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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才能寫出江南式的小說?

▲2019版《九州縹緲錄》劇照

本文經作者授權發布

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公號立場

有幸在高中時期趕上了《縹緲錄》的末班車,《商博良》、《葵花白發抄》、《涿鹿》;大學後看江大以前的《此間的少年》、《上海堡壘》,當然也追《龍族》(追到一半追不動了,已經忘記了以前的劇情是什麽)。

如今說不上脫粉,但應該是沒有當年的熱忱了,對於江南老師的態度可能更傾向於敬仰而非追捧。

江南式的小說其實特徵很鮮明,一句話概括——衰小孩的成長史。不過越是簡單的東西要表達出來,往往是越困難的,因為越是簡單的東西越接近事物的本質。

關於衰小孩的成長史,寫的人不算少,我讀也過不少(參照各大修仙小說),但是只有江南的小說給我眼前一亮的感覺。

天賦

很多作家都不承認自己有寫文章的天賦,或是覺得自己小說寫得好僅僅因為寫的多而已。

However他們忘記了還有成百上千的作者拿著碼成山的文章賣不出去。現在回過頭來看,與其說江大的寫作天賦高不如說是他的智商高。無論是對讀者心理的把握、對文章脈絡的把握、還是天馬行空的想象力都令人欽佩。尤其是他的學習能力,至少讓鄙人,望塵莫及。

從江大不同時期的作品可以看出他的飛速成長:

作為這個故事注定的女主角,黃蓉卻已經有大半年沒有再見到郭靖了,不過好在她和穆念慈同屋,所以關於郭靖的消息還不時傳入她的耳朵。

郭靖這種活力四射的人是從來不缺女生在床頭會上幫他傳頌的。郭靖是班裡的頭,女生讓他幫著扛書他去,男生喝醉了幫著扛回來他也乾,出去玩組織收錢核算是他的,在學校裡應付大大小小的活動還是他的。

日子久了,黃蓉覺得郭靖就像一個大力水手,一個只需要菠菜就可以提供無窮活力的西域卡通角色。不過黃蓉當然不是奧利弗,大力水手也從來不是她心目中的理想男朋友。(作者按:大力水手是一部卡通的男主角,特點是只要吃一罐菠菜就暫時力大無窮,作者的大學同學曾考證他是在菠菜罐頭裡藏了固酮類興奮劑……奧利弗是大力水手的女朋友。)如她這樣學過長笛書法空手道的女孩,理應有一個留長髮的會詩詞的非常感性的帥哥騎著白馬出現在她的生活裡,這樣才比較搭配。至於郭靖,如果不再遇見那個蒙古來的傻大個子,那麽黃蓉並不介意這段故事就如此結束。

不過那年黃蓉十六歲,不懂得愛情,也僅僅在漫畫裡見過那種所謂帥哥。

黃蓉是物理系的,物理系八大美女之首。促成這個名聲的一個重要理由是當年的物理系只有八個女生。其實即使在法專那樣美人輩出的地方,黃蓉也是不難嶄露頭角的。不過現在她只得屈居物理八金花之首,並且應付一堆一堆表示好感的師兄。不過他們都不留長髮也不會詩詞,所以黃蓉很失望。

後來黃蓉十七歲了,整天翹課出去吃冰淇淋溜冰和蹦迪,然後一個人很無聊地從外面回來,過著一種屬於壞小孩的百無聊賴的生活。

郭靖的破驢帶著一聲嘶叫,艱難地想煞在黃蓉面前。

《此間的少年》其中的一段,用很簡短的一段文字直接切入故事主題,很乾淨,幽默的風格增加讀者的好感,切入點說不上行雲流水但是也並不突兀,第三人稱的人物心理描寫也算到位,但就是感覺少了點什麽。我想如果我是從《此間》開始認識江南的話可能會影響江大在我心中偉岸的形象。

雲錦側坐在她的小馬上,靜靜的仰望涿鹿之野的天空。

她想像自己是一隻燕子乘著風滑過天空,人們只能用目光追逐她而不是弓箭。她渴了就去東方的澧泉中飲上幾口水,餓了就吃些晶瑩的竹米,這些都是鳳凰喜歡做的事情,但是雲錦不喜歡鳳凰,因為她覺得鳳凰太花哨,再怎麽不過是一隻披紅掛綠的傻鳥。所以雲錦決定不像鳳凰那樣棲息在桐樹上,當她覺得困倦的時候,她就要努力的飛向天空,飛到天空的最高處。她張開雙翼在極高的天空裡安睡,隨風帶她去未知的地方。

沒有人可以找到她,也沒有人可以傷害她。

雲錦從遠方的窮桑而來,窮桑是少昊部的都城,距離涿鹿有上千里。雲錦非常高興自己離開了窮桑,但是雲錦卻不喜歡去涿鹿。雲錦最喜歡的是路上的時光,最好永遠都走不到頭,因為這時候她既不屬於窮桑,也不屬於涿鹿,是自由的。

