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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灸名家王啟才:答來自日本的三大困惑

許多從事中醫、針灸工作的日本朋友在學習中醫、針灸理論及運用這些理論指導臨床實踐的過程中,經常會遇到許多困惑難解的問題,他們一直希望親自聽到中國有關專家、學者對這些問題的見解和答案。日本東洋學術出版社社長山本先生、《中醫臨床》編輯部主任戴昭宇先生親臨南京中醫藥大學,與王啟才教授就針灸醫學的有關問題進行了座談。

困惑一

關於穴性問題

1. 腧穴是否有穴性?針灸學中能否以藥性的模式來類比、歸納穴性?

答:腧穴的功能作用就是穴性,它是客觀存在的。也就是說,每一個腧穴都有自己的穴性(即功能作用)。穴性既是對腧穴主治作用的概括,也是決定腧穴主治範圍的前提和基礎。腧穴好比中醫治病的藥物,藥物有藥性,有各自的主治病證,而腧穴也有自己的主治病證,又怎麼能沒有穴性呢?

筆者認為,針灸醫學中完全可以用藥性的模式來類比、歸納穴性。諸如百會能救治昏迷、休克,即有「醒腦開竅、回陽固脫」的穴性;風池能治療風寒和風熱感冒,並用於耳鳴、耳聾、近視、目翳等,即有「疏風解表、聰耳明目」的穴性。反過來看,知道了一個腧穴的穴性,也就知道了它的主治範圍。

如內關的穴性是「寬胸理氣、和胃降逆」,即可用於治療因心肺疾病引起的胸痛、胸悶、心悸、咳喘,因胃腸病導致的胃痛、噁心、嘔吐、呃逆、噯氣、反酸等;陽陵泉的穴性是「疏利肝膽、舒筋通絡」,即可用於治療肝膽疾患引起的急慢性肝炎、乙型肝炎、黃疸型肝炎、膽囊炎、膽石症、膽道蛔蟲症及一切與「筋」有關的病變如肢體痙攣、角弓反張、落枕、急性腰扭傷、關節扭挫傷等等。穴性與主治之間,實際上存在著一種互為因果關係。

2. 穴性與藥性有什麼關係?穴性藥性化,是否會將腧穴與經絡割裂開來而影響針灸醫學的發展?

答:藥物治病,基本上是發揮單一的治療作用。如發汗藥隻用來發汗,止汗葯隻用於止汗;止瀉藥絕不可用來通便,通便藥也絕不可用來止瀉。但腧穴的治療作用就有所不同,絕大部分腧穴對人體都具有良性雙向調節作用。如合谷與復溜,既有發汗作用,又有止汗作用;內關既治療心動過速,又治療心動過緩;天樞、足三裡既可用於止瀉,又可用於通便。凡此種種,不一而足。穴性的這種良性雙向調節作用,也正是針灸治病與藥物治病的本質區別所在。

穴性藥性化是否會將腧穴與經脈割裂開來?這是完全不可能的。因為每一條經脈所屬腧穴的穴性本來就是與該經脈的生理、病理相一致的。例如肺(經)的生理是主氣、司呼吸、繫於咽喉、開竅於鼻,當生理功能變異時,就會出現一系列病理變化。風寒束肺或邪熱壅肺,會使肺氣不宣、肅降失職,而生寒熱、咳嗽、氣喘等。取太淵、列缺穴治療,就是發揮二穴的宣肺解表、止咳平喘作用,恰恰體現了穴性與經脈生理、病理的一致性。其他經穴均可依此類推。所以說,研究穴性,非但不會阻礙針灸醫學的發展,反而更加有利於開拓腧穴的主治範圍,有利於針灸臨床辨證論治、選穴配方。

困惑二

關於針灸臨床辨證論治問題

3. 針灸臨床有沒有必要強調辨證論治?是否對有些病證(比如痛證)可以不辨證論治?

答:辨證論治是中醫學的精華之一,適宜於中醫臨床各科,針灸臨床也不例外。理由很簡單,針灸醫學是建立在中醫學基礎理論之上的,也就不能脫離中醫理論的指導。例如感冒,穴取大椎、風池、風門、合谷,風寒宜針灸並用,重用灸法;風熱宜針刺瀉法或點刺出血。胃痛之飲食積滯型宜取中脘、建裡、足三裡,隻針不灸,瀉法;脾胃虛寒型宜取中脘、脾俞、胃俞、足三裡,針灸並用;肝氣犯胃型宜取期門、梁門、太沖、行間,隻針不灸,瀉法。腎虛腰痛的患者,宜選用委中、氣海、腎俞,針補加灸;急性腰扭傷者就應以委中、腰陽關點刺出血。試想,對於外感表證如果不進行辨證論治,風熱誤用針補加灸,無異於火上加油;風寒反用「透天涼」手法,豈不是雪上加霜?這就違背了「虛則補之,實則瀉之,熱則疾之,寒則溫之」的針灸治療原則,誤犯「虛虛實實」之戒。

痛證是否可以不辨證論治?回答是否定的。內臟疼痛應辨虛實,如胃腸實熱積滯而痛,當用清瀉法;而虛寒性腹痛則當用溫補法。體表疼痛也應根據經絡分布進行經絡辨位歸經,如前額痛治在陽明,偏頭痛治在少陽,後頭痛治在太陽,頭頂痛治在厥陰。坐骨神經痛沿下肢後緣放散的治在足太陽,沿下肢外緣放散的治在足少陽。

4. 針灸臨床中,理、法、穴、方、術能否貫穿一致?辨證論治與非辨證論治療效有無差別?

