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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康製藥造假案索賠五千萬 “會所”團罰案或添新丁

  爾康製藥造假案索賠五千萬 “會所”團罰案或添新丁

  本報記者 何曉晴 廣州報導

  日前,傳聞已久的爾康製藥(300267.SZ)財務造假處罰終於正式落地。

  據爾康製藥公司近日發布的公告稱, 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湖南監管局(湖南證監局)《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明,爾康製藥2015年、2016年連續兩年年報存在虛假記錄。湖南證監局對爾康製藥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

  6月19日,有券商投行人士告訴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上市公司造假中介機構難辭其咎。

  “按照監管流程,在上市公司主體完成處罰之後,中介機構同樣亦需要擔責,相關中介機構面臨處罰在所難免。而且,造假金額巨大。不過,中介機構處罰需要走一定的流程,應該沒有這麽快。”上述券商人士表示。

  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注意到,爾康製藥自上市以來的財務審計機構一直由天健會計師事務所負責。同樣,爾康製藥2015年至2016年兩年財務造假期間也是如此。

  此前,包括立信、瑞華、興華、致同、大華、眾華在內的六家會所被罰在業界引發軒然大波。在業內人士看來,爾康製藥財務造假金額如此巨大,天健很有可能是下一個被罰的會所。

  與此同時,爾康製藥也將面臨投資者的巨額訴訟賠償。

  當天,爾康製藥證券部工作人員對此回應稱,“公司主張投資者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天健大概率遭罰

  據爾康製藥的有關《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爾康製藥2015年度財務報表虛增收入1805.89萬元,佔當期合並報表披露營業收入的1.03%;虛增淨利潤1585.97萬元,佔當期披露淨利潤的2.62%。2016年度財務報表虛增營業收入2.55億元,佔當期合並報表披露營業收入的8.61%;虛增淨利潤2.32億元,佔當期披露淨利潤的22.63%。

  “如果審計機構沒有勤勉盡責,審計程式不到位,或者專業判斷明顯錯誤,那就有責任,因此,天健被立案調查或是大概率事件。”6月19日,華南一家上市券商投行董事總經理對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表示。

  該董事總經理看來,近期,包括立信、瑞華、興華、致同、大華、眾華在內的六家會所被罰再度傳遞了一個強烈的監管信號,勤勉盡責是中介機構執業底線。在除了保薦機構以外,其他中介機構同樣也要擔責。

  6月19日,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王智斌律師稱,爾康製藥連續兩年巨額財務造假,相關審計機構難辭其咎。不過,審計機構在此過程中是否勤勉盡責,需要監管部門查明。

  “根據《證券法》173條的規定,如果審計機構被證監會認定為未勤勉盡責的,受損投資者可以要求審計機構就其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王智斌稱。“目前,投資者針對爾康製藥的起訴即將開始,是否可以同時起訴審計機構,最終取決於證監會對審計機構的調查結果。”

  索賠超五千萬

  “目前為止,已經有超百位爾康製藥的投資者委託我們,準備提起針對爾康製藥的索賠訴訟,首批投資者的訴訟材料計劃在7月中旬之前遞交法院。”6月19日,王智斌還對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表示。“當前,已明確參與訴訟並完整提供訴訟材料的投資者110人,經初步統計,索賠總金額已超過5000萬。除此之外,正在補充材料以及正在準備訴訟材料的投資者,預計不少於200人。”

  王智斌稱,根據證監會認定的事實,2016年4月6日至2017年5月9日期間買入爾康製藥且2017年5月9日仍持有該股票的投資者,均有可能被認定為是受到爾康製藥虛假財報影響的投資者,該部分投資者可以通過司法程式要求爾康製藥賠償投資損失。

  2017年12月5日,爾康製藥董事長帥放文曾公開向投資者致歉,並承諾將竭盡全力賠償損失,即使拿出全部身家也在所不惜,“只要我活著,就要把它全部賠掉”。

  此後,爾康製藥對帥放文的表態也公開表示:一是向投資者真誠致歉並承諾賠償;二是表達公司目前運營正常,有能達成賠償的信心。

  但是,隨著證監會下達正式的處罰決定書,公司如今卻並無主動賠償投資者的動作和表態。

  “公司收到正式行政處罰決定書後,符合賠償條件的投資者有權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維護自身權益。”6月19日,爾康製藥證券部工作人員表示。“主要在於賠償不是公司說怎麽賠就怎麽賠的,需要有公權力的權威機構劃定賠償時段和明確賠償對象。不管怎樣,公司會積極應對投資者訴訟,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賠償。”

  該工作人員進一步表示,二級市場投資者可以個人的名義或律師代理的名義通過法律途徑提起訴訟。“截至目前,公司暫時還沒有收到起訴書。關於賠付事宜,公司暫時沒有其他應該披露的資訊。但是,對符合條件的投資人公司會一視同仁進行賠償。”

  (編輯:羅諾)

責任編輯:陳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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