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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房子千萬不能這樣租,通州已經有“房東”被拘留!

隨著“民宿”概念越來越火爆,很多人逐漸將目光投放在將自持的房子通過改造成“民宿”的方式來創造價值。

更有部分商業公司或個人通過包租或者持有物業的方式,將原有的居民住宅改造成類似酒店客房的形態提供日租服務。

(圖片來自網絡,與正文內容無關)

這一切看起來很美,很流行,

但是,這些都

不!合!法!

據媒體報導,通州近日就有類似的案例,違法人員在網上打著“民宿”的幌子,未經許可非法經營“日租房”牟取利益。由於“日租房”缺乏有效監管、存在安全隱患,為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在金盾3號專項行動中,通州警方加大檢查力度,對無證旅館和“日租房”進行嚴厲打擊

7月17日上午,通州警察分局新華派出所組織警力對運河商務區進行檢查時,發現3名住戶都是從網上租賃的房屋,屋內各種生活用品一應俱全,據租戶講有公司提供賓館式服務。經進一步工作,發現某公司將從業主處租賃而來的公寓轉手以“日租房”的形式,在網上發布信息招租牟利。針對此情況,民警立即趕到該公司在附近的辦公點,將非法經營“日租房”的公司負責人陳某、白某二人傳喚到派出所。

經查,陳某與白某承認非法經營日租房的違法事實。據二人供述,陳某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白某為公司合夥人,二人從業主手中以長租的形式將公寓租賃過來後當起了“二房東”,並以每日三百到五百元不等的價格在網上發布信息對外招租。房內提供各種生活用品,並且每天雇傭小時工專門負責打掃衛生。

未經許可,擅自經營按照國家規定需要由警察機關許可的行業,陳某、白某二人分別被通州警方處以行政拘留10天罰款1000元的處罰。

這不是民宿嗎?

打開網站和各類手機APP,這類基於居民樓或商務樓的日租房信息並不少,且有不少都冠以“民宿”之名。但是,目前相關法律法規對“民宿”的定義,卻與遊客的理解有所不同。

“民宿”位於郊區,利用村民自建住宅進行改造。解讀:在國內,民宿更接近於農家樂的概念

ד民宿”位於城區,普通民居改造之後按日出租,被視為賓旅館業,是屬於特許經營行業。(解讀:國外很流行的Airbnb,到國內不一定合法

(圖片來自網絡,與正文內容無關)

日租房有哪些安全隱患?

1、“日租房”沒有登記注冊合法工商手續,住宿人員採用本人身份證實名登記入住的要求也無從落實,甚至極易成為各類違法犯罪分子藏匿的窩點。(解讀:可能會成為警方無法監控的真空區域

2、“日租房”不僅容易引發經濟糾紛案件,還在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都存在著嚴重的隱患和漏洞。(解讀:在法律法規上,這種日租房也處於灰色地帶

(圖片來自網絡,與正文內容無關)

日租房與短租房差異?

短租房:一般的租賃房周期至少三個月以上,雙方簽訂合約,按規定還須備案。因其面對的租客是需要較長時間自行生活的,因此一般的民居即可滿足要求。

日租房:從經營模式上看更接近賓旅館,但一般的民居或商務樓房間不可能具備賓旅館應達到的條件。

小編提醒大家

非法“日租房”、無證賓館旅館不僅存在安全隱患,還極易成為違法犯罪分子藏匿窩點。

市民如需短期住宿,應當到有營業資質的正規賓館、旅社、酒店登記入住,以避免人身財產遭受損失。

通州的廣大房東們在對外出租房屋時也要注意,避免把房子租給“日租房”經營者,也要小心不法人員租住房子。

部分信息整理自:通州警方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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