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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質健康測試告家長書

尊敬的各位家長:

我校定於2017年9月至11月期間對各年級學生進行年度「體質健康標準」測試工作。孩子身體健康成長是事關孩子未來的大事,體質健康是學校家庭共同的責任,本次測試工作時間緊,要求高,要達到優秀等級還需要每位同學和家長的共同努力。測試成績是孩子參加學校評選優秀的重要依據之一,也是小升初的重要參考項。為此,學校特將各年級檢測項目告知家長,希望家長朋友們積極配合,引導孩子充利用好假期時間,擬定鍛煉計劃,堅持每天鍛煉,督促孩子出色地完成每天的訓練作業,力爭檢測出好成績。測試項目如下;

【1-2年級】 體重指數、肺活量、坐位體前屈、50米跑、1分鐘跳繩

【3-4年級】 體重指數、肺活量、坐位體前屆、50米礎,1分鐘跳繩,1分鐘仰臥起坐

【5-6年級】 體重指數、肺活量、坐位體前屈、50米跑、400米跑(50米×8往返跑)、1分鐘跳繩、1分鐘仰臥起坐

一、評分標準

1、得分及等級。本《標準》各評價指標的得分之和為本標準的最後得分,滿分為100分。根據最後得分評定等級:90分及以上為優秀,80分-89.9分為良好,60分-79.9分為及格,59.9分及以下為不及格。

2、不參與測試要求。因病或殘疾學生,可向學校提交免予執行《標準》的申請,經醫療部門證明,可免予執行《標準》,並填寫《免予執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申請表》,存入學生檔案。對確實喪失運動能力、免予執行《標準》的殘疾學生。

二、注意事項

1、著裝。參加測試的同學要按要求做好服裝準備,做好測試前的準備活動,積極配合學校的各項安排。

2、時間。每一位學生務必在規定的時間內參加測試。無故不參加測試者,無測試成績。

3、免試。凡心、肝、脾、腎等主要器官有病者,急性病患者或一個月內發過高燒、腹瀉等急性病、體力尚未恢復者均不參加體質測試,同時填寫免於執行體質健康申請表。因病或殘疾不能參加全部或部分項目測試,無法進行評分和等級評定的學生,可向學校提交免予執行《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的申請,經縣級以上證明,班主任、體育教師簽字,學校審批後方可免予執行。但能參加測試的項目仍需測試記錄,可不作為評價等級依據。免予執行《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的學生評價等級為及格。

4、因病補測。因病臨時不能參加測試的學生經校醫證明,體育教師核準,可不參加本次測試,但須進行補測。

三、測試方法

坐位體前屈

測試目的:測量學生在靜止狀態下的軀乾、腰、髖等關節可能達到的活動幅度,主要反映這些部位的關節、韌帶和肌肉的伸展性和彈性及學生身體柔韌素質的發展水準。

場地器材:坐位體前屈測試計。

測試方法:受試者兩腿伸直,兩腳平蹬測試縱板坐在平地上,兩腳分開約10~15 厘米 ,上體前屈,兩臂伸直前,用兩手中指尖逐漸向前推動遊標,直到不能前推為止。

測試計的腳蹬縱板內沿平面為0點,向內為負值,向前為正值。

記錄以厘米為部門,保留一位小數。測試兩次,取最好成績。

注意事項

(1)身體前屈,兩臂向前推遊標時兩腿不能彎曲。

(2)受試者應勻速向前推動遊標,不得突然發力。

一分鐘仰臥起坐

測試目的:測試學生的腹肌耐力。

場地器材:墊子若乾塊(或代用品)、鋪放平坦。

測試方法:受試者仰臥於墊上,兩腿稍分開,屈膝呈90度角左右,兩手指交叉貼於腦後。另一同伴壓住其踝關節,以固定下肢。

受試者坐起時兩肘觸及或超過雙膝為完成一次。

仰臥時兩肩胛必須觸墊。測試人員發出「開始」口令的同時開表計時,記錄1分鐘內完成次數。1分鐘到時,受試者雖已坐起但肘關節未達到雙膝者不計該次數,精確到個位。

注意事項

(1)如發現受試者借用肘部撐墊或臀部起落的力量起坐時,該次不計數。

(2)測試過程中,觀測人員應向受試者報數。

(3)受試者雙腳必須放於墊上。

一分鐘跳繩

測試目的:測試學生的下肢爆發力和身體協調能力。

場地器材:地面平整、乾淨的場地一塊,地質不限。主要測試器材包括秒錶、發令哨、各種長度的跳繩若乾條。

測試方法:兩人一組,一人測試,一人記數。

受試者將繩的長短調至適宜長度,聽到開始信號後開始跳繩, 動作 規格為正搖雙腳跳繩,每跳躍一次且搖繩一迴環(一周圈),計為一次。聽到結束信號後停止,測試員報數並記錄受試者在1分鐘內的跳繩次數。測試部門為次。

注意事項:

(1)小學低年級學生參加跳繩測試時,應由教師計數。

(2)測試過程中跳繩拌腳,除該次不計數外,應繼續進行。

50米跑

測試目的:測試學生速度、靈敏素質及神經系統靈活性的發展水準。

場地器材:50米直線跑道若乾條,地面平坦,地質不限,跑道線要清楚。發令旗一面,口哨一個,秒錶若乾塊(一道一表)。

秒錶使用前,應用標準秒錶校正,每分鐘誤差不得超過0.2秒。標準秒錶選定,以台灣時間為準,每小時誤差不超過0.3秒。

測試方法:受試者至少兩人一組測試。

站立起跑,受試者聽到「跑」的口令後開始起跑。

發令員在發出口令同時要擺動發令旗。

計時員視旗動開表計時,受試者軀乾部到達終點線的垂直面停表。

以秒為部門記錄測試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後一位,小數點後第二位數按非零進1原則進位,如10.11秒讀成10.2秒記錄之。

注意事項:

(1)受試者測試最好穿運動鞋或平底布鞋,赤足亦可。但不得穿釘鞋、皮鞋、塑料涼鞋。

(2)發現有搶跑者,要當即召回重跑。

(3)如遇風時一律順風跑。

50米×8往返跑

測試目的:該項目是400 米 跑的替代項目。主要測試學生速度、靈敏及耐久力的發展水準。

場地器材:50 米 跑道若乾條,道寬2~2.5 米 ,地面平坦,地質不限。在起(終)點線前0.5 米 和49.5 米 處各立一標杆,桿高1.2 米 以上,立於跑道正中。秒錶若乾塊,使用前校正,要求同50 米 跑測試。

測試方法:受試者至少兩人一組進行測試。

用站立式起跑。當聽到「跑」口令後開始起跑,往返四次,往返跑時就逆時針方向繞過標杆,不得碰扶標杆,不得串道。測試人員發出「跑」口令的同時開表計時。

當受試者身體到達終點線的垂直面時停表。

以分、秒為部門記錄測試成績,不計小數。

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

1.一年級測試項目及評價標準

2.二年級測試項目及評價標準

3.三年級測試項目及評價標準

4.四年級測試項目及評價標準

5.五年級測試項目及評價標準

6.六年級測試項目及評價標準

男生體重指數(BMI)單項評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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