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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中心還是酒店?大族雷射老總怒懟記者不是個案

大族雷射8月1日晚間發布公告對“懟央視記者”一事致歉。公告稱,公司董事長近期在回應相關媒體過程中,因情緒激動發表了不當言論,本公司及相關當事人對此深表歉意。當天,深交所也發文批評大族雷射董事長不當言論。

大族雷射為何受到媒體質疑,原因有兩個方面:一是為何開始於2011年的工程,到現在才完成進度的64%;二是其研發中心,看起來似乎更像是個酒店。有媒體報導,大族雷射歐洲公司注冊在旅遊景區一幢小樓的一間約10平米的辦公室內。而其2011年購買的酒店,也未見有改造成研發中心的跡象。

而深圳證監局在檢查時也發現,大族雷射在歐洲的這個研發運營中心項目,存在重大購置財產項目未履行相關審議程序、重大購置財產項目信息披露不準確不及時等問題。對此,深圳證監局決定對該公司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

我個人認為,面對媒體的質疑,大族雷射應當首先反思,然後將沒有按期完工的原因講清楚,並將下一步打算公布於眾,以得到輿論與公眾、特別是投資者的諒解,而不是“怒懟”媒體,說出完全缺乏敬畏之心的話語。

但是,大族雷射董事長面對央視記者的質疑,說出“你是個什麽角色?你有什麽資格來質問我?這是我們自己的資金,我們有權利做任何經營決策,你管我那麽多?”可見,哪有敬畏之心,還怎麽會接受監督。不接受監督,上市公司又怎麽可能行為規範、可能對投資者負責。因此,監管機構對其提出批評,要求其向媒體道歉,是完全必要的,也是非常及時的。

但大族雷射在公告中進行道歉的同時,又說明道,作為中小板首批上市公司,大族雷射自2004年上市至今共計15個分紅年度,實現連續現金分紅,合計現金分紅約26億元(含現金回購公司股份金額4.90億元)。

大族雷射把分紅作為公關的一種手段,但分紅應是上市公司應有的責任和義務。投資者購買某家上市公司的股票,更希望獲得分紅、尤其是現金分紅。如果上市公司沒有分紅,只能說明上市公司沒有盡到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沒有樹立良好的公眾公司形象,而不是對投資者的恩賜。如果把分紅當作成績來炫耀,甚至是公關的手段,恰恰說明上市公司的責任心很差,對投資者缺乏應有的敬畏。

大族雷射能夠上市15年來連續保持分紅,展示了公眾公司的良好形象,但也不能置身於輿論監督之外。相反,應當更加自覺地接受監督,更好地與投資者、與媒體、與公眾等保持良好的溝通與協調,經常聽取媒體與公眾以及投資者的意見建議,不斷地修正自己的行為,提高上市公司的整體素質。上市公司整體素質提升了,得益的不只是投資者,更是大股東、更是企業董高監。所以,大族雷射董事長對媒體的“怒懟”,確實犯了上市公司最不應當犯的錯誤。

現在,大族雷射在監管機構的乾預和批評下,已經對董事長的錯誤行為進行了公開道歉。但似乎還缺乏應有的誠意,還在通過各種方式為自己辯護。顯然,也不是一家上市公司必須具備的素質。接受輿論和公眾以及投資者監督,應當成為上市公司的自覺行動,成為上市公司高管的自覺行動。

證監會主席易會滿強調,上市公司和相關各方都要敬畏市場、敬畏法治、敬畏專業、敬畏投資者,輿論和公眾對上市公司的行為提出質疑,就是監督的表現,也是為了督促上市公司能夠更好地確立敬畏意識,自覺接受監督,怎麽能對輿論和公眾的批評、質疑予以攻擊呢?即便是解釋和說明,也要實事求是,積極主動,態度溫和,而不是火氣十足,一副對簿公堂的神態。

大族雷射董事長怒懟媒體事件,也決非個案。一些上市公司的高管,總把自己放在一個很高的平台了,俯瞰投資者,俯瞰媒體,俯瞰公眾,似乎只有他們才是真正的高大上,可以目空一切。因此,大族事件的發生,也決不是偶然的,而是上市公司缺乏敬畏之心的表現。必須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促使上市公司確實敬畏意識,自覺接受監督,真正讓上市公司能夠行為規範、運行通暢、發展健康,而不是帶“病”經營,給市場和投資者,包括股東都帶來傷害。

特約評論員 譚浩俊 圖據IC photo

編輯 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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