小馬轉過一個草坡,雲錦看見了小河,一個呆呆的孩子坐在歪脖樹上眼睛眨也不眨的望著遠處,拿一柄鏽刀梆梆梆的敲著樹乾。

“喂!樹上的呆子,哪條路才往涿鹿城去呢?”雲錦說。

蚩尤驚訝的扭過頭去,看見那個小女孩騎在一匹小矮馬上,穿一件漫如雲霧的白衣,手指玩弄著裙帶,仿佛真的坐在天上雲端。

她的眼睛並不很亮,卻深得特別,仿佛古鏡。

“呆子?”蚩尤不滿的嘟噥。

這個白衣小女孩忽然出現在面前說話的時候,蚩尤正四下張望,集中精力去觀察這個世界,看看到底是什麽樣的事情在推動他的人生。

此時雲錦出現了,打斷了他的觀察。雖然蚩尤在成魔前確實是個很好說話的孩子,但是他還是覺得很不高興,他本來是在做一件洞察宇宙蒼生的很有意義的事情,但是這個小女孩卻打斷了他,令他很掃興。

“喂,聽見了麽?我說去涿鹿城怎麽走。”

“你回答我三個問題我就告訴你。”

“好啊,呆子,你想知道什麽?”

“天上為什麽會下雨,大河為什麽往東流,人為什麽會死?”

蚩尤並不知道斯芬克斯這個名字。那家夥住在埃及,喜歡讓路人猜謎語,猜不出他的謎語,他就把那個路人吃下去。後來有個叫奧德休斯的猜謎高手猜出了答案,斯芬克斯就羞愧的從山上跳了下去。

斯芬克斯確實應該對自己的愚蠢表示羞愧,因為謎語總是有答案的,有答案的東西就一定會被猜出來,所以他讓路人猜謎,純屬活膩了自己找死。

他應該像蚩尤這樣以三個哲學命題提問,這樣他就立於不敗之地了——事實上多數哲學命題根本就沒有答案。也許是因為它們太深奧,古往今來的哲學家壽命又都太短,還沒有找到那個答案,他們就都死了。

蚩尤一次把這三個問題全部扔給了雲錦。他當然沒有興趣吃掉這個有如一朵白雲的小女孩,他只是想惡心她一下。

蚩尤記得自己上次把這三個問題提出來問刑天的時候,刑天臉色“唰”的就白了,像是秋霜打過的一隻茄子,然後自己掐著喉嚨乾嘔了幾聲,顯得非常難受。這令蚩尤深深驚詫於這三個問題的殺傷力。

雲錦沉默了。

這種沉默令蚩尤覺得很不安。他本來想雲錦一定會腦袋發暈,然後面色慘白的大喊說,“呸!真是個呆子!”

不過一切都是沉默。雲錦垂頭看著草地,仰頭去看天空,視線追著流水去向天邊的雲彩,一種奇特的光彩在那雙古鏡般眼睛裡閃爍。

她喃喃的說,“原來有人也會想這些啊……”

十歲的雲錦,這一聲歎息好象等待了上千年。

雲在天邊舒卷。

“下雨,是因為雲在哭。大河東流,因為它要去找太陽的家。人會死……”雲錦轉過頭看著蚩尤,“可是人又為什麽活著呢?”

蚩尤張著嘴。他一時間懵了,仿佛一個武林高手發出全力以赴的一掌,結果被對手的功力完全的反彈了回來。

“人為什麽活著呢?”

蚩尤覺得一片茫然。人為什麽要活著呢?如果不是為了吃飯的話。

雲錦驚訝的看著那個小呆子的眼睛中忽然滿是迷惘,仿佛凌雲山上升起的渺渺雲霧。他坐在那個樹杈上默默的看著遠方,以手中那柄鏽刀梆梆梆的敲著老樹的枝乾,像是一尊思考者的雕塑。

“啊!呆子!你在砍什麽?”雲錦忽然喊了起來。

已經晚了。蚩尤忽然覺得身體一輕,全身都沒有了重量,而後“卟咚”一聲,他就落在那片碎金跳躍的河中了。

雨師家的菜刀當然並不鋒利,不過已經蚩尤穩健有力的在自己所坐的那根枝條上跺了幾百下,更糟糕的是他居然還坐在靠樹梢的那一側,最糟糕的是他還不會游泳。

《涿鹿》是我最喜歡的一部作品,這個時期的江大的寫作風格已經趨於成熟了。同樣是男女主角的邂逅,同樣乾淨利落的引出劇情,同樣的第三人稱描寫和幽默風格,但是從每個層面上都能明顯感到相較於以前更上一層樓,幼小的我看完這一段只能用一句台詞來描述當時的感覺“高音甜,中音準,低音沉,總之一句話通透”。

百度顯示這部《涿鹿》出版時間距離《此間》的出版相差6年,同年江大開始創作《龍族》。這讓我有理由相信,江大從一個平庸的青春校園作家成長為作家富豪排行榜的頂尖作家,僅僅用了6-7年的時間。這其中固然有眾多因素,但是極高的天賦和過人的智商絕對是最重要的Key。

