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但你是否真的做到了?
這不,有位膽大司機,
明知自己行車執照已經被注銷,
依然心存僥幸酒後駕車上路,
結果被交警逮個正著。
1月10日14時許,乳山大隊五中隊執勤民警在乳山寨鎮路段巡邏執勤時,發現一輛黑色的魯K***Q號小型轎車,由南向北行駛過來,看到警車立即將車停在路邊,民警見狀立即對該車進行檢查。
駕駛人王某渾身酒氣謊稱行車執照沒帶,民警依法將駕駛人王某帶回中隊做進一步調查,並對駕駛人王某進行酒精呼氣檢測,經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77mg/100ml,屬於酒後駕駛。
後又經上網查詢得知王某於2018年10月份因飲酒駕駛機動車被乳山交警大隊處罰過,行車執照屬於暫扣狀態。在大量的證據面前,駕駛人王某如實的供述了自己的違法事實,原來自己在2018年10月因飲酒駕車被處罰行車執照被扣了,平時就偷偷摸摸地開車,沒想到今天中午又貪了幾杯酒開車出來辦點事被警察抓住了,自己非常後悔。
已經有過一次教訓的王某未吸取教訓,仍抱著僥幸心理無證且酒後駕駛,這樣我行我素必將得到法律的嚴懲。最終,王某因無有效機動車行車執照再次飲酒駕車,被吊銷機動車行車執照,罰款2000元並處行政拘留20日,送拘留所執行。
再來看看最近還有酒司機“上榜”了
01
2019年1月10日21時許,威海交警四大隊在和興路與雙島中路交叉路口處,對違法駕駛人叢某實施“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現場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148mg/100ml。
02
2019年1月7日晚20時30分許,威海交警三大隊在老集高架橋,對違法駕駛人宋某實施“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現場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72mg/100ml。
03
2019年1月9日20時許,威海交警三大隊在珠海路,對違法駕駛人李某實施“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現場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22mg/100ml。
04
2019年1月6日15時許,文登大隊在龍山南路路段,對違法駕駛人李某實施“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現場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132mg/100ml。
交警提醒
年關已近,請各位駕駛人謹記: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負責!
(來源:威海交警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