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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無緣無故的愛 超高分紅背後有貓膩

在管理層鼓勵現金分紅政策的引導下,現金分紅成了今年上市公司利潤分配的主角。如截至4月9日晚,兩市共有1402家公司發布了分配預案,其中有1150家公司涉及現金分紅,佔比達到82.3%。而在現金分紅成為上市公司利潤分配主角的同時,也出現了少數超高分紅的公司。如貴州茅台每10股派現145.39元,吉比特每10股派現100元,華寶股份每10股派現40元等。

現金分紅是上市公司回報投資者的一種方式。所以,按照常理,超高分紅也就是上市公司給予投資者的超高回報了。不過,從現實來看,除了貴州茅台外,華寶股份與吉比特的超高分紅都受到市場的質疑。畢竟貴州茅台的分紅與其他公司的超高分紅不同,貴州茅台雖然每股派現14.539元,但分紅比例僅為51.89%,基本處於一個合理的分紅範圍。而吉比特的分紅比例接近100%,基本上把2018年的利潤分光;華寶股份的分紅比例更是超過了200%,不僅把當年的利潤分光,甚至連家底也動用了不少。因此就分紅比例而言,貴州茅台算不上真正意義上的超高分紅。

那麽,為什麽超高分紅會引來市場的爭議,甚至遭到輿論的質疑呢?顯然這與超高分紅的種種危害以及背後隱藏的貓膩有關。

首先,超高分紅是一種“吃光分光”的敗家行為,並沒有考慮到企業的中長期發展。對於一家上市公司來說,給予投資者最好的回報不是高額的分紅,而是公司長期穩定的發展。雖然超高分紅是給予了投資者高額的回報,但這種“吃光分光”的行為並沒有顧及到企業的中長期發展,因此,這種超高分紅只是一種短期行為,是不可能持續下去的。這種超高分紅本身就是非理性的,其背後通常都是另有目的與動機的。

其次,超高分紅的真正受益者是上市公司的大股東,尤其是控股股東。而中小投資者如果真的參與分紅的話,相反還會因此出現投資損失。雖然近年來,管理層一直引導上市公司現金分紅,實際上現金分紅是更有利於大股東的一種分紅方式。尤其是控股股東,在股份鎖定不能賣出套現的情況下,分紅是它們獲得投資回報的最重要方式。如華寶股份擬每10股派現40元,總計派現金額為24.64億元,持股高達81.10%的第一大股東華烽國際一家就拿走了近20億元。吉比特現金分紅總額約為7.19億元,持股30.09%的實控人盧竑岩一人就拿走了2.16億元的現金紅利。因此,超高分紅的真正受益者是大股東,而中小投資者因為分紅除息以及徵收紅利稅的原因,不僅不能從分紅中獲得利益,相反還會因為徵收紅利稅而蒙受損失。上市公司分紅越多,投資者損失越大。

其三,超高分紅是配合市場炒作的一個熱點題材。在監管部門的嚴厲監管之下,高送轉題材的炒作受到抑製。如此一來,高派現就成了市場炒作的一個重要題材。不論是貴州茅台,還是華寶股份,或是吉比特,在其高額分紅方案公布後,都受到市場的大力炒作。其炒作帶給股價的升幅遠遠超過了分紅金額本身。這也充分表明,投資者追逐現金分紅是假,通過炒作追逐二級市場差價是真。如吉比特,4月9日晚公布10股派現100元的分紅方案,隨後兩個交易日,吉比特的股價上漲了34.49元,遠比每股10元的紅利高出許多。

此外,超高分紅的背後或隱藏著各種各樣的貓膩。比如,通過超高分紅來向大股東進行利益輸送,將上市公司的利益輸送給大股東。正如前文所述,大股東尤其是控股股東是超高分紅的最大受益者。如在華寶股份的超高分紅中,第一大股東華烽國際憑借超高分紅就可以名正言順地將近20億元的資金納入到自己的名下。又比如,通過超高分紅來為重要股東的減持套現保駕護航。如今年3月13日,吉比特發布公告稱,公司第三大股東湖南文旅擬減持不超過287.53萬股,即減持最高不超過4%股權,而4月9日晚,吉比特推出高派現方案來刺激股價的上漲,這其中的醉翁之意想必是路人皆知了吧?也正因如此,上市公司的超高分紅受到輿論的質疑也就是意料之中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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