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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話題 | 北大補錄退檔考生:要遵守規則,教育扶貧也要精準

特約作者 | 楊三喜 教育資深媒體人

河南一名理科考生以536分的成績報考北京大學在河南省“國家專項計劃”,在被提檔後旋即被北大以分數過低、極有可能無法完成學業為由退檔。隨後,此事引發廣泛爭議,輿論批評北大違背招考規則,擔心退檔開了一個惡劣的先例。8月11日,北京大學決定按照程序申請補錄被退檔考生。兩名被退檔學生的命運猶如過山車,跌宕起伏,令人唏噓。而此事引發的關於招生錄取的公平與效率的討論卻還在繼續。

退檔低分考生,確實是違規了

河南這兩名考生分別以536分、542分,以低於第6名667分100多分的成績被北大錄取,實屬幸運。

一般情況下,在高考難度號稱地獄級別的河南,這兩名考生雖然超過一本線30多分,但是只能考上新鄉醫學院層次的學校。

但若按照“國家專項計劃”的要求,這兩名考生被錄取又名正言順,他們雖然分數低,但是的確達到了北大在河南“國家專項計劃”的所有要求,沒有理由不被錄取。

一開始,北大在退檔之後,錄取了第二志願的兩名考生。對此,北大也承認退檔處理存在不合規之處。因為錄取工作按照順序志願投檔,首先應該滿足第一志願考生,如果舍第一志願考生,而取第二志願考生,那麽假如第二志願考生中有更多的人分數比第一志願的高,是不是可以退檔更多考生呢?

有人以高校招生自主權為由,為北大辯護,認為北大有權力拒絕不滿意的考生,但現行招考制度下,高校退檔一般是在報考人數多於招生人數的情況下進行。比如高校按照計劃招錄人數的1.2倍提檔,最後對提檔考生中20%的考生退檔。但是這一次,卻是在報考人數未超過錄取人數的情況下退檔,自主權一說難以服眾。

536分卻被北大提檔,是因為此次北大在河南“國家專項計劃”缺貨了。缺貨,即由於錄取人數過少,考生不敢報或者專業較冷門等原因,填報院校志願的人數低於院校的計劃招生人數,導致第一次投檔時無法完成招生計劃,錄取分數異常低的情況。

實際上,高校缺貨的情況並不鮮見。2015年,中國人民大學和複旦大學醫學院在江蘇理科投檔線剛好壓倒江蘇一本線。2017年,山東大學在河北文科投檔線也是剛過一本線。同年,天津大學在黑龍江理科投檔線僅比一本線高出4分,而前一年高出了144分。這都意味著有膽大的幸運考生撿漏成功,正應了那句“清華北大不如膽大”

應該看到,志願填報本就是一個博弈的過程,充滿了變數,有人膽子大、運氣好,撿漏成功;有人判斷失誤,高分卻滑檔。雖然看似存在不盡合理之處,但是不管是學生還是高校都應當接受規則的現實。這就是願賭服輸。

北大退檔低分考生之所以引發激烈輿情,正在於公眾擔心這一做法做了一次惡劣的示範,會引發其他高校以類似原因退檔低分撿漏的考生;二則,作為高等教育的領頭羊,肩負著為國家培養精英人才的使命,如果北大都可以不講契約、不守規則,那誰來講規則?

補錄退檔考生是否公平?

北大一開始退檔考生的理由是,考生分數過低,極有可能無法完成學業。實事求是地講,這種擔憂並非沒有緣由。

為了促進高等教育機會公平,提高重點高校農村學生比例,讓更多農村孩子獲取優質高等教育資源,教育部等五部委於2012年起實施面向貧困地區的定向招生專項計劃,也就是“國家專項計劃”。2014年,教育部又上增加“高校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其中北大的“高校專項計劃”為“築夢計劃”,最低可對考生降至一本線錄取。

通過專項計劃進入高校的考生的確出現過學業困難的情況。學者李莞荷等訪談了10位通過清華大學“自強計劃”錄取的學生,發現部分邊緣型的學生較難以適應清華大學的學業;余秀蘭等人的訪談調查則發現,通過“高校專項計劃”升入名牌大學的學生,在大學學習過程中存在學科基礎薄弱、學業壓力大等問題。

然而,這種情況與預設低分考生無法完成學業而拒絕考生是兩碼事。前者不能為後者提供合法性。尤其退檔時,北大與河南省方面交涉中時,三次複製同樣的理由,更讓人感受到一種居高臨下的傲慢與偏見。不少網友舉翟天臨和部分國際生的例子來表達對這一理由的不屑,錄取“不知知網”的翟天臨為博士後,怎麽就不考慮人家能不能完成學業?話糙理卻不糙。

