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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維-斯特勞斯的神話思維理論淺說

摘要:近年來,我國神話學界比較繁榮,古典神話和現代民俗神話都得到了較深入的探討,但也存在不足之處,最主要的在於我們對原始思維的認識不足。英國人類學大師愛德華·泰勒的學說與法國社會學家列維-布留爾的學說,都把原始思維看作某種幼稚的、低級的思維方式,並且把原始思維與以西方哲學為代表的“理性思維”相互對立起來。列維-斯特勞斯則使用“野性的思維”代替“原始思維”一詞,他認為,人類思維在本質上只有一個,只是有時處於野性的狀態,有時處於馴化的狀態,所謂“原始思維”,只是人類思維處於野性的狀態而已。

關鍵詞:列維-斯特勞斯;神話思維理論;野性的思維

作者簡介:陳連山(1963-),男,河南洛陽人,教授,博士生導師,主要從事神話學和中國民俗學的教學與研究。

因為所有的原始文化(包括神話)都是原始人思維的產物,而不屬於我們這些現代人,所以任何以原始文化為研究對象的學術活動,尤其是神話學,都必須對所謂“原始人”的思維特徵與思維過程有所了解,有所研究,並以之作為進一步研究探索的基礎。不僅如此,有關原始文化的研究還應該把有關原始思維的研究視為最終和最高的目標,因為所有的文化研究歸根結底是對人類思維及智力機制的研究。一項具體的原始文化研究成果如果不能有助於揭示原始思維的實質,那麽這樣的研究就缺乏足夠的理論深度,其理論價值就沒有得到充分的展示。近年來,我國神話學界比較繁榮,古典神話和現代民俗神話都得到了相當全面、相當深入的探討,但是其中難免存在一些美中不足之處。造成缺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在筆者看來,原因之一就在於我們對原始思維的認識不足。過去,我們比較熟悉的原始思維理論是19世紀英國人類學大師愛德華·泰勒的學說,20世紀80年代以後又介紹了本世紀初法國社會學家列維-布留爾的學說。這些學說都把原始思維看作某種幼稚的、低級的思維方式,並且把原始思維與以西方哲學為代表的“理性思維”對立起來。雖然這些學說在當今國際人類學界已經逐漸喪失了學術影響,但是在我國,它們還時常出現在我們有關原始文化的各種研究之中。鄧啟耀《中國神話的思維結構》是較有新意的研究神話中的思維問題的著作。作者雖然認識到“原始-神話思維”也是有秩序的,但是他仍然將它與理性思維對立,沒有認識到所有的人類思維形態在實質上的統一性。本文擬就現代最具影響力的法國人類學家、思想家克勞德·列維-斯特勞斯(1908-2009)有關所謂“原始思維”的學說,特別是針對神話中所體現出來的原始思維——即神話思維——的性質與特點來展開介紹與討論。

在此,有關原始思維的概念需要澄清。首先,所謂“原始社會”與“原始人”,本來是19世紀進化論思想影響下形成的概念。它們被用來指代遠古時代的人類及其社會;同時也兼指現代某些生活在遙遠的海島或山區的部族社會,因為他們被視為遠古人類社會的遺留。於是,這些所謂“原始人”的思維方式就被稱為“原始思維”。由於這些概念的“歐洲中心主義”和種族歧視色彩,它們已經逐漸遭到冷遇,取而代之的比較合理的稱呼是“無文字社會及其思維方式”。列維-斯特勞斯本人使用“野性的思維”代替“原始思維”一詞,因為他認為人類思維在本質上只有一個,只是有時處於野性的狀態,有時處於馴化的狀態,所謂“原始思維”,只是人類思維處於野性的狀態而已。

一、無文字社會的人類思維具有兩種基本形態

無文字社會的實際生活內容是非常豐富的。當時的人們既擁有自己的科學知識,例如關於植物和動物的知識;也擁有自己的人文學知識,例如宗教、神話與藝術。體現在原始科學領域的思維和體現在神話領域裡的思維之間是存在差別的,不過這種差別只是思維外在形態方面的差別,無關乎思維的實質。換句話來說,無文字社會的思維實際上具有兩種基本形態,即原始科學思維和原始神話思維(以下簡稱神話思維)。其中原始科學思維是為了達到一定的現實目的,它必須接受現實製約,所以在這裡人類的思維處於一種比較馴化的狀態;而在神話中,人類思維則是處於一種野性的狀態,因而思維的自由本性在神話中得到了更加充分的體現。

