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下午,捷克旅遊局在其官方微博上發布了一則關於捷克自駕的告知函,特別申明:憑中國駕照及其翻譯件在捷克租車自駕屬於違法行為。
圖/捷克旅遊局官方微博
捷克旅遊局解釋道,由於中國未加入維也納公路協定和日內瓦公路協定,故使用中國的駕照翻譯件在捷克不算有效的行車執照件,僅持該駕照在捷克境內進行自駕屬於違法行為。一旦發生任何交通問題,中國公民將負全權責任。
目前捷克認可的駕照有捷克本國簽發的駕照、歐盟國家簽發的駕照、以及其他簽署過維也納公約和日內瓦公約的國家簽發的國際駕照,外交人員不在該限定範圍之內。
最後,告知函還強調:
1、根據捷克相關法律,租車公司不承擔對司機有否駕駛資格的任何責任。
2、許多保險協定指定在違法駕駛情況下不起作用。
也就是說,租車公司不負責審查駕照的有效性,即使駕照無效也不影響租車。在這種情況下,若出現交通事故,租車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很多保險協定也不會進行賠付,中國旅行者需要承擔全部責任。
窮遊錦囊在此提醒計劃前往捷克自駕的旅行者,務必使用符合要求的有效行車執照件在捷克租車自駕。
若無上述有效駕照,請勿抱有僥幸心理,可利用公共交通往返於捷克各城鎮間,以確保旅途的安全和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