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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圈人士:陰陽合約過時了 明星基本都合法避稅

崔永元與范冰冰崔永元與范冰冰

  隨著崔永元在微博曝光范冰冰[微博]千萬片酬,並起底疑似陰陽合約等偷漏稅線索,無錫市地稅部門也開始介入調查。6月4日,無錫市地稅局工作人員告訴封面新聞(thecover.cn)記者,目前有關范冰冰工作室涉嫌陰陽合約一事,地稅局已經著手調查,但進展暫時不便對外公布。隨後,封面新聞記者從一位娛樂圈經紀人處了解到,所謂的“陰陽合約”在娛樂圈確實存在過一段時間,但目前已經有些過時,“這些東西其實都是很早以前的了,‘陰陽合約’說穿了就是違法的,存在一定風險,現在明星們更加愛惜羽毛,少有做這些,基本都是選擇合法避稅,這種違法手段基本都被淘汰了。”

  無錫市地稅局已介入調查

  2003年上映的電影《手機》(導演馮小剛[微博]、編劇劉震雲),其主角嚴守一(葛優扮演)讓不少觀眾聯想到當時《實話實說》的主持人崔永元。可沒想到,15年之後,原班人馬要開拍《手機2》了,這下徹底激怒崔永元,並在微博中曝出了一份寫有范冰冰名字的拍攝合約。

  一石激起千層浪,“大小合約”、“4天6000萬片酬”一時間刷爆了不少人的朋友圈,並在6月3日下午引起了國家稅務總局的高度重視。緊接著,江蘇省地稅局也表示,已組織主管稅務機構等依法開展調查核實。

  由於范冰冰工作室位於江蘇省無錫市,無錫市地稅局也因此成為了直接辦案部門。據封面新聞(thecover.cn)記者了解,6月3日下午,無錫市地稅局緊急組織了下屬各區(縣)地稅局進行了會議,在介入調查的同時,也嚴禁將與該事件有關的資訊外傳,目前整個無錫市地稅局關於此事都處於“保密”狀態。

  “陰陽合約”已被娛樂圈淘汰

  據一位經紀人透露,所謂的“陰陽合約”其實就是交易雙方簽訂金額不同的兩份合約,一份金額較小的“陽合約”用於向主管機構備案登記納稅,另一份金額較高的“陰合約”則實際約定雙方交易價格,彼此對其秘而不宣,目的就是逃避納稅這一法定義務。

  “這種避稅方式的興起,其實是在很早之前了,由於藝人每一次演藝所得到的酬勞金額較大,所繳納的稅金較高,因此就有人想出了這樣的避稅方式。”這名經紀人表示,在“劉曉慶[微博]事件”後,很多人都發現這種避稅方式經不起查驗,因此,很多人都不再選擇這樣的方式避稅,“其實,在劉曉慶之後,用這種方式避稅的人就已經很少了,特別是一些大牌演員。”

  劉曉慶事件,在一定程度上,也促進了娛樂圈內關於酬勞的改變,“就目前而言明星的演出稅務事宜都是甲方代扣代繳,和明星本人其實關係不大,他們拿到的都是稅後的片酬,就算做出陰陽合約,也是在為甲方省錢。”因此,這名經紀人也認為,范冰冰的“陰陽合約”可能存在問題,“如果是真的,那可能也是因為一些其他原因,畢竟沒人願意自己擔責為對方省錢。”

  娛樂圈更多採用“合法避稅”

  據這名經紀人透露,目前明星們的避稅方式,其實很多,雖然操作相對繁瑣,但是卻更安全,“不怕查,查出來也肯定不是違法的。”

  “最常規的手段,就是在避稅地或者低稅率地區注冊公司,現在演員、尤其一線演員基本都有自己個的公司,他們的一些操作根本不是所謂‘陰陽合約’能比的。”除了成立公司以外,分期支付片酬、多家公司與甲方簽署多份合約,也同樣是常用的避稅手段,“這些主要針對稅率問題。”

  對於目前網絡上所盛傳的關於娛樂圈“陰陽合約潛規則”的說法,這名經紀人很直接地表示,這些做法早已是過去式,“其實都是臆測,但他們臆測的方向很low,畢竟現在是法制社會,打打擦邊球可以,但真正要是犯法的事,其實沒人願意乾。”

  封面新聞記者 沈軼

(責編: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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