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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冥婚現象調查:15萬元以下連骨頭都買不到

社長說

有些地方,沒有錢,哪怕死後都不能圓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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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冥婚現象調查

很難相信這樣的事情真的存在――

在山西等地,若有未婚男子不幸去世,父母會為兒子尋找“門當戶對”的未婚女屍,將兩具屍骨合葬在一起,便算兩人在陰間結為夫妻。雙方父母也從買家和賣家的關係,轉變為“親家”。而年輕去世的女性屍體也因此成為一種“商品”,不僅明碼標價,而且需求旺盛,甚至還滋生出了盜屍利益鏈。

王勇是山西臨汾市洪洞縣某醫院的員工,在他眼中,將女屍火化是最大的浪費。

事實上,該醫院太平間裡也很少有女屍,尤其是年輕的女屍。一旦聽說有年輕女孩病危,立刻八方湧動,引來十幾個喪子家庭爭搶。他們的到來是如此之快,以至於當激烈的價格戰塵埃落定時,女孩往往還沒有離世。但女方家屬向買家承諾,一旦女孩去世會立刻把屍體拉到男方家裡,男方家屬在得到承諾後心滿意足地回到家中等待女孩去世的消息。

這是山西當地農村冥婚現象的真實寫照。

若有未婚男子不幸去世,父母會為兒子尋找“門當戶對”的未婚女屍,將兩具屍骨合葬在一起,便算兩人在陰間結為夫妻。雙方父母也從買家和賣家的關係,轉變為“親家”。

今年清明節前,胡青花為已經去世3年的兒子舉辦了冥婚,雖然女屍價格高達18萬元,但胡青花卻心滿意足。“女孩照片看過,長得很漂亮,和我兒子同歲,兩人特別般配。”胡青花對《中國新聞周刊》說。

熱熱鬧鬧地舉辦了一桌酒席後,男孩的屍骨被重新挖掘了出來,為冥界男女雙方牽線搭橋的媒人用米和面將男孩屍骨的眼、耳、鼻、口塞滿,根據習俗若不塞滿對“後代”不好,之後將男孩屍骨和女孩的遺體合葬在男方家祖墳中。

儀式完成後,雙方家屬之間的感情也拉進了很多,“兒女埋在一起的才是真親戚。”胡青花意味深長地說。

“15萬元以下連骨頭都買不到”

胡青花為兒子辦冥婚的消息不脛而走,令當地不少人羨慕嫉妒恨。因為按照市場行情,如此“高品質”的女屍可遇不可求,“根本不是區區18萬元就可以買到的”。

女屍的價格由多種因素決定,包括年齡、“新鮮”程度、完整程度、相貌、家庭背景等。根據這些條件計算,病死的女屍往往要比交通事故致死的女屍價格高;而剛剛病死的女屍又比離世多年的價格高,越“新鮮”越好。所以,年輕漂亮的、剛剛病死的、家庭條件好的女屍最值錢,價格往往可達十幾萬乃至幾十萬元。

除去交通事故與疾病外,當地不少年輕男子在事故率高的黑礦場下井挖煤,死亡率遠高於女子,再加上農村男女比例失衡,導致很多男方父母懷揣著十幾萬元的撫恤金,卻找不到合適的女屍。不過按當地不成文的習俗,冥婚男女的年齡統統以死亡時的年齡計算,比如18歲去世的男子,10年後,仍然是以18歲的年齡“說媒”,所以即便暫時買不到或者買不起,也等得起。

在這種情況下,自然有無數雙眼睛緊緊盯著醫院,一旦聽說有“高品質”的女屍出現,便如平地驚雷一般,“需求”長期被壓抑的家長紛紛趕往醫院與女方家屬討價還價。而作為資訊源的醫院工作人員,如果成交可以得到2000元-3000元的紅包,如果沒能成交也能獲得500元-1000元的紅包,希望下次還能獲得關照。 冥婚對女孩的“好處”是顯而易見的。

根據習俗,未婚女子是不能埋入祖墳的,因為這樣會激怒祖先,所以只能在田埂上放著,等配好冥婚再葬入男方祖墳。火爆的市場不僅為女方親屬帶來了不菲的收入,還能讓女孩早日入土為安,避免了暴屍田野的下場。

