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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陽一違規滴滴網約車司機跳橋身亡 索要暫扣車未果

  襄陽通報:一違規網約車女司機跳橋身亡,事前索要暫扣車未果

  澎湃新聞記者 周琦 實習生 高亮

  一女網約車司機被湖北襄陽市客管處執法人員查獲後,索要車輛未果,於5月10日從襄陽市城區一天橋跳下,最終不治身亡。11日,襄陽官方網站通報了這一情況。

  事發現場。當地人士提供剛跑滴滴一個月,被扣車並處罰2萬

  當地目擊者提供給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的一段影片顯示,事發於襄陽站附近。一人從橋上跳下,趴在地上,有民警在現場調查。

  目擊者稱,跳橋的是一名網約車女司機,其網約車被客管處查扣後索要未果跳橋。跳橋者的行車執照顯示,其叫陳雪霞,1973年出生,為河南新野縣人,2015年獲得行車執照。

  5月11日上午,陳雪霞丈夫邱朝軍告訴澎湃新聞,“昨天(10日)妻子已經走了。”邱朝軍說,自己和妻子都是河南人,陳雪霞駕駛的是一輛長安5座小轎車,才跑“滴滴”不到一個月,5月9日在襄陽火車站附近跑“滴滴”,當日上午10時左右,車被交通局客管處扣下,並罰款2萬。5月10日,陳雪霞前去交通局客運處索車無果後跳橋。

  襄陽市交通運輸局官方網站顯示,城市公共客運管理處是其直屬部門,負責查處非法營運城市客運行為,維護合法經營者的權益。

  針對這一事件,當日10時許,襄陽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了《一違規營運司機身亡》的通報稱,5月10日9時10分左右,在襄陽市區營運的一違規外地網約車司機陳某索要暫扣車輛未果後,直接離開,從一天橋跳下,經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通報稱,事件發生後,市委市政府長官高度重視,立即責成相關部門組成專班依法依規進行調查處理,做好善後工作。5月9日上午,陳某在襄陽市區違規從事網約車營運,被襄陽市客管處執法人員當場查獲,襄陽市客管處暫扣車輛,並開具相關文書,在開具文書過程中,陳某直接離開。10日上午8時50分左右,陳某到襄陽市客管處火車站綜合執勤室索要暫扣車輛,執法人員再次對其進行政策宣傳,並告知如家庭確有困難,可以通過當地政府部門開具相關證明可適當減輕或免於處罰,但陳某不聽執法人員的解釋,離開後從天橋跳下。

  死者行車執照。當地人士提供此前有網約車司機索車未果先例

  這已是襄陽市今年第二次發生類似網約車司機索車未果後自殺死亡事件。

  今年2月7日,網約車司機肖志新索要被扣車輛無果後,在襄陽市交通局二樓會議室內喝下敵敵畏,後經搶救無效死亡。澎湃新聞從肖志新弟弟處了解得知,當天上午11時許,肖志新到襄陽市交通運輸局“討說法”,“對方說話不好聽,(哥哥)拿農藥喝了”。 

  有襄陽本地網約車司機向澎湃新聞稱,肖是襄陽市襄州區人,開網約車時私家車被襄陽市城市公共客運管理處扣下近一個月,並處以2萬元罰款。還有多名司機稱,襄陽市交通部門近日嚴打網約車,已扣下上百台網約車。

  2017年12月7日,襄陽市召開網約車經營服務管理政策宣傳會,會上發布了《襄陽市網絡預約計程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試行)》。

  據2017年12月8日襄陽政府網消息,該市交通運輸局、市客運管理處相關負責人對該市網約車平台公司許可條件、營運車輛標準、駕駛員從業資質等作了詳細說明。

  消息稱,網約車平台公司應當取得網約車經營許可證,營運車輛應當取得網約車運輸證,駕駛員應當取得網約車駕駛員證。網約車行駛裡程達到60萬公里時強製報廢,行駛裡程未達到60萬公里但使用年限達到8年時,退出網約車經營。消息列舉了網約車司機不得隨意攬客的場所,“否則,按照交通運輸部《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網約車駕駛員將面臨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但報導未提及什麽情況下會處車輛暫扣。

責任編輯:孫劍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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