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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快樂的豬還是做痛苦的蘇格拉底?

快樂真有高雅和低俗之別嗎?

朱利安·巴格尼尼 著 吳萬偉 譯

轉自:愛思想網

哲學園鳴謝

家長常常說,他們並不在乎孩子們做什麽,只要他們快樂就行。快樂和幸福幾乎普遍被認為是人類最寶貴的價值之一。只有最吝嗇的人才可能質疑真正的快樂是否真是好事。不過,如果詢問是否有些快樂形式比其他快樂更高級,很快就出現分歧了。我們的快樂是精神上的還是肉體上的,是智慧的還是愚蠢的,這對我們重要嗎?快樂是否有高雅和低俗之別?所有的快樂都差不多嗎?

作為一種道德哲學,功利主義將快樂置於其關注的焦點。它認為能夠增加快樂和減少痛苦的行動就是正確的,增加痛苦,減少快樂的行動就是錯誤的。但是,早期功利主義者對於快樂是否有高低之別也是爭吵不休。傑裡米·邊沁(Jeremy Bentham)認為,所有的快樂之源都是平等的。他在《報酬原理》(The Rationale of Reward (1825))中寫到,“除了偏見之外,圖釘遊戲與音樂詩歌的藝術和科學有同等價值,並沒有高低貴賤之分。”他的門徒約翰·斯圖亞特·密爾(John Stuart Mill)則有不同意見,他在《功利主義》(1863)中說,“做不滿意的人比做快樂的豬更好,做痛苦的蘇格拉底比做快樂的傻瓜更好。”

密爾主張快樂有高雅與低俗之別。但是,他的區分有些難以把握,多多少少追蹤到人和動物之間的差別和共同之處等界限上。高雅的快樂往往依靠人類獨有的才能,涉及到更加複雜的認知元素,要求理性思考的能力、自我認識和語言使用。相反,低俗的快樂只是感官享受。人類和其他動物都願意曬太陽,都願意吃美味的食物,都喜歡性。只有人從事哲學和藝術等活動。

密爾當然不是第一個提出這種區分的人。亞裡士多德等人認為觸覺和味覺是“卑劣的和粗野的”;吃是“畜牲也分享的”快樂,因而不如用來開發人類靈魂的其他活動更有價值。但是,很多人仍然站在邊沁一邊,認為我們真的非常聰明和高尚,我們或許接受自己與受到生物化學和動物本能驅使的畜牲無異。

解決快樂種類分歧的困難並不在於我們竭力要在正確的答案上達成一致,而是在於我們提出了錯誤的問題。整個辯論的假設是精神和肉體,人和動物之間存在清晰的區分,但這種區分已經不再能說得通了。如今很少人相信,我們是正宗的二元論者,即相信人是由非物質的精神和物質的身體組成。有很多科學證據證明,在我們做事和思考中,生物化學和荷爾蒙非常重要。當然,二元論的假設仍然指導我們的思維。因此,如果我們認真接受身體和精神不能分開的觀念,即我們是充分具身的靈魂,會發生什麽呢?它對我們有關快樂的觀念意味著什麽呢?

飯桌是開始討論的好地方。與性一樣,食物通常被認為是典型的低層次快樂。所有動物也都吃東西,也適用味覺和嗅覺。並不要求任何複雜的認知能力就能得出某種食品美味可口的結論。哲學家通常假設,喜歡吃不過是滿足原始的口腹之欲罷了。因此,柏拉圖相信烹調永遠不可能成為一門藝術,因為它“從來沒有考慮過投身於那種快樂的本質或者理由,而是直接走向它的目標。”