而對男方來說,配完冥婚便可以過繼親戚的後代,將這一脈傳承下去。對於親自操辦婚事的雙方家長來說冥婚同樣意義重大。當地人認為,只有在孩子成家立業後,當父母的才算是完成了撫養的義務,為沒有結婚的兒女配冥婚,也算了卻一樁心願。此外,根據當地的神鬼學說,有婚配的家人去世後,其靈魂會繼續庇護整個家族,如果家族中出現沒有婚配的靈魂,這個靈魂會因為孤獨和憎恨變成惡靈,詛咒家族的生者,為整個家族帶來不幸。

實際上,不僅是山西省洪洞縣,在廣東省和江浙部分地區,也存在著冥婚現象。這種現象最早可以追溯到殷商時期,甲骨文記載,商代的統治者為死去的殷王娶冥婚,殉葬在當時是很普遍的現象。殷商時代為祖先娶妻是現代冥婚的起源和雛形。

武王伐紂後,冥婚現象鮮有記載,因為《周禮》明確反對冥婚。至漢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後,冥婚現象在尊崇周禮的漢朝幾乎絕跡。但是漢末天下動亂,冥婚開始復甦並出現詳盡記載,其中最著名的故事是曹操感傷幼子曹衝之死,向甄氏亡女提親。

到隋唐時期,佛教興盛,人們普遍相信極樂世界,冥婚也跟著興盛起來。比如唐中宗不僅為自己的弟弟舉辦冥婚,還為韋皇后的兩個弟弟配冥婚。冥婚也不再局限於權貴家庭,民間家境富裕的人也開始為子女配冥婚。

宋代之後,冥婚繼續發展,真正形成了市場,專門從事冥婚媒人的“鬼媒人”職業開始出現。這些媒人每年往返於各村之間搜集未婚死亡男女的資訊,說媒成功後向兩家收取錢財錦緞賴以為生。清朝史料記載,當時冥婚習俗昌盛的地區便是以山西為首,直到現在,冥婚習俗在山西省部分地區仍然盛行。

當前,青年男女不正常死亡率已經大大降低,這類專事冥婚的媒人也開始“兩棲發展”,既做陽婚也做冥婚。而冥婚行業的火爆也促使更多的媒人兼職做鬼媒人。一名從業30年的媒人對《中國新聞周刊》透露,從她小時候記事開始,冥婚就一直存在。而且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冥婚市場也越來越紅火。上世紀90年代初,一場門當戶對的冥婚要5000元,至本世紀初便漲到5萬元;到2010年,10萬元只能保證配上婚,已經不能提太多條件了;到2016年,15萬元以下連“一根骨頭都買不到”。

如此說來,胡青花隻用18萬元就給兒子配到“好媳婦”確實是撿了大便宜。但這個便宜不是誰都能撿的,胡青花夫婦兩人都在縣城上班,相對於種地的農民來說,是屬於條件好的家庭,女方家長自然很願意與胡青花家攀親戚,給予“優惠”的價格也在情理之中。

這反映出當地冥婚的一個現象,家裡越是有錢,配冥婚出的錢反而越少。家裡越是沒錢,越是要大出血。

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2015年山西省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9454元,這意味著家境一般的人家,為了給兒子配冥婚,除非有巨額撫恤金,否則就要掏空家底。家裡有兩個兒子的人家更是艱難,既要為活著的兒子娶妻送彩禮,還要為死去的兒子配冥婚,只能四處借錢,家裡一貧如洗。 那些有“剛需”但家境又特別困難的家庭該怎麽辦?這個問題不僅困擾著配不起冥婚的家庭,同樣也給像胡青花家這樣小康的家庭帶來無盡的煩惱。

萬金買乾骨

給兒子辦完冥婚,胡青花終於了卻了一樁心願,但也帶給她新的壓力。此後,她每天都要到兒子的墳前巡視,擔心“兒媳婦”被人挖走。

此前曾有媒體報導,洪洞縣當地在過去3年時間裡被盜27具女屍。胡青花平時不看新聞,但她向《中國新聞周刊》強調,盜屍行為在當地非常猖獗,遠超新聞中的報導。誰家的姑娘去世,如果沒人看著,屍體一定會被盜走,近幾年從來沒有例外。

圍繞女孩屍骨的保衛戰從她病危入院那一刻便已經開始。女方家屬根本不信任醫院裡的人,必須24小時看著才能確保萬一女孩離世,屍體不會莫名其妙就沒有了。

女孩一旦去世,家屬便立刻把屍體接走,按照習俗應該是放到自家的田埂上。但猖獗的盜屍迫使家人將屍體放在屋子周圍肉眼可見的地方。在與男方合葬前,一樣需要24小時全程看護。好在不用幾天,女孩便會被“許配”走。

