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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威解讀公積金新政:斷繳不影響繳費年限認定

各位粉絲:

昨天,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的通知》,【京房子】也第一時間推送了此次頒布的新政,詳情請見。

昨天推送發出後,很多粉絲詢問一些具體的新政實操問題。

今天,針對這些問題和意見,我們就給大家帶來權威的政策解讀。

1

外地繳存時間可算入繳存年限

先是幾個大家都比較關心問題的解答。

1、今後公積金每繳存一年可貸10萬元,那麽中途有斷繳公積金的怎麽辦?是按原先繳存的時間算,還是按照重新繳存的時間算?

答案是斷繳沒有影響。斷繳前和續繳後的時間可以合並計算

打個比方,某人之前繳存了3年零6個月(也就是42個月),然後中途斷繳,後來又續繳了8個月,那麽就按照兩者相加合並計算為4年零2個月。繳存年限不夠1整年的,按1整年計算,就認定為繳存5年,可貸款50萬元。

而之前,公積金需要繳存滿12個月才能貸款。現在只需要繳存滿6個月,而且如果有斷繳,還可以將斷繳前的合並計算。

2、我在上海工作時繳存了公積金,而後又到北京來工作,也繳存了公積金,那麽兩地的公積金繳存年限是否可以合並計算?

答案是沒問題的。可以由外地原繳存公積金的管理部門出具繳存的憑證,就可以將外地的繳存年限和北京的合並計算

3、新政中對於異地購房提取公積金,僅限於戶籍所在地縣、市或省會城市內的購房。那麽我在其他地方購房已經辦理過異地購房提取的,還受影響嗎?

答案是沒有影響。在途的可以正常提取公積金

4、新政中原則上取消了重大疾病提取公積金,那麽如果真的是患有重病,也不能提取了嗎?

答案是這次新政中只是原則上取消重大疾病提取公積金,注意“原則上”這3個字,這是為了防範偽造醫院診斷證明等騙提公積金的行為,確實近些年大病提取公積金的數量迅速增加,審核人員發現了不少偽造材料騙提的行為,比如有些診斷證明完全一樣,很可能出自同一中介的手筆;有些大病提取的,工作人員前往協和、301等醫院核實,並沒有開具過相關診斷證明。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今天表示,對於真實的大病情況,公積金中心通過向醫管部門調查核實情況後,仍然是可以辦理提取公積金的

5、新政中取消了按月提取公積金,約定提取時間間隔調整為三個月、半年或一年。那麽以往已經辦理按月提取的,還能每月提取嗎?

答案是可以的。已經辦理的按月提取公積金業務,仍然可以照常每月提取公積金

6、國管、中直公積金是否也執行新政?

按照新政,中直、國管、鐵路分中心可參照執行,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目前中直、國管、鐵路分中心按其原有的規定執行。

2

新政和房地產調控無關

下面這個問題,比較大面上一些,但是絕大多數粉絲都關心的。就是這次公積金新政,是否是房地產調控政策的收緊和繼續?是否還有更嚴的調控政策在路上?還有觀點認為,這是對剛需購房的打擊。

要明確的是,這次公積金新政,與房地產調控沒有關係,這一點不用去瞎猜想。

接下來就解釋一下這次新政的制度設計,大家可以很明白的了解新政的背景和目的了。

首先,公積金制度是一種繳存職工互助共濟,解決住房問題的制度

所有職工繳存的公積金,都在一個大池子裡,這筆錢是專款專用,一方面繳存職工符合條件可以將自己的公積金提取出來;另一方面一些職工購房需要貸款,就用池子裡的錢給他們放貸。

所以再簡單的說,就是這筆錢不是交給政府的,而是政府代為保管,一直是大家的錢,在繳存職工有需要的時候提供給他們的。

因為這筆錢是互助共濟的,所以公積金貸款的利率是很低的。

給大家簡單的打個比方,100個人繳存公積金,其中有30個人要貸款買房,那麽就用這100個人繳存公積金除去提取後的餘額,提供給30個人作為貸款。

大家都可以理解,咱們每個人每個月隻繳存幾百到幾千元不等的公積金,最多的繳存上限一個月也就部門加個人一共6千出頭,而且還要減去被提取的錢,所以這些錢肯定無法滿足所有人都去貸款的,只能是互助一部分人貸款買房。

總結來說,通過這種互助共濟的方式,這些年大家繳存的公積金幫助了很多人解決住房問題,其中也可能包括您。

不過整個池子裡的錢是有限的,不可能滿足所有人都能貸到款。

前些年,北京住房公積金的大池子裡,可用於貸款的錢還比較多。但最近幾年,隨著公積金提取量和貸款量的迅速增加,可用於貸款的錢也在減少。

西面這兩張圖是之前參加會議時的材料,從圖上可以看出,近些年公積金提取額和貸款額明顯增加。

拿貸款來說,2008年前,北京的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每年的放款量,都在130億以下。2009年起明顯增長,到了2015年則達到井噴,當年一個月的貸款量就能超過100個億,抵上過去一整年的貸款量。

2015年之後的呢?2016年繼續創紀錄達到1千多億元,2017年因為“317”新政,下降到了500億元。

也可以理解,前些年公積金貸款比較松,首付比商貸低,利率又是史上最低的3.25,肯定吸引了大批人辦理公積金貸款。

剛才說可用於貸款的錢在減少,給大家一個具體的數字。

在2015年底之前的時候,北京公積金中歷年結餘的現金資金有400多億,而上個月這個數字僅有120億了。

問題來了,如果還像以前那麽寬鬆,大家都貸款,那麽這個錢遲早就不夠了。也就是說,會出現貸不到款的情況。

那麽到時候,能采取什麽措施?是大家都排隊等著貸款呢?還是搖號決定誰能貸到款呢?似乎這也會不公平,一些繳存時間長的人卻沒有貸到款,繳存時間短的人卻貸到了。那麽繳存時間長的人肯定覺得不公平。

這麽一說,這次公積金為什麽收緊了貸款政策,認房又認貸,將貸款集中給純首套的家庭,大家就可以理解了吧。

再說說方式,就是大家議論較多的貸款額度與繳存年限掛鉤,每繳存1年可貸10萬元的事。

可能會有人問,為什麽不能像有些地方那樣,按照每個人的公積金繳存餘額來確定貸款額度?

其實這樣也會有不公平的問題。有些人剛工作,但收入高,那麽餘額就比較高,很快就能貸到120萬元;有些人工資低,辛辛苦苦工作了很久,餘額卻不多,反而能貸款的額度較少。這與公積金互助共計、幫助大家解決基本住房需求又不相符了。而且,這也限制了提取,如果日常提取公積金多了,就會影響自己今後的貸款額度,那麽提取公積金和貸款又會成為了“魚與熊掌不可兼得”的問題了。

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下,按照年限來確定貸款的額度,可以盡可能的公平一些。畢竟,工作時間更長的人,年齡一般更大,更需要解決住房問題。畢竟,池子裡的水就那麽多,有些人貸到款了,那麽久會有些人貸不到,因此盡量滿足更需要解決住房問題的家庭。而且,多繳多貸,繳存時間越長,貸的越多,也能更體現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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