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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越千里,他們一起救助被害人

來源:檢察日報

針對一起異地未成年被害人司法救助案,北京市檢察院與安徽省檢察院、蕪湖市檢察院多方聯動,共同開展救助工作,日前,北京市檢察院將2萬元救助金發放到救助申請人的手中,將5萬元撥付給心理治療機構,第一期心理治療工作已正式啟動。

北京市檢察院第九檢察部檢察官在辦理陸某申訴案時,發現有兩名未成年刑事被害人亟須心理乾預治療,但被害人家庭因案返貧,無經濟能力接受持續的心理治療,且案發後他們已經返回安徽原籍生活,救助工作需異地開展。基於對案情的綜合分析判斷,該部及時向市檢察院負責司法救助工作的第十檢察部進行了案件移送。

“在安徽省檢察院的協助下,我們與蕪湖市檢察院先期取得了溝通聯繫,協商共同開展救助工作的事項。”北京市檢察院第十檢察部檢察官田志鵬介紹。今年4月24日,田志鵬來到安徽,與蕪湖市檢察院檢察官一起到救助申請人在蕪湖市的租住地,對被害人的實際情況進行走訪調查,並指導申請人補充完善申請救助資料。

在辦案期間,北京市某心理谘詢機構心理谘詢師已與兩名未成年被害人有過接觸,比較熟悉情況,北京市檢察院遂積極協調原心理乾預治療機構,達成了由該機構心理谘詢師定期到被害人居住地進行心理治療的共識,並與該機構簽訂了工作協議。

在蕪湖市檢察院的積極聯絡下,京皖兩地檢察官兩次走訪當地扶貧辦,針對被害人家庭的實際情況,共同研究實施長期救助的具體措施。蕪湖市扶貧辦目前正在協調辦理對救助申請人建檔立卡等工作,力爭將其納入低保扶貧人員範圍。同時,兩地檢察院已與心理乾預服務機構、救助申請人四方簽訂了《心理乾預服務協議》,明確心理乾預治療救助金的管理與使用辦法、定期赴蕪湖開展治療工作的計劃等。後續的跟蹤監督工作,將由蕪湖市檢察院負責,並向安徽省檢察院匯報和北京市檢察院反饋。

(文字:簡潔 編輯:胡仲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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