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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變法下的大宋之變

《大宋之變,1063-1086》趙冬梅/著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

編者按

從來沒有哪個朝代像宋朝這樣飽受爭議,有人說它積貧積弱,有人說它文明輝煌。北京大學歷史系教授趙冬梅認為,從1063年英宗即位,到1086年哲宗初年司馬光離世,24年間,宋朝政治由盛轉衰,堪稱“大宋之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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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仁宗朝的北宋政治接近於理想狀態

北宋政治是皇帝制度下的王朝政治。在皇帝制度之下,王朝政治以一姓統治的長治久安為最高目標,追求一個“穩定”——整個社會生產、生活秩序的穩定,兩個“安全”——朝廷國家統一的安全和皇權的安全。

為達此目標,王朝政治的理想狀態應當包括下列內容:第一,國家制度的設計傾向於地方、部門、機構、個人的分權製衡,以確保皇帝和中央的集權;第二,政策制定要避免對社會的頻繁騷擾和過度壓榨,以“不擾”為善政,皇帝與朝廷必須承認並敬畏社會所具有的“可載舟亦可覆舟”的集體力量;第三,在政治運作中,一方面,皇帝應當保持其超越性,克制私欲,不受製於任何利益群體(比如后宮、外戚、宦官、權臣、勳貴、強藩),並具有良好的判斷力,兼聽獨斷,另一方面,士大夫要能夠有效地輔助皇帝治理國家,這種輔助不僅僅是作為行政官員承擔治理功能,更重要的是能及時糾正皇帝的錯誤缺失,提醒皇帝統治中可能存在的隱患,防患於未然,弭患於已發,消除小矛盾,避免大衝突。

以上述標準衡量,截至仁宗朝的北宋政治,已接近於理想狀態,取得了皇帝制度下王朝政治的“最好成績”:第一,國家制度設計精良,近乎完美地實現了分權製衡,基本消除了強藩、宦官、權臣、外戚等因素對國家統一和皇權穩定的干擾,做到了“百年無內亂”;第二,政策制定顧及社會的承受能力,在國家利益與社會利益之間尋求平衡,避免過度擾民,所謂“出政發令之間,一以安利元元為事”;第三,批評糾錯機制實施有效,這套機制包括複雜精密的輿論、監察、信息溝通制度,以及包容批評的思想基礎和政治風氣——“最好成績”的政治不等於沒有問題,而是有問題能夠被及時指出,並加以糾正。

影響穩定性的主要因素是人

北宋政治有三項核心特徵:分權製衡的制度設計、追求國家-社會平衡的政策傾向、實施有效的批評糾錯機制。其中,制度設計具有較強的穩定性或者說惰性,政策傾向與批評機制的穩定性則是脆弱的,影響其穩定性的主要因素是人,可以分為皇帝因素、宰相大臣因素和士大夫因素。

其一,皇帝因素,包括皇帝的思想、道德和心理因素。皇帝制度之下,皇帝享有至高無上、超越一切制度法律的權力。來自臣下的任何限制,如果他想拒絕,都有權拒絕;他的任何荒謬決定,只要堅持,臣下都不得不執行。只要不打破君臣秩序,就沒有任何力量可以對皇權實施強製性約束。

作為皇權的行使者,“皇帝”具有雙重性。一方面,作為時間序列中“列祖列宗”的延續,和空間秩序中“代天理物”的人間統治者,皇帝代表著包括朝廷國家和社會在內的“江山社稷”的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他應當作出符合上述利益的選擇和決定——這是“抽象的皇帝”。

另一方面,皇帝又是一個有血有肉、有情有欲的人,巨大的權力讓他可以任意妄為、打破一切制度和傳統的約束,當然,這樣一來,皇帝本人、朝廷國家以及整個社會,都將付出慘重代價——這是“具體的皇帝”。

“抽象的皇帝”通過“具體的皇帝”來表達、行使皇權。如何讓“具體的皇帝”更接近於“抽象的皇帝”,是皇帝制度的最大挑戰。在北宋政治中,“抽象的皇帝”應當尊重政策制定中的國家與社會利益平衡原則,避免個人私欲的過度膨脹;“抽象的皇帝”還應接納士大夫對皇權的約束,對批評采取開放態度,承認這是一種正向的力量。那麽,怎樣才能讓“具體的皇帝”做到這些呢?歸根結底還是要靠教育,包括本朝傳統的熏染、儒家經典的學習和士大夫集團特別是宰相大臣的引導。當然,教育不是萬能的,“具體的皇帝”的具體遭遇所造成的具體心理狀態,會影響甚至逆轉政治的方向。

其二,宰相大臣因素。宋朝以樞密院分掌軍政,宰相府隻管民事,宰相府與樞密院合稱“二府”,二府長官構成了廣義的宰相群體。宰相“佐天子而理大政”,“入則參對而議政事,出則監察而董是非”,同時擁有參與最高決策的權力和監督百官執行的權力。因此,不管是對於國家政策的制定,還是對於批評機制的維護,宰相的想法、說法與做法都具有風向標的作用。作為士大夫集團的領袖,宰相代表群臣引導、規諫皇帝;作為政府首腦,宰相大臣本身也要有容納批評的雅量。

其三,士大夫因素。以儒家思想為核心的意識形態,賦予了士大夫教育、引導、規諫皇帝的權力與責任,士大夫引用儒家經典、天意人心與祖宗法度,對皇權施行約束。這種約束,就其本質而言,屬於非強製性的道德約束。因此,作為一個整體,士大夫必須展現出較高的道德水準;或者更確切地說,集體的道德敗壞會使士大夫喪失約束皇帝的力量。