缺大以前明確表示過,當時江大火了之後,《九州志》稿子絡繹不絕,十分之九是最炫江南風,但是少了江南的火候與天賦寫出來的大多是平庸網文罷了。

做什麽事都需要些悟性,寫小說也是,如果寫了一陣子發現自己的作品和名家的實在有差距那也沒關係,換個事業就好了。

底蘊

說完我們無法踐行的,再說我們可以追趕的方面。

小說的底蘊無非文筆和背景。江大題材多為玄幻題材,但這並不意味著故事的世界觀可以肆意妄為,太過於保守的世界觀拘謹沒新意,甚至可能和故事衝突,太過龐大的世界觀又難以駕馭(《龍族》後期已經有這個趨勢)。因此寫作之前,甚至邊寫作邊做功課是十分必要的。以自己有把握,有興趣的故事背景展開,以古代為背景要了解朝代歷史、以外國為背景要了解相關文化、尊重史實的程度上再發揮效果往往會更好(當年知道全真教和尹志平的時候我真的對金老驚為天人……)。玄幻啥的就是為小說創設背景帶給讀者新奇感,並在不經意的描寫中的流露出自己的博學,多讀書吧。(要是實在懶得了解那麽多還可以寫現代嘛-。-)

文筆在小說中的地位十分特殊,可以說是最重要的部分也可以說是最不重要的部分。

再舉個例子:

王小波《黃金時代》。

每次閹牛我都在場。對於一般的公牛,隻用刀割去即可。但是對於格外生性者,就須采取錘騸術,也就是割開陰囊,掏出睾丸,一木錘砸個稀爛。從此後受術者只知道吃草乾活,別的什麽都不知道,連殺都不用捆。掌錘的隊長毫不懷疑這種手術施之於人類也能得到同等的效力,每回他都對我們呐喊:你們這些生牛蛋子,就欠砸上一錘才能老實!按他的邏輯,我身上這個通紅通紅,直不愣登,長約一尺的東西就是罪惡的化身。

當然,我對此有不同的意見,在我看來,這東西無比重要,就如我之存在本身。天色微微向晚,天上飄著懶洋洋的雲彩。下半截沉在黑暗裡,上半截仍浮在陽光中。那一天我二十一歲,在我一生的黃金時代。我有好多奢望。我想愛,想吃,還想在一瞬間變成天上半明半暗的雲。後來我才知道,生活就是個緩慢受錘的過程,人一天天老下去,奢望也一天天消失,最後變得像挨了錘的牛一樣。可是我過二十一歲生日時沒有預見到這一點。我覺得自己會永遠生猛下去,什麽也錘不了我。

江南《龍族》。

他想這樣的時間不知道他的一生裡會有多少次,世界上其他的事情都被飛快的跑車拋在背後,以其他人的打打殺殺為背景,一男一女奔馳如電,大聲說笑,像是逃亡,又像是……私奔。

他聽說過曹操有一匹好馬叫做“絕影”,快得連影子都追不上它,路明非於是想著那匹馬應該是全身金色的皮毛,永遠奔跑在陽光裡,光與暗的分際永遠在它背後,每當黑暗就要追上它,它便會再一次發足狂奔。可是他打三國無雙的時候發覺這匹馬居然被畫成了黑色。

他們此刻奔馳,不知目的地,只是隨性,就像男俠女俠發神經踢了人家的場子,從此就決定去浪跡江湖,整個世界在他們背後喊打喊殺。只要跑得夠快他們就能跑掉,如果他們騎著“絕影”。

他想記錄一下這個瞬間,記錄這次逃亡。

很久以後他才知道所謂絕影只是一個傳說,布加迪威龍是世界上最快量產跑車,可它跑不過時光,也跑不過早已被注定的——命運。

他按下快門的瞬間,諾諾從方向盤上騰出一隻手使勁捏住路明非的鼻子,同時飛快地扭頭吐出舌頭做了個鬼臉。

“哢嚓”一聲過,路明非吃驚地瞪大眼睛的臉被定格在閃存的某個小點上,諾諾的胳膊橫過他的脖子捏緊了他的脖子,還是穆桂英騎著白馬飛跑,胳膊下夾著白袍小將楊宗保的造型。

“記得要轉發給我啊。”路明非把手機還給諾諾的時候說。

“知道啦知道啦,等你買了手機我藍牙傳給你。”諾諾揮揮手。

這兩段是兩本書中比較經典的橋段了,讀起來兩種迥然不同的味道。古話說文無第一,武無第二。不知道別人怎麽評價,個人會偏愛第一個。

構思

以一部好萊塢大片的標準來衡量你的故事內容,讓情節戲劇化,構思嚴密緊湊些,這些是你小說的商業內容所在,當然如果你追求的是個人信仰和純文學請忽略(討論的是如何寫出江南式的小說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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