辦完冥婚,輪到男方家屬擔心女孩的屍體。現在有的墓穴已不再用磚砌,而是先挖很深的坑,然後用水泥澆築起來,非常堅固。光建這樣一個墳,就又要花費數千元,男方親屬還要隔三差五過來巡視,非常累心。

據當地人回憶,盜屍現象從她小時候就有了。那時候,有不少從外地來洪洞打工的人,有煤礦工也有木匠,他們家鄉並沒有冥婚的習俗。到了洪洞縣之後,有一些人發現了“商機”。新年回家探親之後,這些人便會背著一包包屍骨來到洪洞,賣給洪洞縣有需求的人,這種交易叫做“買乾骨”。對於這些屍骨的來歷,洪洞縣人也心知肚明,肯定是從家鄉地裡刨出來的。

即便這樣的屍骨賣不上價,但只要確定是女人的屍骨,還是有交易的。據專事冥婚的媒人透露,“乾骨”的價格從幾千元到數萬元不等,以2016年的行情來看,比較完整的“乾骨”價格在5萬元左右。

冥婚與托夢緊密相連,由此催生了另一項產業。一旦出現托夢的情況,當地人往往都會找到風水先生尋求“解夢”。在收取一定費用之後,風水先生會指點對方具體的應對措施。如果夢到自己無法理解的事物,或者近期一直走霉運,當地人會找風水先生求助。當地風水先生通常的解釋是:“你家祖上有一座孤墳,先靈已經變成惡靈,需要配冥婚進行安撫。”

出於對惡靈報復的恐懼,人們馬上回家查閱家譜,如果在其中真的找到有未婚死亡的祖先,便會立刻為其操辦冥婚,如果找不到這樣的祖先,也會歸於家譜不全等原因,仍為“無名”祖先配個冥婚。但這種出於恐懼或者功利目的而操辦的冥婚並不需要太高的標準,人們對素未謀面的祖先不可能有多少感情,只要挑不出錯來就行,這也是“乾骨”價格不高的重要原因。

父母為兒女配婚才是冥婚的“主流市場”。下決心為兒子辦冥婚的人,絕不會因為錢而讓兒子湊合。多等幾年也要找個合適的。

在村民們心中,配冥婚後只要撐過1年時間,兒女的靈魂就可以安息了。如果1年後萬一發生不測怎麽辦?胡青花堅定地表示一定還會再配的,絕不會讓兒子孤單。而且到了那時兒子不會再怪她,她可以“從容布置”。

異化的民俗

冥婚在當地如此盛行,年輕人雖然很少談論,但他們對此並不反感,如果有親戚朋友遭遇不幸,從情感上他們是支持冥婚的。

多位年輕人對《中國新聞周刊》表示,在他們眼中,冥婚和正常的婚姻沒有區別,雙方父母都會為兒女嚴格把關,隻不過夫妻是在陰間生活而已。某位年輕女孩坦承,若她沒有結婚便意外身亡,她也願意讓父母幫自己挑選一位般配的男孩作伴。但他們都堅決反對“買乾骨”的行為,認為那只是買賣,不是婚姻。也有部分年輕人排斥冥婚。據介紹,近年來也出現了不少明確反對配冥婚的女孩,但她們死後毫無例外都被配了婚,“因為婚姻大事由不得她們。”冥婚媒人說。

實際上,冥婚習俗本身淋漓盡致地展現了中國父母對兒女婚姻的決定作用,哪怕兒女已經離世,父母依然可以做主為其操辦婚姻。2006年,當地曾經有一對年輕男女相愛,但女方家長嫌男方家境差,堅決反對兩人在一起。被逼無奈下,男孩深夜騎摩托車將女孩從家中帶走,在逃跑的路上不幸出了車禍,兩人都不治身亡。男方家屬提出為兩人配冥婚,女方家一開始堅決不同意,但冥婚媒人竭力促成此事,她成功勸說男方家長將價格提高到8萬元,又說服女方家長相信若女孩無法和心愛的人配冥婚,其靈魂會變成惡靈,為家族帶來不幸,女方家長最終點頭同意。

就這樣,一對戀人在活著的時候無法在一起,卻在死後被允許結為夫妻。 冥婚現象並不是中國獨有,它在世界各大文明圈中都存在或者曾經存在,也都有各自存在的理由。不過,在其他國家和地區都是死者與活人婚配,只有在中國大陸、香港地區、新加坡等中華文化圈內,才是死者和死者婚配。