實施專項計劃的目的,本來就是為了在基礎教育資源城鄉、區域間的配置極不均衡,農村學生高考競爭力較弱的情況下,讓更多勤奮好學的農村學生能夠上名牌高校,定位就是“高考扶貧”,本來就是一種補償性公平。

考慮到通過專項計劃進入高校的考生可能面臨學業困難,高校應該做的是,做好過渡教育,幫助考生提前了解和熟悉大學學習狀況以及校園生活環境,幫助他們獲取學習資源和學業支持,並且努力營造支持性校園環境,完善學生學業輔導體系。

如果不是因為缺貨,這兩名考生絕無可能被北大錄取。於是也有一些人認為,這對分數更高卻沒有機會進入北大的考生不公平,而棄兩名500多分的考生,錄第二志願兩名671分的考生更符合人才選拔的初衷。

於公眾來說,考生與考生之間的公平固然重要,效率也是應該考慮的因素,可更重要的則是對高考錄取規則的遵守,這是守護招考公平的基石,規則的失守,恐將打開潘多拉盒子,帶來公平的災難。

教育扶貧應更精準

財新記者採訪後推測,北大這次之所以遭遇缺貨,可能性很大的情況是,北大原先聯繫好的考生因為臨時“變卦”未報考北大國家專項,而北大在當地招生時未考慮充分聯繫足夠多的高分學生,導致當事考生幸運“撿漏”。背景則是清華北大的“掐尖”暗戰。

此次事件無疑暴露出了“國家專項計劃”制度設計上的漏洞。專項計劃著眼於公平,可是高校則有擇優的衝動。如何平衡好國家推動制度公平的初衷與高校擇優錄取的衝動,避免類似爭議事件再次發生,有必要及時補上制度漏洞,比如劃定政策照顧的最低門檻。

公平與效率,始終是考試招生制度的一對主要矛盾。美國從肯尼迪政府開始,就開始實行照顧少數族裔和弱勢群體的優惠政策。2011年,奧巴馬政府頒布美國大學種族平權入學方針,鼓勵美國大學在招生時,考慮學生的種族背景,為處在社會較低地位的少數族裔降低大學門檻,從而促進大學校園的“種族多元化”。平權方針與專項計劃類似,都是一種教育公平的補償性機制。

不過由於平權計劃導致成績比少數族裔學生更好的白人、亞裔學生被高校拒之門外,該項政策也遭受爭議,並已經被川普政府取消。

相比美國高校綜合評價、多元錄取方式,我國新高考改革主要集中於考試內容方面,尚沒有觸及招考分離改革,高校還不是真正的招生主體,缺乏真正的自主權,招生主要是招分,而非招人,這樣也導致專項計劃的實施難以精準。

以“國家專項計劃”為例,主要面向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考生在實施地區擁有三年戶籍、三年學籍就可以報考。一方面,這一政策難以杜絕一些人通過高考移民鑽政策空子的情況;另一方面,政策針對的是貧困地區,而非具體的個人,由此導致照顧的群體很可能並非真正的弱勢群體。打個比方說,大城市上普通中學的低收入家庭的孩子與貧困縣上超級中學的富貴家庭的孩子,誰享受的教育資源更好,誰更需要幫扶?

而高校在分配專項計劃名額時擁有相當的自主權,研究表明,高校也傾向於給生源質量較好的貧困地區更多專項名額。從實際情況來看,那些通過高考專項計劃進入名校的考生基本集中於當地的重點高中。如何讓專項計劃的錄取以及名額分配更加符合專項設立的本來目的,也是未來專項計劃必須正視的問題。

以分取人是一種公平,但卻忽視了由於地區、家庭背景的等因素導致的受教育機會不平等。為了改變這種教育不平等現象,韓國從2009年開始實施高校招生“機會均等分配製”,在國家招生計劃外招6.4萬名家庭困難學生,計劃外招生範圍從農漁村地區、低學歷家庭、離婚家庭等擴大到經濟困難低收入家庭,允許高校在此範圍內比較考試成績,重點考慮學生潛力,自主決定選錄標準。考生可以申報比自己統考成績高一兩個等級的大學。當然,這一政策在執行過程中也存在具體操作問題,但仍足以為實現教育扶貧的精準化提供借鑒。那就是加強對生源結構的調查,擴大高校的招生自主權。

如果說專項計劃指向的是對結果公平的補償,那麽優化教育資源配置,夯實貧困地區基礎教育則是治本之策,扶貧政策之外,還應更多考慮如何讓每個學生擁有起點公平與過程公平。

第455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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