列維-斯特勞斯在《野性的思維》一書中列舉了大量的例證,說明那些通常被我們稱為“原始社會”的無文字社會中存在著十分豐富,甚至是十分發達的科學知識。“據記載,合皮印第安人知道三百五十種植物,那伐鶴人知道五百多種植物。南菲律賓群島的薩巴農人的植物名詞超過一千個(弗雷克),哈努諾人的植物名詞將近兩千個。”哈努諾人還可以識別四百六十一種動物。其中有一位塞米諾爾人,他一個人可以識別二百五十種植物。他完全可以和現代專業的植物學家相媲美。無文字社會的這些自然科學知識並不是任意堆積在一起,而是按照一定的邏輯原則構成了相當完整的科學分類體系。

原始科學思維在建立這些自然科學知識體系的時候所依據的邏輯原則,也和現代人完全一致。我們先來觀察那伐鶴印第安人的生物分類方法。這些印第安人先按照是否擁有語言的原則,把世界上的生物分成兩大類:有語言者、無語言者。其中無語言的生物又進一步區分為動物和植物。動物又分成“走獸”、“飛禽”、“爬蟲”等三種。其中每一種又更進一步按照兩種分類原則細分為“陸行者”、“水行者”,“日行者”、“夜行者”。在這一分類系統中,存在著幾個層次的分類原則。它們依次是有無語言,是否能離開生長地點,具有何種體形與運動形態,最後是在何處活動與在何時活動。層層深入,細致入微。而哈努諾人的植物分類系統則是依據葉形、顏色、產地、大小、性別等原則來進行分類。這些分類系統的結果與現代自然科學的結果顯然是不同的。可是,它們所依據的邏輯規則卻與現代自然科學一樣。無文字社會的人們同樣是按照鄰近性與相似性這兩個最基本的邏輯規則把事物加以歸類的。所謂鄰近性,是指那些在結構上和功能上都屬於同一分類系統的諸種事物之間的關係,具有鄰近性的所有事物完全同類;所謂相似性,則是指那些具有一種或幾種共同特徵的諸事物之間的關係,具有相似性的所有事物只在某一層次上同類。由此可以知道,無文字社會的分類系統也是按照一定的邏輯規律建造起來的,也是符合邏輯的。

這些證據不僅說明無文字社會的人擁有豐富的抽象思維能力,而且說明了他們絕不是出於單純功利性的目的。“像這樣系統發展起來的知識,顯然不可能只是與實用目的有關”,“它首先是為了滿足理智的需要,而不是為了滿足生活的需要”。可惜的是,無文字社會的這些科學知識在現代社會中往往因缺乏實際效用,而被現代人所忽視。所以,原始科學思維的存在自然也就被現代人忽視了。這就是現代人誤以為無文字社會的思維缺乏科學理性的重要原因之一。

現代人通常所說的“原始思維”,實際上只是指無文字社會的體現在神話或宗教中的思維,也就是神話思維。

二、從神話的結構看神話思維的理性本質

從表面敘事層次看,神話超越了所有的時空限制,其中的人物可以長生不死,也可以死而復活,可以上天,也可以入地。神話甚至於超越了人類社會的一切倫理道德,神話中血親相戀和血親相殘比比皆是。所以,那種認為“神話是原始人類自由想象的結果”的看法是有著一定的道理的。從這個層次來看待神話思維,那麽結論必然是否定性的——神話之中毫無理性,毫無普遍性可言!但是,假如神話僅僅作為自由任意的想象的話,它是不能向人類社會成員傳達任何意義的。一個不能傳達任何有價值的意義的事物是絕不可能在無文字社會中獲得那麽崇高的地位的!隻從敘事層次來看待神話中的想象是不能正確解釋神話思維的實質的。

任何理論研究都不能局限在表面現象,而應該深入到事物的本質層次,即深入到事物的普遍性的、決定性的層次上。在神話研究中,最本質的問題是神話情節為什麽能夠傳達某種意義。從人類全部神話的立場來看,神話的一個基本情節單元具有什麽樣的意義完全是自由任意的。同樣的情節在不同的神話體系中卻傳達著不同的意義,同一個意義在不同的神話體系中卻會以不同的情節表達出來。可是在一個具體的神話體系中,某種情節單元卻又固定地傳達著特定的意義。是誰決定了神話情節單元與意義之間的組合關係?答案是神話的深層結構。根據列維-斯特勞斯的理論,在神話敘事的背後存在著一個完整而嚴密的深層結構,換句話來說,存在著一個嚴整的神話語言系統。這個神話的深層結構是由共存的一系列彼此區別的神話情節單元和一系列彼此區別的意義之間的平衡關係造成的。正是因為每一個情節單元各不相同,所以它們才可能各自承擔不同的意義而不至於彼此混淆。也正是因為每一個具體情節單元在神話總結構之中所處的位置——即它與別的情節單元之間的相對位置——決定了它所具有的特殊意義。

