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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申報頻現“被入職” 51社保連夜打補丁

填寫“個稅APP”資訊,大量“被入職”、“被法人”的現象被紛紛曝出。

近日,北京的王女士在申請個稅時發現,在“任職受雇資訊”一欄,除了她現任的部門外,還出現了一家名為“北京眾合天下管理谘詢有限公司(51社保)”(下稱“51社保”)的部門,而她從未就職過該家部門。

通過搜索資訊和谘詢,王女士認為自己的個人資訊被該公司盜用,用於發放勞務費用給他人。於是,向51社保進行了投訴。

那麽,“任職受雇資訊”一欄為何會出現多家部門?是否存在個人資訊被盜用發放勞務費的情況?

“此事確實是因個稅系統裡‘任職受雇’入離職時間資訊不準確,給客戶帶來困擾。接到投訴後,我們緊急聯動交付部門的負責人成立專項服務團隊,核查了事件始末發現,51社保曾經是王女士前公司的人力資源服務商,曾經在2016年為其提供過薪資代發和個稅申報服務。”51社保創始人兼CEO余清泉接受《華夏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王女士已於2016年從原部門離職,在當時,報稅系統並不要求“入離職”等資料欄必填。但是,2018年10月,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客戶端更新到3.0.022版本,涉及到人員資訊采集項目等調整,任職受雇日期、離職日期等資料欄調整為了必填項,由於服務人數眾多,51社保沒來得及將所有以前已離職發薪人員補錄相關資料欄,從而導致原部門依然出現在“任職受雇資訊”一欄。

據記者了解,51社保已將王女士在原部門的資訊進行減員處理,同時,連夜將所有的相關大數據進行資料欄資訊補錄更新,避免類似的事情再次發生。

“被入職”現象頻發

雖然王女士個人資訊被盜用一事屬於虛驚一場,但是,通過填寫“個稅APP”意外發現自己“身兼數職”的情況並不少見。

“個人所得稅手機APP軟體正式上線後,‘被入職’等現象確有爆發之勢。”1月8日,北京中銀律師事務所律師楊保全接受《華夏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此前,銀行账戶上是看不到發放工資的部門資訊,國家推出這個平台之後,發現自己“被入職”這種現象肯定會越來越多,有的是第三方勞務公司發放工資,有的確實存在資訊洩露的問題。

有報導稱,南京的一位姓王的男士在申報個稅時意外發現,自己在任職受雇資訊中,竟然同時受雇於3家不同城市的公司,並且還發著工資。而事實上,除了他自己目前任職的公司外,另兩家公司他完全沒有聽說過。如果不是這次稅務系統聯網,小王至今還被蒙在鼓裡。

同時,小王比較擔心的是,現任職部門加上另兩家公司的收入後,如果稅務部門在計稅時都算在一起,自己恐怕要繳納不少的“冤枉錢”。除此之外,甚至還有人填寫資訊時發現自己成了某家公司的法人代表。

就此,余清泉建議,如果在個人所得稅APP上發現“任職受雇部門”下面有陌生的公司,或者入離職資料欄下的日期資訊錯誤,遇到這種情況不要緊張,首先回憶核實一下,自己的原部門或現部門是否曾經使用過派遣、代發薪等第三方人力資源服務;其次,是否自己之前存在過兼職、勞務、共享平台、非全日製、分成結算、返傭結算等收入情況,包括單次、零星的收入等。這些公司也有可能採用第三方服務,最終顯示未必是熟悉的入駐平台名稱。

除此之外,顯示“任職受雇部門”不等於還在繼續報稅,因為以前代扣代繳下報稅普遍都不太注意入離職資訊準確性完整性,如果要確認是否有報稅問題請列印完整納稅記錄,以此為最直接準確的核查方式。

不過,還有一種情況,不排除個人資訊被冒用的可能。

據記者了解,本次稅改前,自然人納稅人的納稅資訊沒有全國聯網,部分企業利用這個漏洞,冒用他人資訊,通過虛報工資,偷逃企業所得稅,這種情況對於納稅人的影響較大。

如果遇到此類情況,納稅人可以在APP上點擊該部門名稱,並通過右上角的“申訴”按鍵發起“申訴”,此時,不會影響納稅人辦理涉稅事項,也不會增加納稅人的稅收負擔。此後,稅務部門會盡快核實處理納稅人的涉稅資訊冒用問題,如情況屬實,稅務部門將對冒用部門或個人的涉稅違法問題依法進行處理。

或成企業規避成本上升的管道之一

“被入職”現象因“個稅APP”的推出而曝光,不過,據記者了解,社保稅管之後,此類現象不光難以杜絕,甚至會成為部分企業規避社保繳費基數大幅上升的管道之一。

“社保稅管之後,社保繳費基數將會大幅增高,企業成本也會大幅增加,很多企業會為此恐慌,畢竟我國企業的社保繳費費率鋼彈40%左右。為此,企業也會想一些相應的規避方式,從而不光讓這個工資發放的金額跟社保繳納的基數去做一個匹配,同時可以減少相應的成本。”楊保全表示,比如,有些部門,甚至律師也會建議,讓兩個部門給員工發放工資,一個部門發放一部分,然後,每個部門發放的部分與社保繳納基數匹配,不過,前提是員工同意這樣的操作。

楊保全舉例說明:比如,部門需要給員工發放一萬塊的工資,按一萬塊錢繳納社保的基數就會很高,如果選擇A公司發5000工資,該公司就按照5000的繳費基數繳納社保即可,然後,B公司再發另外一半的工資,這樣一來,最起碼從這個“個稅APP”系統上能看出來是匹配的,那麽,有代發工資這項業務的勞務派遣公司就有可能來做這部分業務。

有數據顯示,我國企業對勞務派遣的需求量大幅度增加,勞務派遣人員總數一度超過6000萬人。

“社保稅管之後,通過勞務派遣公司進行此類操作會越來越透明,但是,究於社保成本的大幅上升,通過此類操作降低企業成本的案例也會越來越多,只不過,是在員工同意或者是知情的情況下。”楊保全稱。

不過,並非所有在“任職受雇資訊”顯示多公司的情況均為企業降低成本所為,有的是公司與員工屬於一種非全日製用工關係,或者,本身就是一種非正常狀態的客觀存在。

比如,楊保全最新遇到的一個谘詢案例就是:某部門的法務人員,其工資、社保以及用工合約均在該部門,不過,該法務人員申請了律師職業並需要到律師事務所實習。按照律協的規定,律師的社保必須要轉移到相關的律師事務所,如此一來,部門就沒法給這個法務人員繳納社保,但依然需要給他發工資,而就目前來看,此類問題沒有辦法解決,它就是一個客觀存在的問題。

責任編輯:徐芸茜 主編:陳岩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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