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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起,交警嚴查這類車,違者扣車、罰500!

很多司機都討厭電動自行車,

是有道理的!

闖紅燈、逆行、走機動車道、超速、越線···

每一個行為,

都足以讓司機們瑟瑟發抖

但最近頒布的這項新政策,

終於也讓電動自行車主體驗一把“瑟瑟發抖”了

近日,北京公布了《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草案)》,《條例》提出:11月1日後,電動自行車必須登記上牌,才能上路。

另外,根據新頒布的《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及今年5月新修訂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小易總結了幾點:

1、電動自行車必須上牌,才能上路

警察部門會對登記上牌的車輛進行嚴格查驗,不符合國家標準,不予登記;申請材料不齊全且無效的,不予登記;不符合規定的,不予登記!

對已經購買的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發放臨時標識,並設定3年過渡期,過渡期滿後,不上牌不得上路行駛!

小易約莫算了下,根據目前國家對電動車的標準看,新規出來三年後,至少有300多萬輛超標電動自行車將被淘汰!

2、電動車違反規定,處罰堪比機動車

為何電動車能肆無忌憚、穿街走巷、橫衝直撞?最大原因是:目前沒有處罰機制!新規頒布後,若電動車違法規定,其嚴格程度可以與機動車“媲美”了。

小易列舉了一些,大家可以看看:

規定

1)駕駛拚裝、改裝的電動自行車上路線行駛的,對車輛予以收繳,對駕駛人處500元罰款;

2)未懸掛號牌或者未隨身攜帶行駛證的,按照路線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

3)使用偽造、變造或者其他非機動車行駛證、號牌的,對行駛證、號牌予以收繳,對駕駛人處500元罰款。

4)不得進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閉的機動車專用道;

5)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

6)不得逆行;不得有使用電子設備等分散注意力、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7)駕駛人年滿16周歲;不得搭載年滿12周歲的未成年人和成年人;

······

3、不符合國家標準,按機動車責任處罰

新征求意見對電動自行車的標準是:25km/h、55kg以下、且具有腳踏功能超過該標準的認定為電動摩托車,屬於機動車,以後上路將按機動車責任處罰!

也就是說,新規出來後,若私家車撞了電動三輪,將會按照機動車的責任劃定和賠付方式! 司機們再也不用擔心“無論你有理無理,反正你大車你全責“的事情重現!

小結

看到這裡,不知道大家有沒老淚縱橫,拍案叫好!這一刻終於來了!機動車車主再也不用受窩囊氣了!目前,該政策在北京率先開展,但非北京的車主也不用擔心,除北京外,福建、浙江等地也開始實施了這一管理條例,相信很快就能普及到全國了!

(文章影片圖片來源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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