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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一夫:年年“315”,假貨為何依舊泛濫?

  文/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專欄作家 付一夫

  又是一年“315”,每逢此時,“打假”這一話題都會掀起一波熱議。

  事實上,縱觀人類經濟社會發展史,假貨問題如影隨形,古往今來皆是如此。從19世紀末的德國到20世紀中葉的日本,再到近些年的我國,都經歷過假貨橫行的時期。雖然世界各國都在打假,但似乎依然難以徹底根治這一頑疾。

  究竟是什麽原因,讓假貨如此泛濫?我們不妨從經濟學的視角來解讀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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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來明確一下,什麽樣的商品才算得上是假貨。

  按照學界的普遍共識,假貨通常涉及兩個維度:一是模仿其他品牌生產的商品,二是劣質的商品,二者符合其一即可認為是假貨。根據這一邏輯,仿製品、“傍名牌”商品,同“假奶粉”、“毒膠囊”一樣,都屬於假貨的範疇。

  假貨的歷史極為悠久,最早可追溯至兩千多年前的周朝,與之相伴的便是國家採用各種方式進行打假。改革開放後,全國首個為人熟知的打假案例是自詡能“以水變油”的哈爾濱公車司機王洪成,他在十餘年的招搖撞騙後,於1997年被法院以“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10年有期徒刑。而進入新世紀,諸如山寨手機、地溝油、蘇丹紅、三聚氰胺等新聞報導屢現報端,而近幾年的長生生物疫苗事件與拚多多假貨門的密集爆發,更是將假貨問題一再推向了風口浪尖。

  事實上,假貨在全球範圍內都堪稱普世難題,有數據顯示,全世界每年流動的假貨價值可達上兆美元,足足佔了全球GDP的2%,實在是令人驚訝不已。

  那麽,到底有哪些原因讓假貨橫行市場呢?根據經濟學原理,我們可以從生產者和消費者兩個方面尋找原因。

  從生產者層面看,其生產假貨的核心驅動力必然是經濟利益。

  對於正規的商家來說,他們在生產製造某類商品時,需要付出的成本大體涵蓋產品研發、市場推廣、品牌價值構建、商品質檢與保證、售後服務等一系列環節;可若是換做假貨商家,由於生產假貨屬於一種單純的模仿行為,對於質量要求不高,因此上述成本中的大部分都無需承擔,他們只要負責生產製造成本以及被舉報後所受到的處罰成本就夠了。如此一來,假貨商家便在成本上佔據了絕對優勢。

  進一步分析,假貨的價值雖然遠不及正品,但售賣的價格往往要高於其真實內在價值,從而便形成了巨大的利潤空間,這也吸引著不法商家罔顧法律、鋌而走險。就像馬克思在其傳世巨著《資本論》中所講的:

  “一旦有適當利潤,資本膽大起來。如果有10%的利潤,他就保證到處使用;有20%的利潤,他就活躍起來;有50%的利潤,他就敢鋌而走險;為了100%的利潤,他就敢踐踏一切人間法律;如果有300%的利潤,他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著被絞首的危險。”

  至於消費者層面,情況要複雜一些,這裡麵包括兩個維度的內容:一是上當受騙,二是知假買假。

  先說“上當受騙”,這可以用經濟學中的“劣幣驅逐良幣”來解釋。在市場上,由於買賣雙方信息不對稱,賣方掌握的商品質量信息要比買方更多更精準,“買的不如賣的精”,因此作為買方的消費者,常常難以分辨產品質量的優劣,故而更傾向於去購買價格便宜的商品。如此一來,消費者最終選購的很有可能是相對廉價的假貨,久而久之,賣方越來越傾向於售賣假貨,而正品卻被逐漸淘汰掉了。

  “知假買假”比較有意思。在現實生活中,相信各位都遇到過這樣的一類人:他們收入水準沒那麽高,卻格外崇尚名牌,或者總想以“高富帥”“白富美”的形象示人,於是便通過購買A貨來滿足自己的虛榮心,這就讓假貨有了銷路。

  在這群人看來,假貨並不意味著劣質,而是真貨的一種替代品,儘管在品質、內涵、功能、包裝等方面無法媲美正品,但這些假貨確實可以滿足自己的需求。只要質量過得去,價格又不太貴,即便明明知道是假貨,他們也願意花錢買——這便是“知假買假”的表現。

