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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庚南:“無還本續貸”的前世今生

  文/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專欄(微信公眾號kopleader)專欄作家 李庚南

  “無還本續貸”究竟“原產”何處真的不那麽重要。重要的是,要讓它健康地被複製、落地開花,避免南橘北枳!而科學健康的企業融資理念、誠實守信的企業家素養則是無還本續貸存續的土壤。

  對於德州,大多數人此前的記憶或停留在那隻令人垂涎的手扒雞上;然而,8月4日之後畫風或許已轉。

  是日晚間央視新聞聯播的一則報導《穩金融提高服務實體經濟能力水準》,以及某微信公眾號關於《央視新聞聯播頭條報導德州“無還本續貸:穩金融實踐 服務實體經濟發展》的文章,在朋友圈不斷被刷屏,瞬間引燃了夏秋之交。德州火了,德州“無還本續貸”火了!

  德州,儼然成了“無還本續貸”創新的故鄉。

  “央視一個報導,讓‘無還本續貸’ 徹底火了!有銀監局準備複製,也有銀行說NO”,這條報導引發了民間無邊的遐想,也讓銀行機構陷入深深的困惑與憂慮。

  究竟誰該“火”?誰複製誰?

  不妨重溫一下有關報導:8月4日晚,山東德州推行的無還本續貸業務,在央視新聞聯播《穩金融 提高服務實體經濟能力水準》頭條新聞,被作為地方創新舉措和生動實踐予以報導。但隨後該媒體又承認,事實上,這並不是德州首創,也不是2014年的銀監會36號文(《關於完善和創新小微企業貸款服務促進小微企業健康發展的通知》)首提。券商中國記者查閱發現,有據可查的最早推出“無還本續貸”業務的銀行,是福建省泉州銀行。該行2013年4月推出名為“無間貸”的無還本續貸還款方式。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有關媒體既已知“無還本續貸”並非德州首創,何以仍冠之以創新?

  儘管,作為銀行業服務小微企業的一種金融創新,“無還本續貸”究竟“原產”何地,或許並不重要;但作為推動小微金融服務創新的親歷者,筆者仍覺得有必要細數一下“無還本續貸”的前世今生。這並非簡單地對其原產地的認證,而是要從無還本續貸產生的背景和立意出發,澄清社會公眾對無還本續貸乃至對銀行信貸服務的歧義。

  什麽是“無還本續貸”?

  “無還本續貸”,顧名思義,就是指貸款到期後,企業要獲得銀行的續貸,不必像以往一樣必須“先還後貸”,而是依據該業務事先的約定可直接獲得銀行續貸。其基本操作是,在貸款到期前,銀行依據對企業客戶的歷史數據以及風險評估,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自動續貸或延長貸款期限。這是近年來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完善小微企業金融服務中的一項業務創新,它突破了傳統信貸理念下的“先還後貸”藩籬。

  按說,“有借有還,再借不難”是千百年來人們遵循的行為規範,銀行要求“先還後貸”自有其合理性。“先還後貸”對銀行而言,至少有三方面的意義:一是有助於考察借款人自身的資金管理、運作和籌措能力,控制企業短貸長用的衝動;二是有利於暴露客戶潛在的風險,一定程度上減輕了銀行與客戶之間資訊不對稱問題;三是能夠有效督促企業形成良好的還款意識,有助於銀行防控信用風險。但這僅是從銀行體系角度出發的、基於銀行自身利益的片面認識。從企業乃至促進實體經濟發展、構建和諧信貸供求關係角度看,“先還後貸”模式與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生產經營存在明顯的不適應性,從整體上影響金融與經濟的良性互動,給經濟金融運行帶來了一系列的弊端。

  最突出的問題,就是在銀行貸款期限與企業資金回流周期錯配格局下,“先還後貸”平添了企業轉貸資金需求,並因此催生了企業額外的融資成本乃至資金鏈風險。由於傳統還款方式的還款期限較為固定,一般以一年以下流動性資金貸款為主,而企業現金周轉受經濟波動、產業政策、銷售情況、行業競爭狀況等多種因素影響,變動幅度較大,企業的資金計劃與還款計劃常常會出現較大偏差。企業受短期因素影響,如果無法及時籌集資金按時還款,要麽造成貸款逾期,致使企業資金鏈斷裂無法維系正常經營;要麽通過他行借貸、民間融資等管道融資以實現先還後借。一旦因各種因素續貸不成功,企業就容易陷入民間融資特別是高利貸追討的深淵。