列維-斯特勞斯在《對神話作結構的研究》一文中曾經以古希臘的俄底浦斯神話為例,解釋了神話的結構。其中,俄底浦斯殺父與娶母這兩個基本情節單元是彼此對立的,而且這一組二元對立還與其他組的二元對立共同構成了神話的結構。於是俄底浦斯殺父娶母這兩個情節在神話深層結構的作用下分別傳達了“過分輕視血緣關係”和“過分重視血緣關係”的意義。神話在結構的層次上是相當嚴密的。當然,這種嚴密的神話結構對於講述神話、聆聽神話的人來說通常是意識不到的,神話結構是一種無意識的存在。它是人類神話思維在無意識狀態下產生的,它體現了人類神話思維本身的性質。

具體地說來,神話結構是由一系列的二元對立(或者加上一個處於對立二元之間的中介項)按照某種規則組合而成的。它不是靜止不動的純粹形式,而是不斷有新的二元對立加入進來、整合進來的一個系統。列維-斯特勞斯在論文《對神話作結構的研究》和著作《神話學》、《嫉妒的製陶女》中都總結了神話結構的轉換規則,並指出這種規則就是神話思維所遵循的邏輯規則。所以,神話思維絕不是任意想象的,而是嚴格遵循著邏輯規則的,體現著人類先天具有的理性本能的一種思維活動。

三、神話思維的概念與範疇

我們通常只是看到了神話思維的表面現象,而沒有意識到神話思維潛在的邏輯過程。造成這種失誤的原因之一是神話思維的概念與範疇所采取的表現形式比較特殊,神話思維的概念與範疇是具體的、具象的。

按照西方哲學的傳統觀點,人類的感性與理性是相互對立的。感性所處理的事物是具體的,因而也是個別的,不具有普遍性的;理性所處理的事物是抽象的,因而也是普遍的。理性思維所使用的概念與範疇必須是抽象的,只有這樣才能認識普遍真理。但是,列維-斯特勞斯並不這樣看。大學時代的哲學課程使他熟悉了西方傳統哲學的思維方式;多年的人類學研究活動又使列維-斯特勞斯了解了人類思維方式的複雜性與多樣性。這使他認識到西方傳統哲學思維方式只是人類全部思維方式中的一種而已,將理性與感性對立起來的做法只是西方傳統哲學的一種選擇,人類的智力活動可以采取不同於西方傳統哲學的方式。所以,他力圖超越理性與感性之間的對立,在新的基礎上建立起新的邏輯原則,重新認識人類的思維本質。

神話思維所使用的概念與範疇不是直接顯現的,也不是直接表現為抽象概念,它們都是隱藏在具體物像背後的。例如夜鷹、樹懶、負鼠這樣的動物,或者南瓜、藤蔓、竹子這樣的植物,或者吹箭管、陶器這樣的文化產品,都被神話思維用作傳達概念的工具。從理論上來說,任何一種現象都可以被神話思維用來作為傳達概念的工具。由於神話思維的概念與範疇是隱藏著的,所以需要神話學家進行分析,才能顯示出來。列維-斯特勞斯在《嫉妒的製陶女》中分析了一系列彼此區別的神話形象,如夜鷹、灶鳥、吼猴和樹懶,發現它們各自所傳達的意義分別是口部貪欲、口部失禁、肛門失禁和肛門保持。這些神話形象所傳達的意義,就是神話思維的概念與範疇。以下僅以夜鷹和灶鳥為例略作說明:在美洲有關夜鷹的神話裡,夜鷹總是貪吃。女夜鷹偷吃丈夫的食物,甚至剝奪弟弟的食物,男夜鷹貪吃母親喂的飯食,結果都導致夫妻離異。所以夜鷹所傳達的概念就是口部貪欲。而灶鳥則相反,在神話中它總是情不自禁地發出笑聲,結果導致災難。所以灶鳥所傳達的概念就是口部失禁。

