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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陽一物業主管倒賣業主資訊 已被刑拘

  日常生活中,恐怕每個人多多少少都接到過推銷商品的騷擾電話,賣房的、賣保險的、裝修公司的……很多人可能好奇,自己的個人資訊到底是通過什麽管道泄露出去的。

  最近,益陽某小區的業主們就遇到了這樣的煩惱,每天被各種推銷電話騷擾,最終不堪其擾,憤而報警。然而,警方的調查結果讓他們大吃一驚,泄露他們個人資訊的,竟然是小區物業公司的一名主管。

  瀟湘晨報記者 宋凱欣 通訊員 熊劍姿 益陽報導

  相信不少市民都有過被推銷電話騷擾的經歷,但對於益陽某小區的業主來說,“騷擾”已不足以形容他們的狀況,他們每天都會被各種推銷電話“轟炸”。報警後得知,該小區物業公司主管憑借工作便利,將業主的資訊以每條6元的價格售賣給了裝修公司,而裝修公司又本著“分享”的精神,將業主資訊提供給各種商業公司。

  近日,益陽市警察局赫山分局龍嶺派出所抓獲該物業公司主管陳某,破獲這起非法泄露公民個人資訊案。

  物業“內鬼”售賣業主資訊

  今年10月中旬,益陽市赫山區龍嶺派出所接到轄區一小區業主報警,稱其小區幾百名業主的個人資訊被人泄露,頻繁的騷擾電話和簡訊嚴重影響了他們的正常生活。接到報警後,龍嶺派出所立即立案偵查,固定相關證據。

  民警經過與受害人聯繫,得知經常給業主打騷擾電話、發送資訊的是益陽市某裝飾工程有限公司。該公司為了推銷自己的產品,通過“特殊管道”購買到業主的資訊,開始頻繁騷擾業主。經進一步調查,民警發現出售業主資訊的竟然是“內鬼”——該小區物業公司的主管陳某。民警介紹,嫌疑人陳某系益陽市赫山區人,今年39歲,2016年開始在益陽某小區做物業主管,因工作便利,經常會有裝修公司來物業洽談,希望其提供業主資訊。

  每條業主資訊價值約6元

  近日,龍嶺派出所依法傳喚陳某。經審訊,陳某交代,2016年3月至2018年8月,他趁著任物業公司主管的職務之便,將小區21棟、25棟400余戶業主的房產資訊以2400元錢的價格賣給益陽市某裝修公司,每條資訊約6元。“他先通過文檔整理業主資訊,然後用微信發送給對方,對方再微信轉账給他。”辦案民警說,該裝飾公司購買業主資訊後,還與家電家具公司、衛浴公司等聯繫,與對方交換業主資訊。

  目前,犯罪嫌疑人陳某因涉嫌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被刑拘,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之中。民警提醒,根據《刑法》第253條,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資訊,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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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業公司員工倒賣業主資訊獲刑1年

  據媒體報導,廈門某小區的物業工作人員吳某利用職業之便,悄悄複印業主的個人資訊,倒賣獲利。最終,吳某因涉嫌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經檢察院起訴,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5000元。

  吳某在廈門一建案擔任物業客服。從2014年4月起,他趁同事不注意,下班前偷偷地把業主的個人資訊全部複印下來。複印業主資訊後,吳某加入了一個房產QQ群,裡面有房產中介、裝修業者等各種人。只要有人提出購買,吳某就會以相應價格賣給對方。如果有人提出用其他小區的業主資訊跟他對換,他也同意。

  從2014年4月到2015年12月,吳某陸續倒賣了全市多個小區的業主資訊。倒賣業主資訊時,吳某大部分的賣價是100元至300元不等。不過,如果是新建案業主的資訊,最高可賣到1000元。

  2015年12月4日,吳某被抓獲,警方從其筆電電腦上查獲公民個人資訊檔案18個,條數達17231條。

  檢察官起訴認為,吳某為非法牟利,採用購買、交換等方式非法獲取業主個人資訊,情節嚴重,其行為已觸犯我國刑法,應以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2017年,經法院一審判決,吳某獲刑一年,並處罰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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