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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傳奇之趙匡胤》這麽編,也太雷人了

《大宋傳奇之趙匡胤》是高希希執導的電視連續劇,由陳建斌演宋太祖趙匡胤。最近我刷了幾集,發現雷點特別多。而將我徹底雷倒的一處情節是:劇中講王溥等宰相辭職後,宋太祖任命趙普為相,趙普手執太祖的任命狀,大搖大擺前往政事堂上班。這張任命狀上寫的文字是:

“敕令:政事堂乃全國之中樞官署,現宰相一職空缺,經多方考證,朕決定由趙普擔任宰相之職,任命主辦理政事堂事務,即日赴任。趙匡胤”

這份不足百字的任命狀寫得半文半白,言辭不通,而且錯漏百出,簡直讓人笑掉大牙。

有哪些謬誤?

1、宰相只是泛稱,宋朝並沒有一個職位直接叫“宰相”的。宋前朝,宰相一般叫“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2、宋代的拜相製書也不叫“敕令”。

3、宋代任命宰相的文書格式絕對不是劇中這個草草的模樣,而是有著非常莊重的形式,前面是言辭華麗的製詞,後面是一長串簽名(落款不可能是皇帝)。

4、宋代拜相製書的頒布,更是有著十分繁複的程度,絕不是由皇帝手寫一份任命狀就能完成拜相流程的。

其實,歷史上的趙普拜相,過程還比較曲折,這個過程,恰好可以說明宋朝政製的一些特點,所以我這裡乾脆將趙普拜相的故事講一下:

宋太祖受禪之後,仍拜大周的宰相范質、王溥、魏仁浦為相,禮待有加。留用後周舊臣執政,有利於將政變產生的政治動蕩降到最低限度:“太祖既受位,使告諸道,東諸侯坐使者而問:‘故宰相其誰乎?樞密使副其誰乎?軍職其誰乎?從官其誰乎?’皆不改舊,乃下拜。”諸藩鎮得悉一切沿用舊人,才接受宋太祖受禪的事實。

但對於范質等人來說,作為後周舊臣,繼續當大宋的宰相,於心不安,所以一再上表請辭。乾德二年(964),范質、王溥、魏仁浦等“再表求退”,太祖批準了辭呈。此後數日,大宋的行政中樞出現形式上的“權力真空”,“內殿起居無宰相”。三日之後,宋太祖才拜趙普為相。

這時候,趙匡胤才發現,他對宰相趙普的任命,面臨一個程序上的大問題。原來,按照從唐代傳下來的慣例,皇帝發布的正式詔令,包括任命宰相的製書,都需要宰相副署,方得生效。

對於宰相副署制度的理解,我們不妨來溫習一遍錢穆先生的解釋:“凡屬皇帝命令,在敕字之下,須加蓋‘中書門下之印’,即須政事堂會議正式通過,然後再送尚書省執行。若未加蓋‘中書門下之印’,而由皇帝直接發出的命令,在當時是認為違法的,不能為下面各級機關所承認。故說‘不經鳳閣鸞台,何得為敕’(中書省武則天改稱鳳閣,門下省武則天改稱鸞台),這仍是說一切皇帝詔命,必經中書門下兩省”。

唐中宗時,發生過“不經兩省而徑自封拜官職”的事情,“但中宗究竟心怯,自己覺得難為情,故他裝置詔敕的封袋,不敢照常式封發,而改用斜封。所書‘敕’字,也不敢用朱筆,而改用墨筆。當時稱為‘斜封墨敕’。此即表示此項命令未經中書門下兩省,而要請下行機關馬虎承認之意。在當時便認為這是一件值得大書特書之事,因此在歷史上傳下。當時唐中宗私下所封之官,時人稱之為‘斜封官’,因其未經正式敕封手續而為一般人所看不起。據此一例,便知中國傳統政治,本不全由皇帝專製,也不能說中國人絕無法制觀念”。

宋太祖先批準了范質等三位宰相辭職,三日後才拜趙普為相,那麽誰來副署趙普的拜相製書呢?找不到人了。沒有宰相副署,製書便無法生效。怎麽辦?

宋太祖軍旅出身,絕不是拘泥於禮法之人,他對趙普說:“朕為卿署之,可乎?”不就是署名嗎?朕是皇帝,宰相是朕所任命,朕來署名,還不行嗎?

根據制度與慣例,這還真不行。假如宋太祖不經宰相副署而徑自署名任命趙普為相,往重裡說,無異是對制度的破壞;往輕裡說,則是對趙普的不尊重,堂堂宰相,難道也要成了受人鄙視的“斜封官”?

所以趙普拒絕了皇帝署名:“此有司職爾,非帝王事也。”申明副署乃是宰相之權,非帝王可以越俎代庖。

宋太祖只好“使問翰林學士講求故實”,讓翰林學士檢索典故、先例,看看能不能從先例中找到變通的辦法。

翰林學士承旨、禮部尚書陶谷通過檢索史書,提出一個建議:“自古輔相未嘗虛位,惟唐太和中,甘露事後數日無宰相,時左仆射令狐楚等奉行製書。今尚書亦南省長官,可以署敕。”

陶谷說的是唐朝太和九年(835)的舊例。當時宰相李訓謀劃誅殺掌權的宦官,不料事情敗露,反被宦官所殺,史稱“甘露之變”。事變之後唐朝數日無宰相,唐文宗以尚書左仆射令狐楚代行相權,副署製書。其實,說起來,尚書仆射在唐初也是宰相,與中書令、侍中同掌相權,但李治即位後確立了一個慣例:尚書仆射須兼領“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之銜,方得為宰相。唐玄宗以後,尚書仆射不再加領“同平章事”,自此被排除在宰相行列之外。現在陶谷提議,遵照唐朝太和年間舊例,由南省長官——尚書仆射來副署趙普的拜相製書。

但是,另一位翰林學士竇儀反對陶谷的意見:“(陶)谷所陳非承平令典,不足援據。”唐朝“甘露之變”是衰世征兆,尚書仆射“奉行製書”只是亂時變通權宜之法,“因尚書省長官只有政事上之執行權,而無出令權,……此乃變亂時故事,承平之世不得援例” 。但不讓尚書仆射副署製書,又該由誰署敕呢?

竇儀提了另一個建議:“今皇弟開封尹、同平章事,即宰相之任也。”按唐朝制度,同平章事就是宰相,不過自晚唐至宋初,不少親王、樞密使、留守、節度使也兼領同平章事之銜,稱為“使相”,是名義上的宰相,並不行使相權。但不管怎麽說,同平章事在名義上確實是宰相,親王、開封府尹趙匡義既然領有同平章事銜,就是名義上的宰相,由他來副署趙普的拜相製書,倒也符合名分。

宋太祖說:“儀言是也。”即命趙匡義以同平章事的名義副署製書,總算合乎程序地完成了對宰相趙普的任命。

宋太祖在任命趙普為相事情上頗費周折,顯示了趙匡胤初任皇帝的經驗不足,因為經驗足夠的君主不大可能先批準全部宰相的辭呈,然後再任命新宰相;但換一個角度來看,這件事也說明趙匡胤還是尊重宰相署敕的慣例與制度,尋求通過先例解決拜相的程序問題,而不是運用開國皇帝的權威挑戰慣例、破壞制度。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宋代的一切詔命,包括任命宰相的製書,都是由宰相機構簽發的,而不是皇帝直接填發的,必須有宰相的副署,而不需要皇帝本人的落款。《大宋傳奇之趙匡胤》顯然對宋朝的政製一無所知,才會鬧出了這麽一個大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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