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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快評丨10萬罰款難製止滴滴違規衝動

前天,上海一名網約車司機抗拒執法,駕車衝撞警車。按照上海的規定,在上海開網約車,必須是“上海人、上海車”,而當事司機李某非滬籍。那麽,允許李某通過平台接單的滴滴,會得到什麽處罰呢?

圖說:4日,上海一名網約車司機抗拒執法,駕車衝撞警車。網友供圖

上海市交通委執法總隊表示,“滴滴”公司未按規定比對排查後台數據資訊,沒有及時將不合規駕駛員及車輛清理到位,仍長期為不具備網約車資質的駕駛員李某派單。執法部門將依法對滴滴平台“為不具備營運資格的駕駛員提供召車資訊服務”處以3萬以上10萬以下罰款。

如果違規成本僅是至多10萬元罰款,那對於滴滴這樣“實力雄厚”的企業來說,很可能是不痛不癢,宛如毛毛雨。實際上,因為非法客運,滴滴被交通管理部門約談過多次、頂格罰款多次。今年4月,有媒體採訪市城市交通運輸管理處相關負責人,報導中說,“他表示,從2015年至今,滴滴已經因非法客運被頂格罰款(10萬元)8次。”屢犯屢罰、屢罰屢犯,說明如此力度的處罰,效果不大,企業已成“老油條”。更新執法監管手段,提高企業的違規成本,是當務之急。

網約車平台等互聯網企業的經營方式,與傳統企業大為不同,因此,傳統的監管手段有時會面臨“失靈”的尷尬。法規有了規定,企業卻不遵守,罰款交了,整改卻遲遲不進行,怎麽辦?昨天,交通部等多部門組成的檢查組已進駐滴滴,展開安全專項檢查。對網約車平台的監管,需要多部門形成合力,創新管理機制,加大監管力度。對於屢教不改的企業,如果仍然只是“毛毛雨”般的罰款,而沒有真正動到它的“奶酪”,加重處罰乃至暫時下架、暫停服務等,不足以形成震懾效果。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執法部門開出的10萬元罰單,依據的是2014年頒布的《上海市查處車輛非法客運辦法》。2016年頒布的《上海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若乾規定》規定,“網約車平台公司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情節嚴重的,由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其限期整改,並可以暫停受理其新增車輛和駕駛員注冊業務。”對於網約車平台的責任義務、違規處罰,相關法規仍有較大的完善太空。如今,《電子商務法》已獲通過,將於明年起實施。法律資源要充分利用起來,對網約車平台進行更強的約束。

監管長出“牙齒”,違規企業才會真正“肉痛”。

尚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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