、職責能力匹配、能放皆放”原則,依法賦予國家級開發區及重點省級開發區地市級經濟管理權限,在有條件的國家級開發區試點賦予適宜的省級經濟管理審批權限,在全省開發區推行權力、責任、服務“三個清單”全覆蓋,制定發布相應的賦權清單,支持有關開發區穩妥高效用好相關權限,提升優化外資綜合服務能力。(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省科技廳,各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支持外資參與開發區建設運營。支持開發區推行“市場化運作、企業化經營”機制,採用市場化方式籌措資金,運用專業化方式招商引資,以多種形式與外商投資企業開展戰略合作,引入外資參與省級以上開發區或“區中園”的設計、建設、招商、運營。(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省科技廳,各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支持開發區引進高水準外商投資項目。推進落實支持國家級開發區及重點省級開發區城市更新、工業區改造政策,優化土地存量供給,提升部門面積投入和產出水準,引進高技術、高附加值外商投資企業和項目。各市、縣在安排土地利用計劃時,對國家級開發區及重點省級開發區主導產業引進外資、促進轉型更新等用地予以傾斜支持。(省科技廳、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各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深化促進利用外資的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在省級以上開發區特別是招商引資部門、團隊,實行更加靈活的人事制度,推行全員聘任制度;改革分配機制,建立以績效為核心的薪酬制度。根據招商工作需要,對業績特別突出的優秀人才、特殊人才可實行協定工資或年薪。(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科技廳、省商務廳,各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加大開發區引資金融支持力度。引導各類綠色環保基金,按照市場化原則運作,支持外資參與國家級開發區及重點省級開發區環境治理和節能減排,為國家級開發區及重點省級開發區引進先進節能環保技術、企業提供金融支持。市、縣政府可通過完善公共服務定價、實施特許經營模式等方式,支持綠色環保基金投資國家級開發區及重點省級開發區相關項目。支持國家級開發區及重點省級開發區大力引進境外創新型企業、創業投資機構等,推進創新驅動發展。(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資訊化廳、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商務廳、省科技廳、石家莊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健全開發區雙向協作引資機制。支持國家級開發區建設產業轉移協作平台,推進產業項目跨區域轉移對接合作。支持各市制定成本分擔和利益分享、人才交流合作、產業轉移協作等方面的措施,推動國家級開發區通過多種形式重點在新疆、西藏等西部地區開展產業合作。積極探索我省國家級開發區與中西部地區國家級開發區合作引入國際雙元製職業教育機構,增加外商投資企業人力資源有效供給。(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工業和資訊化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省科技廳、石家莊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加大開發區利用外資工作激勵力度。每月通報全省省級以上開發區利用外資總額和增幅排名,對問題突出的加強專項督導,及時協調解決存在問題。對年度實際利用外資增幅大、實際利用外資額多、位列全省前茅的開發區給予表揚和獎勵,在項目、資金、土地等方面給予傾斜支持,對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資源好、發展太空確實不足的,優先支持擴區。連續兩年利用外資為零的,或全省排名後三名的,取消省級開發區資格。(省商務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加強對利用外資工作的長官,為高品質發展提供保障

  (一)加大協調推動力度。堅持把利用外資作為對外開放的重要內容和推動經濟高品質發展的重要抓手。充分發揮各級利用外資長官小組及其辦公室的綜合協調作用,進一步健全工作推進機制,定期研究利用外資的重大政策,及時協調解決利用外資的重大問題。強化市、縣和開發區的招商引資主體責任,更好地利用省有關部門的資源和優勢,加快形成精準推進招商引資的整體合力。(省商務廳牽頭,省有關部門,各市政府和雄安新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保障項目建設用地。項目所在地市、縣政府優先保障符合節約集約用地標準的外商投資工業項目土地供應。建立健全外商投資項目省、市土地使用協調機制,保障入庫省、市重點外商投資項目的建設用地指標和耕地佔補平衡指標。符合省級補充耕地指標調劑條件的建設項目,可以申請省級調劑。(省國土資源廳牽頭,各市政府和雄安新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簡化項目環評審批。制定專項方案,進一步減少內部環評審批環節,壓縮審批時限;對符合規劃環評要求的進園入區項目,簡化環評檔案內容;除法律法規有明確要求的,取消其他意見、證明類前置條件,實施並聯審批。(省環境保護廳負責)

  (四)改進因公臨時出國管理。規範優化因公出訪團組審批程式和手續,提高審批效率和服務品質。對重大項目洽談、重大投資促進活動等因公出訪團組實行綠色通道、特事特辦。(省外辦負責)

  (五)健全績效考核機制。落實利用外資目標考核實施方案,對完成全年目標任務、年度考核綜合排名全省前3位的市政府和年度考核評分90分以上的省直部門給予通報表揚和獎勵,對利用外資工作不力、開放型經濟發展明顯滯後的市、縣政府,在全省通報批評,視情況與情節提交組織和紀檢監察部門處理。(省商務廳牽頭,省有關部門,各市政府和雄安新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新時代擴大開放、利用外資的重要意義,高度重視,強化責任,主動作為,密切配合,狠抓落實,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和配套措施。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3日

責任編輯:孫劍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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