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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曝光ofo“家底”:沒錢了!用戶:我的押金怎辦?

6月17日,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的天津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的一份執行裁定書,將小黃車的“家產”曝光了。

執行裁定書顯示,ofo小黃車供應商天津富士達自行車工業有限公司因買賣合約糾紛一案,向ofo的運營主體東峽大通(北京)管理谘詢有限公司申請執行標的2.498億元。不過,法院認定,ofo已“無財產”,其名下無房產及土地使用權、無對外投資、無車輛,雖開設了銀行账戶,但已被其他法院凍結或账戶無餘額。此前,ofo的多名管理人員包括陳正江、戴威、楊品傑、陳婧等已被作為失信被執行人限制高消費。

法院認定ofo名下已無可供執行財產

今年,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曾作出調解,天津富士達與東峽大通的一份民事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

執行裁定書顯示,申請執行人天津富士達自行車工業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東峽大通(北京)管理谘詢有限公司買賣合約糾紛一案,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津民初35號民事調解書已發生法律效力,因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申請執行人向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以(2019)津執29號執行裁定書裁定由本院(天津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下同)執行,本院於2019年4月16日立案執行,申請執行標的為人民幣249,821,023.90元。

通過最高人民法院“總對總”查控系統對被執行人名下財產進行了查詢,系統反饋查詢信息為“無財產”。到被執行人住所地的不動產登記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警察車輛管理部門進行傳統查控,被執行人名下無可供執行財產。申請執行人亦無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提供,本院亦已對被執行人申報的財產進行核對,無財產可供執行,本院已向被執行人發出限制消費令。

最終,法院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申請執行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財產的,可以再次申請執行。

ofo運營主體有170條執行文書一個月標的超6000萬

目前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上,東峽大通公司相關的執行文書有170條,大部分的執行時間都在2019年1月以後,被執行標的金額十分巨大。僅今年5月,東峽大通就收到來自北京海澱、北京朝陽、北京豐台、杭州市、天津市、廈門市、上海市等多個法院的近20件執行文書。僅一個月的執行標的,就超過6000萬元。

同時,東峽大通被凍結股權標的6起,被凍結股權超過1700萬元。不過,東峽大通(北京)管理谘詢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達到150000萬美元,也就是15億美元。

ofo法定代表人被限制出境 多名高管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6月12日,來自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網的信息顯示,被執行人東峽大通(北京)管理谘詢有限公司,因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法院已依法限制其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陳正江出境。並請執行聯動機制成員部門,基層協助執行網絡成員和社會公眾協助法院執行。

陳正江是東峽大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時還擔任東峽大通全資子公司成都智客出行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案件信息顯示,失信被執行人行為具體情形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上,陳正江本人已有16條被列為失信人被限制高消費的信息。ofo的多名主要管理人員也都被列入了失信被執行人。創始人戴威有16條被列為執行人被限制高消費的信息;ofo聯合創始人楊品傑、ofo總經理陳婧也於2019年4月30日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

仍有眾多用戶押金仍未退

去年年底,ofo小黃車的押金問題備受關注。不少用戶反映共享單車ofo退押金難,在申請退押金多天后仍未收到退回的款項。

2019年6月18日下午,一位ofo小黃車用戶表示,她的小黃車使用押金至今仍未退回。據該名用戶提供的退押金進度顯示,截至6月18日下午3時許,其排在820多萬位。

本文來源:中國證券報 北京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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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製/唐怡 主編/李偉

編輯/文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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