  上當受騙也好,知假買假也罷,都會助長假貨市場的繁榮。

  此外,假貨的泛濫也與市場監管不到位、懲罰力度不夠等因素有關,本文不做過多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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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誠然,假貨泛濫一定是有損國民經濟健康發展的,否則古往今來,人們為打假做出的不懈努力就會變得毫無意義。具體表現在以下三方面:

  其一,有損正品生產商與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擾亂了市場秩序;

  其二,有礙國家與社會的技術創新;

  其三,助長了社會不良風氣,不利於良好價值觀的形成。

  然而,如果我們換個思路,以福利經濟學的視角來審視假貨,那麽得到的結論又會不一樣。

  福利經濟學與傳統的西方經濟學理論不同,它不會片面地強調單個“經濟人”的得失,而是更加注重集體的利益。

  一般而言,福利經濟學是以消費者剩餘、生產者剩餘和社會總福利三個指標來反映經濟現象,這便為假貨經濟學的研究提供了一個不一樣的視角。

  先說消費者剩餘。

  短期來看,由於假貨的價格相對便宜,可以讓更多的消費者有能力購買,從而導致正品的價格可能會向下微調,這便顯著增加了消費者剩餘,並為消費者帶來實實在在的好處。不過從長期看,如果沒有任何監管措施的落地,那麽假貨的泛濫必然會造成正品商家的無利可圖,其結果便是市場上的商品質量越來越差,最終將損害消費者剩餘。

  再說生產者剩餘。

  理論上講,假貨生產商將更多資源投入到假貨的生產和製造之中,是具備經濟效率的,而隨著經濟效益水準的不斷提升,假貨生產商會獲得更多的生產者剩餘。不過,如果假貨的低價競爭可以倒逼正品生產商不斷改進技術、降低成本、改善管理、提高運營效率,那麽正品的價格就會逐漸下降並擠壓假貨的生存空間,正品生產商也由此獲得更多的生產者剩餘。

  最後說社會總福利。

  社會總福利可以理解為生產者剩餘和消費者剩餘的總和。必須承認,假貨的泛濫著實容易打擊正品生產商的創新積極性,使得他們不敢在新產品的研發上大量投入,從而不利於全社會創新能力的提升。不過,從生產者剩餘與消費者剩餘總和的角度看,假貨經濟究竟是負面影響大還是正面影響大,學界暫時還沒有令人信服的量化評估證據,需要我們後續再度深入研究。

  或許,以上種種也是假貨屢禁不止的原因之一。

  不過必須指出的是,我們基於福利經濟學視角討論的假貨,應該是仿製品或A貨的範疇,絕不包括地溝油、蘇丹紅、假疫苗等突破人類道德底線,給國人的身體健康造成巨大傷害的假貨,這些肯定是要堅決抵製、嚴懲不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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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前,伴隨著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與居民收入水準的不斷提高,人們對於消費的熱情和消費品質的要求都在持續升級。

  然而我們應該注意到的是,相比於需求端的升級趨勢,供給端的發展仍然不足,這便解釋了為何近些年消費外流態勢如此明顯,在可選擇的條件下,相當一部分消費者都願意把在國內賺到的錢花到國外去。如此一來,我們勢必要進一步強化消費市場的供給能力,推動商品研發、生產等多個環節的全方位升級。

  而對於假貨市場的整頓,剛好與這一方向完美契合。

  眾所周知,“真善美”是人類社會永恆的價值追求,而假貨卻在很大程度上表征了低端與欺騙,並且還會給經濟更高質量發展與產業升級帶來一系列阻礙,因此有必要加大力度懲治生產售賣假貨的種種行為。

  可是基於前文的分析,由於市場競爭、法律規製等因素的作用,假貨對於全社會經濟福利影響幾何尚且未知。更何況,不同類型的假貨反映出的問題也不盡相同,最直接的例證就是身為產品質量擔當的德國與日本,早年都曾有過不光彩的“山寨”黑歷史,但這並沒有妨礙他們走向強大——或許也可以認為,我國消費市場雖然充斥著大量仿造品,但在某種意義上也是發展過程中的一個必經階段。

  所以面對打假這件事,我們還應該抱有客觀和理性的態度:打假是必然,而如何打假,則是對國人智慧的考驗。

  來源:蘇寧金融研究院

  【注:市場有風險,投資需謹慎。在任何情況下,本訂閱號所載信息或所表述意見僅為觀點交流,並不構成對任何人的投資建議。】

  (本文作者介紹:蘇寧金融研究院消費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高級研究員,碩士研究生導師,中國社科院管理學博士,專注研究消費零售、數字經濟、產業經濟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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