  這恰是以往諸多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陷入債務風險的導火索。因此,突破傳統的“先還後貸”模式束縛,打破期限錯配,實現銀行貸款續貸與企業生產經營周轉需求的無縫對接,既是防範企業資金鏈風險的“急所”,也是降低企業融資成本的有效抓手。其精髓就是引導銀行業進行還款方式創新。

  在清楚了“無還本續貸”的內涵、初衷之後,我們才能追本溯源,循著還款方式創新的路徑找到“無還本續貸”的故鄉!實際上,“無還本續貸”僅是銀行業小微企業貸款還款方式創新的一種表現形式而非全部,其沿革最早可追溯至2009年!

  2009年2月19日,原銀監會印發《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創新小企業流動資金貸款還款方式的通知》(銀監辦發〔2009〕46號),針對小企業普遍面臨的貸款到期時必須“先還後貸”所造成的還款壓力大等突出問題,明確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創新小企業流動資金貸款還款方式。要求“銀行和小企業客戶可在借款合約中約定,如有需要,銀行在貸款到期前一定時間內按客戶的申請重新對小企業客戶進行授信審查。如審查通過,可適度延長貸款期限(雙方協商確定其他條件),無需簽訂新的《借款合約》”。 這一倡導應該是無還本續貸的起源。

  銀監會倡導的還款方式創新精神率先在小微企業數量最多、風險暴露最早最突出的浙江落地開花。

  早在2011年6月,華夏銀行杭州分行就推出了“寬限期還本付息貸”。根據客戶的資金回流周期和生產經營特點,在合約約定中給予其一定的還款寬限期,在寬限期內客戶的信用記錄正常。客戶可以在第一階段內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也可在第二階段(寬限期)內按合約約定分期償還貸款。中信銀行杭州分行改變一次集中還款方式,推出了分次到期、分次還款”產品,通過合理安排貸款分次到期時間,做到企業資金回籠與貸款分次到期相匹配。在浙江銀監局大力倡導下,銀行機構積極創新還款方式和貸款期限,先後湧現出“期限年審法、期限拉長法、現金流匹配法、額度循環法、臨時額度法、化整為零法”等創新產品。其中,臨時額度法可以說就是無還本續貸的雛形。當小微企業續貸遇到資金暫時困難時,銀行通過授予客戶“臨時授信額度”的方法,在系統內當天進行放款與還款的操作,做到放款與還款無縫對接。

  2012年4月9日,浙江銀監局啟動了2012年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峰會暨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宣傳月活動,浙江銀行業協會組織各家銀行發起了改進小微企業信貸方式、增強服務小微企業能力的倡議;40多家銀行機構分別簽署了開展還款方式創新和信用貸款試點的承諾書,對符合依法合規經營、信用資質良好、經營狀況良好、主業突出、負債適度和企業主行為規範六條良好標準的小微企業提供相應的還款方式創新和信用貸款服務。

  此後,浙江銀監局以“年審製”還款方式創新為試點抓手,率先在華夏銀行紹興分行、紹興銀行試行“年審製”還款方式。該方式就是在企業貸款到期前,銀行提前開展授信審查、審批,對符合條件的企業進行虛擬還款或直接延長貸款期限,企業無需歸還本金、無需重新簽訂借款、擔保合約及辦理相關手續即可完成“續貸”,從而實現信貸供給與小微企業需求的無縫對接。可以說,“年審製”還款方式是真正意義上的無還本續貸。

  浙江在小微企業還款方式創新方面的舉措持續受到主流媒體的跟蹤報導,並逐漸被移植複製到全國。

  2012年10月,浙江銀監局印發《浙江銀監局關於推進小微企業貸款還款方式創新的意見》,要求銀行機構“立足於服務實體經濟,保障小微企業有效需求,因行製宜,積極靈活地探索具有本行特色的還款方式,如年審製、循環貸款、無還款續貸、寬限期等。通過提前發起續授信審查、科學設定流程、合理安排抵質押物登記等措施,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適當延長貸款期限,可以不再重新簽訂借款、擔保合約及辦理相關手續,最大限度地消除小微企業還貸後續貸難的顧慮,減少不必要的轉貸成本”,首次正式提出了無還款續貸概念。

