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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企業社保轉交稅務部門統一徵收工作暫緩

12月27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權威人士處確認,企業社保轉交稅務部門統一徵收工作將暫緩。

該人士向記者表示,經國家財稅及人社部門協商,出於穩定企業預期、不增加企業負擔等考慮,企業承擔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部分將暫緩轉交稅務部門徵收。

華北某省份人社部門人士也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證實了這一消息。他表示,現在基本已經確定,企業社保徵收轉交稅務部門的工作暫緩。

該人士表示:企業社保屬於城鎮職工社保,除此之外的其他部分,如機構事業部門的養老和醫療保險等轉交至稅務部門統一徵收工作,各地各有時間表,並不完全一致,“我們省初步確定的是明年上半年完成轉交。”

圍繞社保體系中除企業社保之外的徵收轉交工作,有些地方已有明確安排。如福建省稅務局發布公告稱,自2019年1月1日起,原向社保經辦機構明細申報繳納的機構事業部門基本養老保險費(含職業年金)、工傷保險費改為向稅務機構明細申報繳納。醫療保險費仍繼續維持現行申報、徵收方式。

同日,記者從山西省稅務局獲悉,自2019年1月1日起,山西省範圍內機構事業部門社會保險費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交由稅務部門徵收。機構事業部門應於每月25日前,向稅務部門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

今年7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就社保徵收問題作了明確指示,自2019年1月1日起,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此方案公示後,被解讀為長期按最低標準申報社保的企業、拒交社保費的企業、建築等行業的一些從業企業需補繳未足額繳納的部分。這也引發不少企業的擔憂,認為在當前巨集觀經濟形勢下,會加重企業負擔。

今年9月,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強調,“必須按照國務院明確的‘總體上不增加企業負擔’的已定部署,確保社保現有徵收政策穩定,在社保徵收機構改革到位前絕不允許擅自調整。對歷史形成的社保費征繳參差不齊等問題,嚴禁自行集中清繳。”

李克強指出,目前全國養老金累計結餘較多,可以確保按時足額發放。在當前巨集觀經濟大背景下,無論如何不能增加企業負擔,影響企業和市場預期。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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