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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創意總監引爭議:主播玩遊戲應該給開發商交錢?

  相信很多玩家都或多或少在網上看過別人直播玩遊戲,如果一名主播喜歡一款遊戲,那直接就能買來遊玩並播出,無需向開發商申請批準,這看起來合情合理。然而最近,一位谷歌Stadia的創意總監公開表示主播不應該免費播出遊戲視頻,應當申請許可,並且應該把直播收入的一部分交給遊戲開發商/發行商!

  這名總監是曾領導開發《極地戰嚎4》、《刺客教條3》的Alex Hutchinson,目前屬於谷歌Stadia雲遊戲平台旗下。他在推特上說:那些擔心沒有獲得遊戲內配樂授權的主播,其實更應該擔心他們沒有為直播遊戲(許可)付費——只要發行商提出要求那他們的視頻就不能播了。

  “事實上,主播應該給開發商、發行商付錢才能直播遊戲。他們應該購買許可、為內容付費,就像任何真正的行業一樣。”Hutchinson這麽說。“直播玩遊戲大部分時候隻對主播本人有利。觀眾是來看他們的節目的,而他們沒有為此付費。如果主播的節目中出現了某個遊戲,那麽他們收入的一部分就應當交給這個遊戲。”

  不得不說這位總監的觀點令人大跌眼鏡,推特上很快開始熱議,很多大主播也紛紛表示反對。

  油管2300萬訂閱頻道DanTDM表示:主播和視頻作者玩遊戲是進行大面積曝光,這本身就能為遊戲帶來很多收益,甚至有些遊戲僅僅通過主播來推廣,因為這非常管用。而且他還提到:“谷歌Stadia還專門花錢找我和其他人來推廣產品”,身為Stadia總監怎麽會說出這種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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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一些其他主播也發聲說:遊戲開發商確實有權利要求視頻作者下架內容,但是沒人會這麽做,因為這是一個雙贏局面;直播中遊戲能得到曝光推廣,主播能獲得關注,這可以說是一種“共生關係”,對雙方都有益。

  而很快,谷歌官方也回應表示:創意總監Alex Hutchinson近期的推特言論不代表Stadia、油管或者谷歌官方觀點。顯然這件事只是Hutchinson的個人行為而已。

  不過,也有法律公司人士指出,“IP授權”這件事還是應當引起主播的重視,因為其實很多遊戲的EULA協議中並不允許玩家利用該遊戲直播和盈利,只不過廠商知道直播的宣傳價值所以沒追究;他認為開發商/發行商應當修改協議,把這個懸在別人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取消掉。

  不知道大家對此有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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