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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起車牌綁定駕照銷分要實名?警察部交管局辟謠

中新網7月5日電 針對今日頭條平台“中國車視”账號發文稱“警察部最新通告:8月1日起車牌綁定駕照,消分(注:應為'銷')‘實名製’。”警察部交通管理局官方微信今日辟謠稱:目前,關於機動車與行車執照綁定、處理交通違法記分等方面無任何新規頒布,依然按原規定執行。

警察部交通管理局官方微信截圖

警察部交通管理局官方微信並重新介紹了有關規定:

2018年2月,為了讓群眾通過互聯網處理交通違法更方便,防範“黃牛”非法牟利,警察部交通管理局完善了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台,在原有可處理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的基礎上,新增了自助處理非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的功能。

半年後,即2018年8月,警察部交通管理局再次對警察部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台(www.122.gov.cn)以及“交管12123”手機APP(以下統稱“警察部交管服務互聯網平台”)交通違法自助處理功能進行了優化。主要內容有:

第一,備案非本人名下機動車的途徑。

需要自助處理非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的駕駛人,可前往交管部門業務窗口或通過“交管12123”APP將該車輛備案到本人名下。備案後可以處理自備案之日起發生的有記分且單筆罰款金額不超過200元的交通違法行為。(注:本人名下機動車,注冊當並登錄警察部交管服務互聯網平台後會自動關聯。)

第二,備案後,可自助處理的交通違法的範圍。

1、處理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需同時滿足三個條件:由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的,單條罰款金額不超過200元,待處理違法行為的記分分值,與駕駛人當前累積記分分值之和不滿12分。

2、處理非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在滿足上述三個條件的基礎上,可自助處理無記分交通違法,或在備案後發生的有記分交通違法。

第三,備案數量要求。

1、每位駕駛人,最多可同時備案3輛非本人名下的機動車,沒有累積數量限制。

2、每輛機動車,除車主外,最多可同時被3名駕駛人備案,也沒有累積數量限制。(注:如果車主不是警察部交管服務互聯網平台的注冊用戶,他的車同樣可以備案到其他駕駛人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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