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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昌平訴百度名譽侵權案勝訴,百度被判道歉並賠10萬元

鞭牛士 5月22日獨家報導,今日,北京市互聯網法院就媒體人羅昌平訴被告百度侵犯名譽權糾紛一案作出判決,百度敗訴,並被判賠10萬元,並在其微信公眾號“這屆百度公關”中持續十日登載致歉聲明。

因羅昌平微博發布“百度打頭辦”相關微博短文。 2018 年1 月,百度微信公眾號“這屆百度公關”在其文章《“打頭辦”了解一下?》及《讓人哭笑不得的這屆同行》內容中回應稱,羅昌平是媒體平台藍媒匯投資人和發起人,而藍媒匯經營的公眾號“AI藍媒匯”是“百度黑稿培育基地”,並稱羅昌平與今日頭條存在“PY交易”。

羅昌平認為百度方面捏造事實並予以散布嚴重侵害了其名譽權,因而訴至法院請求判令百度方面立即刪除相關文章,並請求判令百度賠償商業合作經濟損失等費用共計 50 萬元。

北京互聯網法院一審判定,百度立即刪除在“這屆百度公關”中發表的《‘打頭辦’了解一下?》一文及《讓人哭笑不得的這屆同行》一文。

第二,在判決生效後三日內,百度在其微信账戶“這屆百度公關”中顯著位臵持續十日登載致歉聲明,向原告羅昌平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第三,判決生效後十日內,百度向原告羅昌平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 80000元,並賠償合理支出20000 元,以上兩項合計 100000元。

對此判決,羅昌平向鞭牛士表示總體上滿意判決,同類型案件原告判獲賠的較少,“預計百度會上訴,我會積極應訴。我肯定會繼續跟百度打一系列訴訟官司,這只是第一個,後面還有幾十起。”

此前百度因羅昌平微博爆料“打頭辦”相關事件曾起訴羅昌平至北京市第一中院,法院終審判決羅昌平向百度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支出損失共計18萬元。

鞭牛士就系列案件向百度求證,截至發稿尚未獲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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