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違法經營“日租房” 北京一對夫妻雙雙被拘留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於忠洋 通訊員王義文)將公寓租下後改成“日租房”,以每日三百多元的價格對外出租牟利。近日,一些不法經營者盯上了通州區獨特的區位優勢,在網上打著“民宿”的幌子,未經許可非法經營。陶某、郝某夫妻倆就是如此,最終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涉案房屋也被取締。

由於“日租房”沒有登記注冊合法經營手續,缺乏日常監管,在消防、治安等方面都存在著嚴重的隱患和漏洞。為淨化轄區治安環境,消除各類安全隱患,通州警察分局組織開展了“日租房”專項清查行動。在通州區運河商務區一公司將從業主處租賃而來的公寓改成“日租房”對外出租,通州警方依法進行了查處。

經前期走訪與摸排,通州警察分局新華派出所民警發現在運河商務區內,有公司以“民宿”的名義,在攜程、自如、美團、大眾點評等網站上發布招租資訊,但其實際經營業態為旅館業。8月23日,通州警察分局新華派出所民警在對運河商務區內某公寓樓進行檢查時發現一公司在未辦理特種行業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經營“日租房”。隨後,民警將“日租房”經營者傳喚到派出所。

經審查,陶某與其妻郝某如實承認了為牟利將公寓租下後改成“日租房”,進行非法經營活動的違法事實。據二人供述,陶某為公司法人,負責公司所經營的“房屋租賃”,郝某與陶某為夫妻關係,是公司客服人員,負責在互聯網上發布日租房資訊。二人將從業主手中租來的公寓,以每日三百多元的價格對外出租牟利。出租的“日租房”提供酒水、飲料、電視、廚房設施、床等生活用品,並且每天雇傭小時工專門負責打掃衛生,經常有“老客戶”光顧。

因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未經許可,擅自經營按照國家規定需要由警察機構許可的行業。相關負責人陶某、郝某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涉案“日租房”已被取締。

警方介紹,“日租房”是指未取得酒店、賓館等場所的經營許可,私自將房屋以計時、計日方式租賃給他人並不當牟利的違法行為。由於“日租房”沒有登記注冊合法工商手續,住宿人員未採用本人身份證號實名登記入住,缺失監督管理,不但經常引發經濟糾紛案件,還在消防、治安等方面都存在著嚴重的隱患和漏洞。

警方提示,非法“日租房”、無證賓旅館不僅存在安全隱患,還極易成為違法犯罪分子藏匿窩點。市民如需短期住宿,應當到有營業資質的正規賓館、旅社、酒店登記入住,以避免人身財產遭受損失。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原創作品拒絕任何形式刪改,看法新聞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責任編輯:周經韜(EN069)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