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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醫保局:疫情防控期間,慢病處方用藥量放寬至3個月

2月6日,國家醫保局發文提出,疫情防控期間,實施“長處方”報銷政策,特殊事項“便民辦”。支持醫療機構根據患者實際情況,合理增加單次處方用藥量,減少病人到醫療機構就診配藥次數;對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經診治醫院醫生評估後,支持將處方用藥量放寬至3個月,保障參保患者長期用藥需求。

附原文:國家醫保局全面優化疫情期間經辦服務 要求做好“五個辦”

2月2日,國家醫保局發布《關於優化醫療保障經辦服務推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醫療保障經辦工作,要求各級醫療保障部門優化辦事流程,創新服務方式,減少人員聚集,方便群眾辦事,保證參保群眾及時享受各項醫療保障待遇,保證經辦服務工作平穩有序開展。具體提出了以下五項措施:

一是大力創新服務方式,常規事項“不見面辦”。通知要求各級醫保部門要積極倡議、引導辦事群眾和部門實行“不見面”辦事,大力推行“網上辦”“掌上辦”“電話辦”“郵寄辦”等非接觸式辦理方式,探索試行容缺受理和事後補交材料,在保證能夠為辦事群眾和部門及時辦理醫保相關業務的同時,最大程度減少因人員流動造成疫情傳播的安全風險。

二是開通醫保“綠色通道”,緊急事項“及時辦”。開辟集中收治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患者的醫療機構協議管理、定點確立、資金撥付和結算等“綠色通道”,按照特事特辦、急事急辦的原則優先處理,為廣大奮戰在疫情防控第一線的醫療機構和醫務工作者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醫保服務。

三是實施“長處方”報銷政策,特殊事項“便民辦”。支持醫療機構根據患者實際情況,合理增加單次處方用藥量,減少病人到醫療機構就診配藥次數;對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經診治醫院醫生評估後,支持將處方用藥量放寬至3個月,保障參保患者長期用藥需求。

四是放寬部分業務辦理時限,非急事項“延期辦”。第一,對因受疫情影響無法按時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各地可商相關部門合理延長繳納時限,允許疫情結束後補辦補繳,不影響參保人員享受待遇。第二,為緩解疫情期間醫藥機構的資金墊付壓力和工作壓力,各地可視實際情況延長定點醫藥機構每月醫療、藥品費用結算單報送時限,同時,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可根據系統數據先行結算撥付。第三,適當延長2019年度醫藥費用醫療保障服務窗口報銷時限。

五是做好經辦場地防護,消除隱患“放心辦”。要求各地醫保經辦機構要做好經辦大廳室內通風、衛生檢測、清潔消毒等工作;加強對一線經辦工作人員的關心關愛,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引導辦事群眾佩戴口罩並自覺接受體溫檢測,避免交叉傳染,保護好辦事群眾和經辦工作人員的健康和安全,讓群眾放心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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