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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特佳的無妄之災 被原實控人“蘿卜章”或坑掉幾個億

【財聯社】(記者 陳默)奧特佳(002239.SZ)3月19日晚公告稱,公司原實際控制人王進飛涉及的借款糾紛有了判決結果,南通中院一審判決王進飛在判決生效後10日內向原告歸還3000萬美元並支付相應利息、違約金,支付律師費。與此同時,法院判決奧特佳需對王進飛上述還款義務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在上市公司看來,王進飛當初冒用了公司名義對其借款進行擔保,公司遭受了無妄之災。雖然只是一審判決,但按照會計準則,奧特佳需計提逾3億元預計負債。這對公司的業績無疑是一個重創。

遭原老闆坑慘了

根據奧特佳公告,公司於3月18日收到南通中院的判決書一份,就公司涉及的相關案件作出一審判決。

早前,奧特佳曾披露,其原實際控制人王進飛與他人聯合,於2014年向劉斌借款 5000萬美元,未能如期歸還。2018年3月,王進飛與劉斌簽署借款補充協議,約定王進飛承擔3000萬美元債務及相應的利息和違約金等。王進飛私刻奧特佳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名章,並冒用公司名義在補充協議上簽字蓋章,將公司列為借款擔保人。

之後,王進飛仍無力歸還借款,出借人劉斌向南通中院提起訴訟,將包括王進飛及奧特佳在內的9人(或法人)列為被告,要求履行還款或擔保義務。

南通中院的判決結果顯示,王進飛需要在一定時間內償還3000萬美元本金、利息等,而奧特佳及其他被告需對王進飛上述還款義務承擔連帶償還責任。南通中院認為,王進飛持有的公司印章,雖其陳述系私刻,但曾在多筆借款中使用,足以使他人產生合理信賴。王進飛的行為構成表見代理,奧特佳應對本案借款承擔擔保責任。

對於上述判決,奧特佳有自己的話要說。公司稱,王進飛相關債務糾紛與公司毫無乾系,其私刻公章、冒用公司名義簽署擔保協議的行為公司並不知情。王進飛簽署相關協議時在公司不擔任任何職務,僅為公司股東,其無權代理公司從事任何商務活動。公司稱,將就此案向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奧特佳有其底氣所在。今年2月,公司發布“關於收到司法鑒定意見的公告”。司法鑒定意見顯示,在王進飛向蔡遠遠借款7000萬元案件中,“借款合約”上所用印章與奧特佳的真實印章不一致。奧特佳當時指出,這佐證了王進飛坦承的偽造上市公司公章及人名章的事實。公司也曾多次在公告中透露,王進飛已向警方坦承了其偽造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人名章、冒用公司名義參與民間借貸的不法行為。

2018年業績恐“變臉”

雖然奧特佳一直堅稱自己與相關借款糾紛無關,並要上訴,但根據一審判決書,公司可能承擔3.55億元的連帶償還責任。公司稱,由於判決尚未生效,根據會計準則,公司將為此計提相應額度的預計負債,從而使公司2018年淨利潤減少3.55億元。

2018年前三季度,奧特佳實現淨利潤4.27億元,同比增長70.47%。公司在2018年三季報中預測,去年全年的盈利約為4.04億元~5.55億元,同比增長幅度為10%~50%。顯然,一旦公司計提了上述預計負債,2018年的成績單將大受影響。

提起原老闆“蘿卜章”事件,奧特佳恐怕是一肚子苦水。公司去年10月曾披露,公司共收到與王進飛、帝奧控股(王進飛實際控制)相關民間債務糾紛8起訴訟案件,訴訟涉及總金額7.44億元。公司母公司共有五個銀行账戶被司法凍結。

2018年末,奧特佳籌劃多時的收購事宜也因此而擱淺。

奧特佳曾於2018年8月宣布溢價7倍、以7.28億元收購國電賽思100%股權。國電賽思主營業務為基於電力電子雙向變換技術的應用產品,產品主要用於鋰電池充放電設備及檢測設備。奧特佳稱,通過此次並購,公司可以注入有較大發展潛力的優質資產,提高資產質量和持續盈利能力。

2018年12月12日,奧特佳披露,公司收到律師函,國電賽思及其三名股東決定解除與公司簽署的相關重組協議國電賽思方面認為,上市公司牽涉股東王進飛偽造公司公章相關民間借貸糾紛的情況已對並購構成實質性障礙且“無法正常推進”。為此,國電賽思方面不願繼續進行此次並購,並認為上述障礙系上市公司過錯所致,主張由上市公司賠償其“損失”。

值得一提的是,對上市公司造成一系列困擾的“元凶”王進飛在2018年9月通過委託部分表決權方式,將其奧特佳實際控制人之位讓給了公司時任“二當家”張永明。目前,王進飛及其控制的帝奧控股合計持有奧特佳9.98億股股份,持股比例為31.87%,市值約為28億元。只不過,其中99.1%的股票已被質押且處於債務違約狀態;佔比99.22%的股票已被司法凍結及輪候凍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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