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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有名的租牛公案

歷史上有名的租牛公案

文:駑愚風

話說宋朝年間,

劉宰被調往泰興縣任縣令。

上任不久,

就接到一個農夫的狀子。

這不是人命大案,是個“牛”案。

事無巨細,民生無小事。

農夫說:“十多年前,我的鄰縣一個親戚租了我家的牛。可他卻居然趁我家辦喪事的時候偷走了租牛契約。這十多年來,我一直上門索要牛和租牛契約,他都不承認,還謊說把牛賣了。萬望劉大人給小民做主。”

歷史上有名的租牛公案

牛在刀耕火種的農耕時代,

那可是重要生產資料。

諸侯無故不殺牛,

大夫無故不殺羊,

士無故不殺豕,

庶人無故不食珍。

——《禮記.王製》

在唐宋的一個時期裡,

甚至法律規定,

只允許有累死自然死的牛,

殺牛者償命。

可見官方對牛的重視和保護。

這親戚雖然沒有殺牛,

他也沒有到那時候能夠殺牛的那個級別,

但是他把租來的牛弄成了自己的私有財產。

看來,能製造這“牛”案的親戚也是個牛人了。

劉縣令問:

“為啥這十多年都沒了結這個事情呢?”

農夫說:

“我已經告官好多回了,

可是又沒有契約憑據,

又因為涉及鄰縣,

所以官府一直不了了之。”

劉宰聽了,這案子果然棘手,

既沒人證物證又沒憑據,

而且又過去十多年了。

就算當初那時是頭牛犢都長成老牛了。

歷史上有名的租牛公案

要找到對方需求點,

才能找回自己想要的東西。

隨後,劉宰命衙役找來兩個乞丐,

讓他們吃飽喝足之後,

便告訴了他們事情的緣由,

需要他倆如此這般的配合

才能讓這個“牛”案水落石出。

能吃飽喝好,還不用露宿街頭,

而且還能“協助”破案,兩個乞丐欣然應允。

當然,他們立刻就被關進了大牢。

歷史上有名的租牛公案

第二天,公堂審訊。

劉宰驚堂木一拍:

“你們二人可曾偷牛?

趕快從實招來,否則大刑伺候!”

這倆乞丐立馬招認:

“是偷了一頭牛。”

劉宰繼續問:

“你們將牛弄到了何處?”

“賣給了鄰縣一戶人家。”

“可還記得是哪家哪戶?”

乞丐磕頭如搗蒜:

“記得,記得。”

劉宰吩咐左右:

“好,那就帶他們去指認。”

兩個乞丐吵吵鬧鬧地

來到了那個租戶家。

甲乞丐說:

“我倆那時偷牛的時候分明是賣給這家的,

你偏說不是。”

乙乞丐說:

“不是,就不是。”

甲乞丐說:

“是,明明就是這家,你傻小子不長記性。

那時我們賣得可便宜了。”

乙乞丐說:

“你才不長記性,不是這家。”

兩乞丐越吵越凶,

那租戶終於忍不住出來搭話了——

“我說你們倆叫花子給我滾遠點,

誰當初買了你們的牛了?

我的牛可是十多年前租來的!”

甲乞丐跳著說:

“你瞎說,明明是當初我和他賣給你的!”

租戶這下也急了,

立馬回屋拿出租牛契約:

“用你們的狗眼看看,

白紙黑字,有契約為憑。”

就這樣,

十多年未了結的案子終於了結了。

歷史上有名的租牛公案

如果說很多事情就像是在釣魚,

存在的是釣與被釣的關係。

那麽,你得找到對方的需求點,

你才能找到你想要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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