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將實施資金前端風險控制制度
中國證券報
□本報記者 周松林
據上交所消息,為做好交易參與人順利開展證券交易資金前端風險控制的相關工作,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 深圳證券交易所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證券交易資金前端風險控制業務規則》和《上海證券交易所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證券交易資金前端風險控制業務實施細則》,上交所製訂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交易資金前端風險控制交易參與人業務指南》並於4月4日發布,自6月1日起實施。
根據《業務指南》,資金前端控制是指上交所、中國結算對交易參與人相關參與者交易業務單元全天淨買入申報金額總量實施額度管理,並通過上交所對交易參與人實施前端控制的制度。
七類實施競價交易且為淨額擔保結算的交易品種納入資金前端控制實施範圍,包括A股、基金、債券、優先股、權證、債券質押式回購,以及經上交所、中國結算認定的其他證券品種。
《業務指南》介紹,交易參與人通過其結算參與人向中國結算申報最高額度,中國結算於當日日終將最高額度資訊發送上交所,上交所技術系統根據中國結算發送的最高額度等資訊,對關聯交易單元設定最高額度。
對於資金前端控制適用的交易品種,當交易參與人的關聯交易單元全天淨買入申報金額達到或超過自設額度時,上交所技術系統不接受關聯交易單元下的所有交易單元的競價交易買入申報。
交易參與人因業務原因,需要在盤中進行自設額度應急調整的,可以在上交所交易時間內通過特定交易單元以交易申報的方式向上交所提交。
《業務指南》明確,證券公司持有的用於經紀、融資融券業務的交易單元暫不實施資金前端控制。
分析人士認為,設定資金前端風險控制,主要是為防止交易參與者發生類似“光大烏龍指”那樣的巨額、非正常買入並造成市場異常波動的事件,保障市場正常運行。
責任編輯:徐彩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