我們研究神話思維的推理過程,不能從神話敘事的層次,而應該從神話敘事的概念與範疇層次來進行,即從神話的具象性的概念層次來展開。神話又是如何使用這些具體概念進行推理的呢?列維-斯特勞斯對有關的兩組神話進行分析發現:口部貪欲的夜鷹與製陶術是對立的,因為女陶工死後,變成了夜鷹。而與夜鷹相反的灶鳥,在其神話中則是製陶術的發明人。夜鷹與灶鳥這兩個彼此相反的形象所傳達的意義同樣是相反的。神話思維在處理口部貪欲的夜鷹和口部失禁的灶鳥時,嚴格地遵循了它們各自的概念意義,從而得出了相反的結論。筆者用一個簡單的數學算式表示神話思維的上述推理過程就是:當A=B的時候,1/A=1/B(意思是:A分之一=B分之一)。在這裡,神話思維的推論結果與我們現代人的理性運算結果具有驚人的一致性。這樣看來,神話思維是一點也不隨意的。

四、神話思維的推理方式

列維-斯特勞斯在《嫉妒的製陶女》和《今昔縱橫談》(一部和記者的對話錄)中反覆強調了神話思維在推理方式上的特殊性。神話思維的特性是綜合地思考問題,它拒絕分析。所以當它遇到一個問題的時候,總是把該問題當作與宇宙、物理、道德、法律、社會等方面的問題相互對應的一個問題,並把它們放在一起加以闡述。所以,神話思維不使用“因為……所以……”這樣的話來表達自己的推理過程。當神話思維進行推理時,它通常使用“這是當……”或者“這就像……”這樣的話來展開。這種推理方式對於現代人來說當然是不夠的,但是神話卻十分巧妙地運用著它,並用它取代了論證。

例如,人類在生活中總會遭遇各種各樣的問題,從何處來、到何處去的煩惱,富貴貧賤的困惑,生老病死的痛苦。我國的女媧神話就回答了這些折磨人類理智的難題:人類是女媧用黃泥製造的,富貴貧賤的差別乃是由女媧造人方法的差異決定的——富貴者是用女媧摶黃泥造的,而貧賤者是女媧用繩子甩泥漿造的。一切都淵源於女媧造人的時候!在無意識的神話結構層次,那些彼此轉換的一系列的二元對立,實質上正是人類無意識之中所感覺到的各種矛盾。神話思維把它們排列在一起,認為它們“彼此相當”,貧富差距,就像手摶黃泥和繩甩泥漿一樣,從而在一定程度上淡化了矛盾的尖銳性,使人類內心深處的理智、衝動得到了滿足。儘管從根本上說,神話思維的這種推理方式當然不能真正地解決任何現實的問題,而且,這種推理方式最終將導致循環論證;但是,這種推理方式本身卻包含著基本的理性運動過程,本質上是合乎邏輯的。因此,它可以為人類帶來理智的滿足。循環論證也並不意味著解釋的失敗或無意義,現代的詞典編纂者在解釋詞條意義時或多或少都會如此。

五、人類思維的統一性

因為人類思維在神話中是擺脫了一切現實束縛,而僅僅受限於自身固有的規則來進行的,所以神話思維的理性本質其實也是一切思維形態的共同本質。列維-斯特勞斯對神話思維深層邏輯的揭示,說明了人類思維在本質上是理性的。人類生活在世界上,遭遇千變萬化、異彩紛呈的問題,人類的思維就不得不與之打交道。由於對象性質的不同以及主觀目的的不同,人類思維在上述過程中呈現出多種多樣的形態。它可以是馴化的,有意識地遵循著邏輯規則,並且與現實保持一致;它也可以是野性的,在深層次的人類理性規則製約下,製造出超現實的想象世界。但是,無論是野性的思維還是馴化的思維,思維主體自始至終都是那個不變的人類理智。無論是無文字社會人類的思維還是現代商業社會人類的思維,無論是科學思維還是神話思維,都遵循著同樣的邏輯規則,所有的人類思維形態之間存在著統一的本質屬性。人類思維的本質只有一個,雖然它的形態是千變萬化的。

野性思維形態與馴化思維形態之間的差別不在於雙方各自的理智過程,而在於雙方各自的思考對象,造成思維形態差別的根本原因是人類理智所面臨的問題各不相同。而我們現代人的思維比無文字社會人類的思維之優越處,僅僅在於我們改變了思考的對象,從而得到了更好的現實成就。列維-斯特勞斯曾經用一個通俗的例子來說明:“一把鋼斧之優於石斧,並不在於前者比後者造得好。它們都造得同樣好,不過鋼與石是大有區別的。以同樣的方法我們可以說明,相同的邏輯過程在神話中起作用也在科學中起作用,並且人總是思想得同樣地好;改進不在於所謂人的思維的進步,而在於發現人的思維的既定的、不變的能力可以發揮作用的新領域。”

(注釋和參考文獻略去,詳參原刊)

文章來源:《長江大學學報(社科版)》2015年第12期

圖片來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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