但是,柏拉圖和他的繼承者沒有能欣賞法國美食作家讓·安泰爾姆·布裡亞-薩瓦蘭(Jean Anthelme Brillat-Savarin)在《味覺生理學》(1825)中巧妙抓住的東西,“動物是餵養、人是填飽肚子,只有聰明人才知道如何吃。”布裡亞·薩瓦蘭在動物餵養和人填飽肚子之間做出了清晰的區分,前者只是把食物當作燃料來消耗,人能夠和應該不僅僅是滿足最基本的肉體欲望。吃是非常複雜的行為。簡單地收集食材需要下功夫,因為我們購買的東西不僅僅要求計劃,而且還影響種植者、餵養者、動物和星球的幸福。烹調涉及到食材的知識、技能的應用、不同味道和材質的平衡搭配,還要考慮營養成分,還要講究各道菜的順序或者按一天的節奏確定擺放位置等。從最好處說,吃將所有這些集中起來,為最終結果添加了令人關注的美感欣賞。

吃飯說明了高雅與低俗快樂的差別並不在於你吃什麽而在於你怎麽吃。像豬在豬食槽裡狼吞虎咽地吃東西,那是低俗的快樂。使用反思能力和精心設計每個細節的準備和品嚐美食就把吃飯變成了高雅的快樂。這種高雅的快樂未必是學術意義上的智慧之舉。一個經驗豐富的廚師或許依靠本能就能判斷出如何實現風味和材質的完美結合;在家裡做飯的人或許只是想著客人最喜歡吃什麽菜。讓快樂變得高雅的是更複雜的人類能力參與到活動中來。它表達的不僅僅是滿足感官享受的動物欲望。

對每一種快樂,我們應該不難看到,重要的不是享受的內容而是享受的方式。而且,最高級的快樂不僅僅是使用人類獨特的潛能,他們還是用這些來實現高尚的目標。有人去看歌劇只是為了顯擺自己的新衣服,這就沒有感受到音樂的高雅快樂,而是陶醉於低俗的虛榮心中罷了。閱讀兒童文學家蘇斯博士(Dr Seuss)的人精心欣賞其語言的優美,照樣能獲得高雅的快樂,而機械地背誦艾略特的《荒原》(1922)卻不了解作者在做什麽的人,仍然得不到高雅的快樂。

甚至連或許是最原始的感官之樂---性也能有高雅和低俗之別。如果借用布裡亞·薩瓦蘭的說法,動物交配,人做愛。在性勃起和性高潮的狂喜中,人類潛能似乎並沒有發揮太大的作用。性在很大程度上與活動背景有密切關係,究竟是兩人親密關係的組成部分還是滿足純粹的動物本能,這決定了性快樂的性質。

因此,密爾相信快樂有高雅和低俗之分是有道理的,但是認為我們能夠根據快樂的類別來區分則是錯誤的。重要的是我們如何享受快樂,這意味著高雅和低俗的快樂不是毫不相乾的兩個範疇而是組成了一個像光譜一樣的連續體。我認為虛假的高雅/低俗快樂之別之所以持續存在是因為某些東西顯然比其他更容易得到更豐富多彩的欣賞。藝術通常需要動用頭腦才能欣賞,而美食則只要有動物般的本能,就能享受。這導致我們把相聯繫的東西當成了本質。

這個錯誤也暴露出人們對人性的錯誤認識,以為人的智慧或精神才是讓我們成為人的東西,而把肉體當作令人尷尬的攜帶這些東西的容器。在得知享受感官的快樂不僅需要心智和靈魂而且需要身體的五種官能時,我們就放棄了人是被致命線圈捆綁的靈魂的虛幻觀念,我們學會如何成為完整的人。我們既非擺脫了肉體快樂的天使,也非沉溺於肉體快樂的野獸,而是受心理影響的整體,在做任何事時都會把心智、思想、肉體、靈魂統一起來。

作者簡介:

朱利安·巴格尼尼(Julian Baggini),英國作家和哲學家,最新著作是《世界如何思考:世界哲學史》(2018年10月)。

譯自:Is there any real distinction between ‘high’ and ‘low’ pleasures by Julian Baggini

https://aeon.co/ideas/is-there-any-real-distinction-between-high-and-low-pleasu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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