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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心吃藥不利於胎兒,懷孕6月準媽咪最後痛失肚中寶寶

過去醫療科技不發達時,曾經錯誤認為胎盤作為屏障可以阻斷各類有毒性的藥物以危及胎兒,因此對孕婦用藥和普通人一樣。後來人們逐漸認識到了一些藥物可能發生致畸效果,在對孕婦用藥上也更加謹慎。不過隨之而來的是一定程度的矯枉過正,一些準媽咪因為對藥物致畸的恐懼而拒絕用藥,最終反而因此耽誤病情。最近湖北的一位準媽咪就因此而痛失胎兒。

據楚天都市報消息,湖北江夏的一位28歲的梅女士,今年懷孕6個月。雖然平時時不時患上腳氣,不過她也不並不放在心上,只是偶爾摳一下或者擦點葯。但是就在十幾天前,她突然發現了自己左小腿出現大面積紅腫的現象,並且略帶疼痛發熱,腹股溝伴有疼痛、包塊。這時她自己和家人卻認為此時去看病吃藥的話對肚中的寶寶有不利影響,因此錯過了最佳的治療時機。兩天后梅女士開始出現了41℃的高燒,並且發生了休克。至此家人才把她送到醫院治療。雖然醫生順利保住了大人的健康,梅女士9月6日康復出院,不過胎兒卻沒有保住。

據了解,梅女士患上的是一種名為「丹毒」的淋巴管的感染,很有可能是因為將腳摳破皮遭病菌入侵感染,由於沒有及時治療,而加重為膿毒血症,並因此引發休克。

一般來說,胎兒會藉由胎盤的保護來阻斷血中傳染源的影響,但像是梅毒、非淋菌性尿道炎病原體、流感病毒、柯薩奇病毒、風疹、住血原蟲病和李斯特菌等,還是會通過胎盤使胎兒受到感染、傷害。由於母體可能並沒有明顯癥狀出現,所以必須特別注意。嚴重的母體感染會造成流產、胎死腹中或早產等現象,因此孕媽媽儘早確認、診斷與治療的過程,並避免這些感染源,是對母體及寶寶安全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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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用藥注意事項

1.高血壓:有高血壓病史之孕婦,一旦懷孕後須調整用藥。因少數一些控制血壓之藥物,孕期不可使用,會造成胎兒血管收縮、胎盤功能不良、胎兒發育異常等風險。

2.癲癇或其他內科疾病須請醫師調整用藥類別或劑量,例如甲狀腺,服用的藥物是否會透過胎盤,安不安全,實證醫學都已相當明確。內科醫師必須協助確認,婦女若發現自己月經沒來就要驗孕,即使不是婦產科醫師也必須有正確的用藥觀念,發現懷孕後就要儘快換藥。

3.有些抗生素是孕前常用藥物,但懷孕期間卻不可使用,例如對腎臟發炎有效的藥物,孕期使用會造成胎兒聽力受損,所以絕對不可使用。因此,如果有懷孕計劃,且月經超過一周沒來,應主動告知醫師自己可能懷孕,請醫師避免開立孕婦不可使用的藥物。

4.如果能夠單獨用藥就盡量避免聯合用藥,如果能用結論相對肯定、使用時間較久的藥物,就盡量避免尚未確定對胎兒是否有不良影像、比較新的藥物。可用可不用的藥物盡量少用。

問:不知道懷孕的情況下吃了致畸藥物,要保留胎兒嗎?

答:懷孕早期有一個經典的「全或無」理論。即在受精後2周以內,受精卵著床以前,藥物對胚胎的影響是全或無。也就是說,要麼藥物會導致胚胎直接死亡,要麼胚胎毫無影響,繼續發育。因此吃了致畸藥物且沒有流產的話,是可以繼續保留胎兒的(利巴韋林、異維A酸,以及預防麻疹、風疹、腮腺炎的疫苗除外,因為這些藥物本身在人體內殘留時間較長,難以清除,並且有明確的致畸作用)。

參考資料:《中華婦產科學》.曹澤毅.人民衛生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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