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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回應退檔風波:河南2名退檔考生應予錄取,按程序申請補錄

8月6日以來,北京大學在河南省招錄“國家專項計劃”的工作受到社會輿論關注。學校對此非常重視,第一時間成立專項工作組,全面了解核實河南省“國家專項計劃”招生錄取的具體情況。

經核實:北京大學2019年在河南省“國家專項計劃”理工類招生計劃8人。2019年7月10日,在河南省“國家專項計劃”投檔前,河南省招生辦公室與北京大學招生辦公室就生源分布情況進行溝通,說明第一志願報考考生有8人,其中,第6名考生考分為667分,第7名考生考分為542分,第8名考生考分為536分,第二志願報考考生中有高分考生。河南省招生辦公室向北京大學投出“國家專項計劃”理工類第一志願8人檔案,雙方招生辦公室經過充分溝通,在錄取系統中進行正常互動手續後對第7名、第8名考生予以退檔;完成退檔手續後,河南省招生辦公室向北京大學投出“國家專項計劃”理工類第二志願2人(考分均為671分)檔案,北京大學招生辦公室予以錄取,由此完成2019年在河南省的“國家專項計劃”招生工作。

對此,北京大學招生委員會召開專題會議,聽取招生辦公室工作情況匯報。會議審議認為:2019年我校在河南省“國家專項計劃”招生任務已經完成;鑒於河南省“國家專項計劃”錄取工作采取按順序志願投檔的方式,已退檔的2位考生達到了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且符合錄取條件,應予錄取;退檔處理過程存在不合規之處,招生辦公室的退檔理由不成立。招生委員會決定按程序申請補錄已退檔的2位考生。

“國家專項計劃”是國家面向貧困地區的專項招生計劃,是促進教育公平的政策措施。學校將繼續落實好“國家專項計劃”的各項要求,嚴格遵守招生錄取工作程序,並一如既往地積極采取獎助學、學業促進和學業輔導等措施,幫助每一位學生健康成長成才。對於此次招錄工作,學校誠懇接受社會監督和批評,認真總結反思,汲取教訓,立查立改,進一步完善錄取工作制度和程序。

北京大學

2019年8月11日

事件回顧:河南考生538分考上北大遭三次退檔

北大三次提出退檔

面對北大退檔,河南省招生辦在第一次回復表示,“河南整體生源質量較高,考生基礎扎實、請考慮為盼”。

北大再次提出退檔。河南省招生辦再次表示,“按照‘高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原則,請貴校研究決定,遺留問題由學校負責。”

之後,北大方面第三次提出退檔申請,理由和前兩次相同。河南省招生辦最後接受退檔。

退檔理由:入校後極有可能完不成學業

538分,對一名河南高考理科生而言,與北京大學似乎沒有交集。

2019年,河南一本線理科502分,而北京大學在河南的錄取分數線要在680分甚至690分左右。

但原本準備複讀的該考生,卻突然迎來“轉機”:他報考了提前批錄取的北京大學的國家專項計劃,在8個招生計劃中,恰好排在最後一名。

國家專項計劃,是我國實施的專門針對貧困地區學生的一項定向招生政策,該專項計劃采取提前批錄取、順序志願錄取模式。相關資料顯示,2019年具有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資格的高校有95所。

按照教育部的相關規定,國家專項計劃在本科一批前開始投檔錄取,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於招生學校普通類招生所在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對於合並本科錄取批次的有關省份,國家專項計劃在本科批次前開始投檔錄取,錄取分數不低於本科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

教育部還規定,高校同批次內生源不足時,不得將未完成的專項計劃調整為普通計劃,應通過多次公開征集志願方式錄取或調整至有合格生源的省份錄取。經征集志願仍未完成的計劃,應適當降分錄取。

河南今年仍分本科一批次和本科二批次。也就是說,北京大學國家專項計劃在河南的錄取分數線原則上不低於一批次本科502分,而該考生高出36分。

該考生被投檔了。但隨即,命運又出現了轉折。

考生的檔案被退回,北京大學給出的退檔理由是:“高考成績過低,據我校教學強度,若錄取該生,考生入校後極有可能因完不成學業被退學。本著以人為本,為考生負責的態度,特向貴辦申請退檔。”

考生回應“我個人意願也是放棄”

在知乎上,一名自稱是當事學生的人披露,他今年考了538分(超過河南理科一本線36分),但他的目標是211。

他選擇複讀,便索性在國家專項計劃志願填報中的第一志願填報了:北京大學(順序志願),第二至第五分別填報了清華大學、南京大學、浙江大學、南開大學(平行志願)。

這與網上熱傳的一張該生志願填報表的信息相印證。

在南方周末記者於2019年8月10日獲得的一份經過交叉求證的採訪錄音中,該考生喃喃道:“我個人意願也是放棄,不上了,無所謂,不能連累人……老師對我特別好,校長都挨批了,老師也是,不想因為自己連累其他人。”

他不斷重複類似的陳述。

“專項計劃”7年前開始實施,2018年惠及超10萬人

澎湃新聞了解到,2012年,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務院扶貧辦發布《關於實施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的通知》,通知指出,經研究決定,自2012年起,組織實施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

“(實施專項計劃是)促進教育公平的重要舉措,是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貧困地區增強自我發展能力的客觀需要。”通知明確道,十二五期間,每年在全國招生計劃高職門安排1萬名左右專項計劃,以本科一批招生計劃為主。

目前,我國的招生專項計劃包括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專項計劃名額也從最初的1萬名增長到2018年共錄取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10.38萬人。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頒布的《關於做好2019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三大專項計劃中,國家專項計劃定向招收貧困地區學生。招生學校為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和各省(區、市)所屬重點高校,實施區域為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

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1)符合2018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2)本人具有實施區域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戶籍;(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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