  2014年7月23日,銀監會印發《中國銀監會關於完善和創新小微企業貸款服務 提高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水準的通知》(銀監發【2014】36號)。該通知倡導積極創新小微企業流動資金貸款服務模式。對流動資金周轉貸款到期後仍有融資需求,又臨時存在資金困難的小微企業,經其主動申請,銀行業金融機構可以提前按新發放貸款的要求開展貸款調查和評審。對符合依法合規經營、生產經營正常、信用狀況良好等條件的小微企業,經銀行業金融機構審核合格後可以辦理續貸。

  實際上,經過這麽多年的探索,小微企業還款方式創新不斷深入。在地域上逐漸向全國複製,在服務對象上也開始由小微企業向中型企業拓展。日前在德州現身的“無還本續貸”實際上恰是2009年以來銀行業小微企業還款方式創新的模式之一。必須清楚,它是一種模式,而非一種具體的產品。

  在弄清了“無還本續貸”的前世今生之後,再糾結於“無還本續貸”原產何地何人,或許已不那麽重要。但是,仍有一些值得我們反思的問題。

  其一:在自媒體時代,作為媒體,尤其需要重視“認真”二字。弄清事實、尊重事實、還原事實,這是最基本的職業修為,堅持真理、為蒼生而呼籲則是“無冕之王”的價值所在。

  其二:作為機構,無論是原創性的創新,還是引入式、複製式的創新行為,只要是有利於社會,有利於促進對實體經濟的服務,有利於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無疑都是值得肯定和宣揚的。但這種宣揚切莫陷於浮誇,甚至罔顧事實!

  其三:我們需要正本清源,還公眾一個真實的“無還本續貸”,給公眾一個正確的認知與預期:無還本續貸絕非無原則續貸!

  試想,此番德州的“無還本續貸”之所以如此“火”,恰是因為它點亮了企業、社會公眾對銀行貸款的一種幻覺:原來貸款可以這樣借、這樣還;同時,它也撩動了銀行人的憂慮:無還本續貸本是一種有條件的還款方式創新模式,不能被“玩”成無原則續貸!

  須知,以無還本續貸為代表的還款方式創新,其出發點是針對銀行貸款期限與企業資金回流期限錯配問題,以及因此催生的企業轉貸需求與轉貸成本問題。其前提是,企業有正常的現金流用於還貸,只是由於期限錯配形成的暫時的、短期的資金困難。《浙江銀監局關於推進小微企業貸款還款方式創新的意見》就明確提出:小微企業還款方式創新的領域僅適用於小微企業流動資金貸款領域,適用的對象應該是專注實體經濟、資質良好的小微企業。至少應符合以下六條標準:

  1.企業依法合規經營。企業所屬行業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要求,符合節能減排政策要求,無違法違規經營行為。

  2.企業信用資質良好。企業財務管理相對規範;具有良好還款意願、還款記錄,無欠貸、欠息情況;無挪用信貸資金行為;具有如實提供自身資訊的意願。

  3.企業經營狀況良好。企業產品有市場、有銷路,發展前景良好,現金流正常。

  4.企業主業突出。主營業務收入佔比在70%以上,無跨行業投資房地產、資本市場等行為。

  5.企業負債適度。總負債率≤60%;對外擔保適度,擔保總額不超過淨資產,無關聯擔保。

  6.企業主行為規範。未發現企業主有涉賭等不良習性;無參與民間借貸(包括借入和借出)行為。

  可以說,按照上述條件開展還款方式創新,其目的主要在於倡導誠實守信、穩健理性的企業家精神。或者說是對誠信良好企業的一種激勵。

  因此,不能簡單地理解為:貸款到期不用歸還,只需到期續貸一下即可。如果無還本續貸變成了無原則續貸,那豈不是真正成了永續貸、常青貸?

  無原則的還本續貸,勢必催生兩大隱患:一方面,淡化企業到期還款的意識,輕則誘致企業對流動性管理、計劃性的放鬆,弱化成本控制意識;重則誘發企業過度融資、盲目投資、跨業經營的衝動,最終埋下資金鏈斷裂之隱患。另一方面,不排除銀行基層經營行、客戶經理在不科學的考核激勵、問責機制之下的可以隱瞞不良貸款的道德風險。實際上,這種情況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其實,“無還本續貸”究竟“原產”何處真的不那麽重要。重要的是,要讓它健康地被複製、落地開花,避免南橘北枳!而科學健康的企業融資理念、誠實守信的企業家素養則是無還本續貸存續的土壤。

  (本文作者介紹:先後供職於工商銀行、人民銀行,現為銀行監管部門人士,長期負責小企業金融服務推進工作,潛心研究小企業金融服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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