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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嚴查 電動滑板車、平衡車違法上路將被罰款200元

《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11月1日起正式實施。

新京報快訊(記者 裴劍飛)從11月1日起,《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正式實施,北京市交管部門也將開始嚴查電動滑板車、平衡車、獨輪車的違法上路問題,據介紹,違法者將面臨扣留器械,同時罰款200元的處罰。

交管部門表示,包括電動滑板車、獨輪車、平衡車等代步工具,既不屬於機動車,也不屬於非機動車。對於使用電動滑板車等器械違法上路行為,新修改的《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路線交通安全法〉辦法》(11月1日開始施行)第九十條規定:“在路線上使用動力裝置驅動的平衡車、滑板車等器械的,警察機構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器械,處200元罰款。”

據交管部門介紹,現在城市路線出現越來越多的電動滑板車、獨輪車、平衡車等工具,與各種車型、車速不一的非機動車和行人混行在一起,甚至直接到機動車道內使用,嚴重影響路線通行秩序,增加交通隱患。部分電動平衡車沒有刹車裝置,但最高時速卻達每小時30公里,大量電動滑板車沒有明顯反游標識,卻被隨意在夜間使用,極易引發路線交通事故,導致危險。

據了解,此次整治行動將在全市各主要大街、重點路口、環路進出口建立卡控防線,對途經的電動平衡車等器械逐一排查、執法、處置。同時,將強化執法管理薄弱時段和重點路口、地區的影片監控,發現違法行為會立即部署警力攔截處置。

此外,對於行人在路線上使用滑板、滑輪、旱冰鞋等滑行工具的行為,北京警察交管部門也將依法予以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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