答:理、法、穴、方、術是針灸臨床辨證論治的一套方法。理,既是中醫學的基本理論,如陰陽五行、臟腑氣血,又有針灸醫學的核心理論經絡、腧穴;法,既指中醫治病大法,又指針灸治療方法;穴、方,即選穴配方;術,即針灸操作技能。

理、法、穴、方、術應該貫穿於針灸治病的自始至終。縱觀古今針灸臨床實踐,遵循辨證論治與不辨證論治在治療效果上是大不相同的。辨證論治是有的放矢,針對性強;非辨證論治則帶有極大的盲目性,碰上對症的,療效就好,否則,療效就差。如前所述,對風熱證用灸,對腎虛腰痛刺血,都是與針灸治療原則背道而馳的。不但治不好病,甚至還會加重病情,《黃帝內經》稱之為「補瀉反則病益篤」。筆者在臨床中曾遇到這樣一個病例:患者右小腿痙攣性疼痛,在一家醫院行針灸治療,醫生為之針刺足三裡、陽陵泉等穴,治療數次疼痛也未見減輕。後由筆者接治,經詳細詢問病史,並讓患者指出疼痛的具體部位,發現疼痛是沿足太陰脾經走竄的,診為「足太陰脾經經脈病」。經針刺陰陵泉、地機、三陰交 3 穴,強刺瀉法,治療 1 次就豁然而愈。這體現了按經絡辨證在針灸臨床中的重要作用。

5. 針灸學中的辨證論治與內科學中的辨證論治有什麼聯繫和區別?

答:針灸學和內科學都是中醫的臨床學科,其辨證基礎都離不開臟腑氣血的陰陽、表裡、寒熱、虛實(八綱)。內科中的三焦辨證、衛氣營血辨證與針灸臨床關係不大,但八綱辨證、臟腑氣血辨證針灸臨床必須遵循。只不過,針灸臨床診治疾病是以八綱辨證為總綱、臟腑氣血辨證為基礎、經絡辨證為核心的。針灸臨床必須突出強調經絡辨證這個核心。

6. 針灸臨床如何進行辨證論治?

答:針灸臨床辨證論治包含辨證和論治兩大部分,辨證實際上是一個對病症的診斷過程,論治也就是根據診斷結果決定治法,選穴配方。針灸臨床辨證論治必須特彆強調經絡證治這個核心,通過望診(望絡脈和望皮部)、切診(切按經脈和腧穴)、辨證歸經(體現臟腑氣血和八綱辨證)、辨位歸經(按經絡分布和體征表現)、經絡電測定、知熱感度測定等方法進行辨證診斷,然後酌情按本經、表裡經、同名經、子母經、交會經等選穴配方施治。在上述各項針灸辨證論治過程中,必須自始至終貫穿理、法、穴、方、術這根主線。

困惑三

關於針刺得氣問題

7. 針灸臨床從古至今都十分強調針刺得氣的重要性,把它視為針刺取效的關鍵。然而也有一些針刺方法並沒有(甚至不要求)得氣,同樣有效。如何認識和評價這種現象?

答:得氣,古稱「氣至」,現稱「針感」。《靈樞·九針十二原》有「刺之要,氣至而有效」的記載。氣至,不僅僅指針刺局部的酸、麻、脹、重等感覺,更主要是指「氣至病所」。對於針灸臨床而言,這是取得療效的關鍵所在。但現代的皮膚針、皮內針、腕踝針、浮針、腹針、雷射針以及一些淺刺透針法不產生(或不要求)得氣,也能發揮較好的治療效果。對於這一明顯與古代文獻記載相違背的臨床現象,從目前的認識水準來看,的確令人費解,這是針灸工作者今後應該深入探討、研究的一個課題。如果我們從中醫學的皮部理論和現代醫學「體表——內臟相關」學說來討論,也許能夠解釋這一現象。皮部也屬於經絡系統,也與六臟六腑、四肢百骸、五官九竅相連通,當皮部接受一種刺激(哪怕是輕微刺激),也都會通過其與有關臟腑、組織、器官的聯繫,產生某種效應(即治療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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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是南京中醫藥大學王啟才教授在多年探索針灸理論與實踐的基礎上,總結出的針灸醫學中常見的106個學術問題。這些問題,有的屬於疑難而令人費解的問題;有的屬於含糊不清或於理不通的問題:有些屬於分歧紛紜、自相矛盾的問題;有的甚至還是明顯的錯誤問題。只是數千年來這些問題並沒有得到統一認識,更談不上合理解決。作者對這些內容進行了闡釋、修訂、充實和糾正,立意明確,說理清楚,且言之成理。

版權聲明

本文選自《針灸解惑》,由中醫出版整理髮表,最終解釋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時請註明出處。封面圖片來自攝圖網正版圖片庫。-0423,歡迎投稿嘮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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