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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時披露2018年年報 330家新三板掛牌公司將被強製摘牌

記者丨滿樂

330家新三板掛牌公司將被強製摘牌。

6月28日是新三板市場6月份最後一個轉讓日,也是掛牌公司披露2018年年報的最後期限。但根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以下簡稱股轉系統)統計的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6月28日,除提交主動終止掛牌申請的公司外,仍有330家公司未披露2018年年度報告,股轉系統將終止上述公司股票掛牌。

根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信息披露細則》,掛牌公司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編制並披露定期報告,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四個月內編制並披露年度報告,在每個會計年度的上半年結束之日起兩個月內披露半年度報告,掛牌公司董事會應當確保掛牌公司定期報告按時披露。對於在2019年6月30日前仍未披露2018年年報的公司,股轉系統將堅決予以強製摘牌,做到“出現一家、出清一家”。

據股轉系統初步分析,上述公司不能披露年報的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部分公司持續經營能力存疑,公司治理缺失,存在公司經營問題與違法違規問題交織等情況,沒有能力披露年報;二是部分公司審計工作開展較晚或者臨時更換審計機構,審計機構對公司的重大風險事項存在疑慮或尚未取得充分的審計證據;三是部分公司因不願意負擔審計、律師等中介費用,拒不聘請中介機構,導致無法披露年報。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因未披露年報被強製摘牌的新三板掛牌企業數量僅有61家,今年被強製摘牌的企業出現了爆發式增長。

對此,股轉系統相關負責人向界面新聞記者表示,掛牌公司“有進有出”是市場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常態,表明市場化的優勝劣汰機制正在逐漸形成,從國際市場看,境外成熟資本市場每年均保持較高的退市比率。對於企業摘牌數量增加的現象,

一方面,股轉系統以開放包容市場的理念充分尊重掛牌公司自身發展規劃。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新三板市場“自淨”功能和“擠出”效應正逐漸發揮作用。對於未充分評估自身發展現狀、對掛牌預期較高但自身規範程度不足的公司,其退出有利於實現市場化優勝劣汰。尤其是對於未披露定期報告公司實施強製摘牌,不但是正常的市場出清,也有利於進一步改善和提升新三板整體市場運行質量。

而為防範掛牌公司惡意不披露年報等待被摘牌的情形,今年3月8日,股轉系統還發布了《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申請股票終止掛牌及撤回終止掛牌業務指南》。其中規定,公司申請主動終止掛牌,應在規定期限內披露最近一期年報或半年報,未在規定期限內披露的應在期滿後兩個月內補充披露,否則股轉公司將對其終止掛牌申請不予受理。

同樣為保護投資者利益,針對上述330家將被強製摘牌的企業,股轉系統也實施了分類處理:對於其中存在涉嫌違規或其他待核實事項的公司,將在相關事項處理完畢後,分批啟動終止掛牌程序;對於除上述情形外的掛牌公司,擬在履行完相關程序後終止其股票掛牌。

對於被股轉強製摘牌的掛牌企業,南山投資創始合夥人周運南建議,仿照A股推出“摘牌整理期”,使被強製摘牌企業在被正式摘牌前複牌10至30個轉讓日。另外,考慮到被強製摘牌在摘牌整理期的價格可能跌幅巨大,而且基本可能都是基礎企業每天只能集合競價一次,建議股轉對摘牌整理期放開漲跌幅限制,並豁免權益公告及停牌兩個交易日。

“對已經踏雷的投資者來說,摘牌整理期能夠挽回一點損失。對願意以超低價買入的投機者而言也是個進場機會。”周運南稱。

對摘牌決定存在異議的公司,股轉系統允許其在5個交易日內向全國股轉公司提交覆核申請。另外,股轉系統也再次重申,公司終止掛牌不影響股東行使《公司法》規定的股東權利。

當天,股轉系統還完善了2019年半年報披露要求,敦促掛牌公司做好2019年半年度報告披露工作,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按照現行法規規定,對於無正當理由未能在2019年8月30日前披露2019年半年度報告的掛牌公司及相關責任主體,股轉系統將實施公開譴責的紀律處分等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而自2019年8月15日起未披露本年半年度報告的掛牌公司,全國股轉公司也將不受理其終止掛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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