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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養老調劑金的3%猜想:所有省份是否一視同仁上繳

  中央養老調劑金的3%猜想

  來源:北京商報

  對於去年部分省份出現的養老金“穿底”現象,政府給出的主要應對之策就是建立中央調劑金制度。然而,這一項要動用部分地方既得利益的舉措勢必會受到不小的推行阻力。令人意外的是,日前,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全國兩會閉幕後會見中外記者時明確表示,“今年我們采取了養老金基金調節制度,中央收取3%形成調劑金,以後這一比例還會逐步提高,彌補部分省份可能會發生的養老金收入不足缺口”。多位業內權威專家告訴北京商報記者,3%的比例確定後,越來越多的問題被擺上台面,而這些也都是改革過程中需要解決的必答題。

  3%如何“定義”

  長期以來,基本養老保險作為我國“五險一金”中的重要一項,一直保持著相對較高的繳費費率。有統計數據顯示,目前各地養老保險費率普遍在27%-28%,其中,個人繳費部分基本維持在8%,剩餘的為部門繳費部分。

  在提出3%調劑金收取比例後,李克強總理並未做更多的解釋和說明。因此,業界對於這一數字的解讀主要分為兩種不同的觀點。有專家認為,3%指的是各地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當期或累計結餘中相應的部分;還有業內人士則分析稱,3%應該是繳費費率中的3個百分點。

  具體來說,所謂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結餘,就是扣除支出後基金池剩餘的資金量,其中,當期結餘=當期收入-當期支出的剩餘量,而累計結餘則是以往各年資金池中剩餘的資金之和。2月底,人社部副部長遊鈞公開表示,去年,我國企業養老保險基金收入3.27兆元,支出2.86兆元,當期結餘4187億元,累計結餘4.12兆元。如果3%以結餘口徑計算,那各地整體應上交的調劑金或超過千億元。

  另一方面,如果將調劑金收取比例當做繳費費率中的3個百分點,那就意味著每年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中,約有一成左右的資金將成為調劑金。舉例來說,以去年我國企業養老保險基金收入3.27兆元計算,那麽當年就應該有不到1000億元會成為中央調劑金。

  事實上,雖然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總量仍在不斷增加,但近年來,已有不少地方都出現了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增幅明顯低於基金支出增幅的情況。與此同時,隨著我國老齡化趨勢愈發嚴峻,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矛盾也越來越突出,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當期“穿底”的省份逐漸增加。而這也成為我國啟動中央調劑金、國資劃轉社保基金等一系列備份手段的重要原因。

  一視同仁還是分類實施

  在3%調劑金徵收比例確定後,同樣引起業界爭議的,還有是否所有省份都應“一視同仁”地上繳這部分費用。

  “由於養老金統籌層次長期停滯在地方層面,導致勞動人口流入、流出省市的養老金結餘出現明顯差距且越來越大。”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副秘書長齊傳鈞表示。

  數據顯示,2014年,我國僅河北、黑龍江、寧夏3省區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了當期收不抵支;2015年,這一情況擴大至6省,包括黑龍江、遼寧、吉林、河北、陝西和青海;2016年“入不敷出”省份增加到了7個,分別為黑龍江、遼寧、河北、吉林、內蒙古、湖北、青海。其中黑龍江不僅當期收不抵支,且累計結餘已“穿底”;2017年,我國有十餘個省份當年養老金支出大於收入。還有分析稱,如果扣除政府的財政補貼,全國已有20多個省(區、市)出現了當期資金缺口。

  而人社部也曾發布統計結果顯示,2016年我國各省份養老金收支平衡能力存在較大差異,累計結餘超過1000億元的省份共9個,結餘最高的廣東省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結餘總額為7258億元,佔全國總結餘近兩成,但青海等10個省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養老金僅可支付不到10個月,其中,黑龍江省累計結餘更是已達到-232億元。

  齊傳鈞告訴北京商報記者,目前,我國不同級別的養老金統籌部門有2000多個,人口淨流入省市的大量結餘無法補充到收不抵支地區,導致後者必須長期依靠財政補貼才能按期保量地發放養老金。

  也正是基於此,業界對於所有省份一概而論地徵收3%用做了調劑金存不同看法。有觀點認為,中央調劑金的建立就是為了平衡地方存在的巨大收支差距,如果再對支出已經有困難的省份收取同樣比例的調劑金,加劇這些地方的支出壓力,則失去了調劑的意義。然而,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等專家則認為,中央調劑金收取的前提應該是:上繳部門有資格、有權利享受中央調劑金的調劑,也就是說,有義務才有權利。“因此,全國各省和統籌部門應一視同仁上繳調劑金,制度上也是公平實行3%的比例。如果部分地方因養老金已‘穿底’而少上繳中央調劑金,那麽,它一邊少繳,一邊又多享受調劑金的轉移支付,等於是雙重獲利,這是不公平的。”董登新表示。

  如何從調劑金走向全國統籌

  無論3%如何定義,抑或是調劑金是否“一刀切”地收取,由中央調劑金制度開啟的養老金全國統籌已勢在必行。

  記者會上,李克強總理頗有深意地表示,中央調劑金收取比例以後還會逐步提高。而此番表態,也被業內看做一個重要的改革信號,即政府希望以調劑金為“緩衝”,逐步將地方統籌的養老金全部納入中央層面,實現“大收大支”,也就是業界長期提出的、實質上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全國統籌。

  齊傳鈞也坦言,中央調劑金制度確實是相對現實、易操作的途徑,符合“從易到難”的改革方向。然而即便如此,到底比例應以何種速度、幅度提高,最終如何從“量變”到“質變”實現真正的統籌,以及調劑金、最終全國統籌的基金由誰管理等關鍵問題也仍未得以明確。

  不可否認,在社保領域中,養老金全國統籌已被視做一個推行多年卻進展遲緩的重要改革。“自上世紀90年代至今,業界已經持續20多年推進實現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但一直鮮見實質性進展。”齊傳鈞表示。

  2016年,人社部曾給出時間表稱要在當年內頒布養老金全國統籌方案,然而時至今日,全國統籌仍隻停留在調劑金階段。

  改革往往會影響部分既得利益,而由此帶來的陣痛就會形成改革阻力。更何況,養老保險全國統籌是要向關乎到地方未來社會保障能力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動刀”。有權威專家向北京商報記者坦言,對於養老金全國統籌,經濟、繳費能力相對較強的地區肯定不太願意,同時也有人擔心這會造成支出壓力較大的地方推卸分內責任,然而,這種改革不能隻屈從一些地方的意願,更不能因為擔憂而繼續讓制度在嚴重扭曲的狀態下前行,現在我國已為此付出代價,再繼續這樣的格局,代價必然越來越高。

  北京商報記者 蔣夢惟/文 白楊/製表

責任編輯:李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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