在古希臘,財產繼承權是冥婚的根源。雅典城邦中,如果男子沒有婚配便去世,便由關係最近的男性親屬代為保管財產,並為其配冥婚,女子之後所生的任何子女都算死者後代。由於女子沒有財產繼承權,只有當死者擁有男性後代時,其財產才會被交還由兒子保管。若男子死前有婚配,但只有女兒沒有兒子,其女兒即便已經嫁人,也必須立刻離婚並嫁給與父親關係最近的男性親屬,生育兒子後方才能夠取回父親的財產。在斯巴達城邦中,由於女子擁有財產繼承權,所以不存在冥婚現象。

在蘇丹,姓氏的延續是冥婚盛行最重要的因素。與雅典城邦一樣,家屬為死者配冥婚,女子之後所生的子女都算死者後代。若死者只有女兒沒有兒子,那麽女兒就會以男性角色“娶妻”,妻子所生的男孩算死者的孫子,姓氏被保存下來。

日本是冥婚文化最特殊的國家。直到上世紀30年代之前,除了是由死者與生者結合外,日本的冥婚習俗與中國大同小異。但戰爭導致日本男性大量死亡,未婚死亡的年輕女子數量根本無法滿足需求,最終人們專門製作“新娘娃娃”和“新郎娃娃”,用這種身著傳統和服、做工精致的娃娃代替活人與死者配婚。

但以上這些國家的冥婚現象要麽已經消亡,要麽只存在於極個別地區且正在衰退。唯獨在中國,冥婚現象反而隨著經濟發展愈發興盛起來,並且出現了新的變化。

最深刻的變化是,不再只有未婚配的男女才會辦冥婚,已婚喪偶的男女現在也可以辦,而且需求同樣旺盛。在山西當地,女子喪夫後,有條件的基本都會改嫁,為了安撫亡夫的在天之靈,女子會主動為亡夫買“乾骨”配婚。若男子喪偶,無論是否續娶,只要去世的女子仍處於適婚年齡,女方家屬就會將遺體拉走配冥婚。這樣一來,女人活著的時候其家人收過一回彩禮,死了之後還能再收一次冥婚彩禮。由此可見,一對夫妻死後未必能埋在一起。

此外,年齡也不再局限於適婚青年。按照當地說法,孩子長到7歲便有了靈魂,於是當地有為10歲夭折的兒童配婚的。若孩子沒到7歲便夭折,按照當地習俗,不僅不能埋入祖墳,連墳都不能有,只能扔到山裡或者溝裡。由於現在小孩也可以冥婚,便有人把小孩的屍體撿走謊稱已經7歲賣“乾骨”。

這樣一來,冥婚市場的“需求”被最大限度地釋放,“供給”也在迅猛增長。

與此同時,人們在精神方面的需求卻在降低。比如延續血脈原本是配冥婚的重要目的,但過繼子嗣的現象現在卻很少見。此外,無論在世界其他國家,還是在中國舊社會,配冥婚從來都不是家屬必然的選擇。比如在雅典城邦和蘇丹,如果男子死後沒有財產,那麽他根本就沒有資格配冥婚,在中國舊社會配冥婚也只是有錢人家的選擇。但到了現在,無論家庭財力是否承擔得起,配冥婚已經成為每一個不幸家庭的必然選擇,似乎若不配冥婚,便是不負責任的父母。

雖然雙方家長都盡量避免讓商談變得和談生意一樣,但不可否認的是,價格永遠是最具決定性的因素。男方家長為此背上沉重的經濟負擔,而女方家長也落得個“用賣姑娘的錢娶媳婦”這樣的惡名。

政府已經開始采取行動。2016年3月22日,臨汾市堯都區警察局發布通告,嚴厲打擊因冥婚引發的盜竊、侮辱屍體、屍骨、骨灰犯罪活動。不僅是盜屍,買賣屍體和介紹買賣也被列為打擊對象,相當於禁止“冥婚”。違禁者將以侮辱屍體罪論處,面臨最高3年的有期徒刑。

浙江師范大學教授、民俗學家陳華文認為,政府確實應該在規範市場方面發揮更大的作用,但強行禁止也會適得其反。據他介紹,在江浙部分地區,由於政府推動火葬,盜屍者便偷取骨灰配冥婚。“每一種習俗都會隨著社會環境的變化而變化,無法強製取消,只能慢慢引導。”陳華文對《中國新聞周刊》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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