衡量士大夫集體道德敗壞的標準,不是個別人物的道德水準,而是這個群體是否陷入“惡性分裂”。所謂“惡性分裂”,指士大夫群體分裂成為利益集團,集團利益超越朝廷國家的整體利益,成為影響個人與群體政治選擇的決定性因素,集團之間黨同伐異,互相攻擊,甚而至於水火不容、你死我活,其表現形式包括政治清洗、政治黑名單等。

一旦陷入“惡性分裂”的局面,“忠義廉恥”必然變成虛偽的口號,士大夫必將跌下道德制高點,淪為權勢的奴仆;而皇帝也將失去超越性,不得不與更善於玩弄權勢的集團結合,一個王朝也就距離滅亡不遠了。

王安石變法導致北宋政治的逆轉

王安石變法導致北宋政治的逆轉,當然這一切不能隻歸咎於王安石,逆轉的根源在英宗朝就已經埋下。漫長而艱險的即位過程造成英宗心理扭曲,行為失當。神宗少年即位,力圖為父雪恥,“大有為”之心呼之欲出。皇帝因素發生變化,王安石作為宰相,只不過是逢君之欲,順勢而為。

首先,王安石變法改變了北宋朝廷的政策傾向。“出政發令之間,一以安利元元為事”,在朝廷國家的目標與社會利益之間追求平衡的政策傾向消失了。不管變法派如何標榜“摧抑兼並”“凡此皆以為民,而公家無所利其入”,但是神宗的府柯瑞積攢下來的錢物是事實俱在的。

哲宗即位之初,戶部尚書李常算過一筆账,“今天下常平、免役、坊場積剩錢共五千六百餘萬貫,京師米鹽錢及元豐庫封樁錢及千萬貫,總金、銀、谷、帛之數,複又過半”,總計達一億貫以上。而這是在神宗對西北用兵、開疆拓土、長期消耗之後剩下來的錢物。變法的斂財本質不容否認。

至於新法推行人員的違規操作對當地社會造成的損害,王安石的態度基本上是置之不理,隻問其“實利”多少,“功狀”如何。處理程昉淤田“廣害民稼”案,處理王廣淵在京東強製推行青苗貸款案,皆如此類。

其次,王安石破壞了寬容政治共識,撤掉了批評糾錯機制得以發揮作用的思想基礎。北宋士大夫群體的“惡性分裂”出現在哲宗親政以後,然論其根源,則必上溯至王安石變法。王安石本人反對“異論相攪”,主張“一道德,同風俗”。在王安石的縱容鼓勵下,神宗不再承認批評是一種正向的力量,斥之為“流俗”,理直氣壯地拒絕約束。

王安石提出“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三不足”之說,那還有什麽是可以約束皇帝的呢?王安石還告訴神宗,“上身”即“祖宗”,“活著的皇帝本人”就是“祖宗”,可以自我作古,而不必聽命於太廟中的死人牌位——神宗被徹底“解放”了,皇權被從無形的籠子裡放出來,北宋政治從寬容走向了專製。

神宗朝的專製,按照時序,首先表現為“皇帝支持下的宰相的專製”,然後表現為“皇帝的專製”,宰相淪為高級秘書,南宋政治中特別突出的“權相”現象,即濫觴於此。這兩種專製在本質上都是皇權的專製。正如劉子健先生觀察到的,“從北宋末到南宋,原本分享的權力逐漸被皇帝和權相集中起來,官僚參議朝政的空間近乎於無,沮喪越來越普遍地成為士大夫的典型心態”。

最終,以逐利為目的的政策傾向,斤斤計較的賞格罰條,過度依靠法度、忽略道德、抹殺官員個人能動性的用人方針,培養出工具性極其突出的“新官僚”,他們服從、高效、無心肝,隻關心上之所欲,不關心下之所苦。其極端典型是神宗禦筆親題的“內外理財之臣未有出其右者”的吳居厚。如學者指出:“官僚像商人追逐利潤一樣將新法推廣到帝國的每一個角落。他們日常所面對的正是利益的算計和官位的升遷。在這種背景下,一種新計程車風開始形成。”仁宗朝歐陽修那種“但民稱便,即是良吏”的為官理念,和“不見治跡,不求聲譽,寬簡而不擾”的行政作風,一時煙消雲散。

神宗與王安石相得“如一人”的千古君臣知遇,被當時的宰相曾公亮歎為天意。這天意的背後,是君臣間共同的思想基礎——王安石與神宗都受到法家的深刻影響。南宋的李燾作北宋編年史《續資治通鑒長編》,記錄了一個耐人尋味的細節:即位之前,神宗曾親自抄寫《韓非子》。從某種意義上說,是王安石和神宗共同造成了北宋政治的法家轉向。

讓學術的回歸學術

我希望讓學術的回歸學術,以樸素的歷史學態度來觀察“王安石變法”——把它“回放”到當時的歷史情境中去,看做法,看結果。

王安石的新法中,有很多從“現在”看顯得非常“先進”“具有現代性”的做法,比如青苗法像小額信貸、免役法像現代稅制,然其本質卻是似是而非的。倘若混淆了歷史時代的界限,任意地把古今中外的事物拉扯在一起,所得的解釋就必然是“不倫不類”的。把新法中的某些做法從特定的歷史情境中抽提出來,用現代的邏輯去解釋、包裝,這種做法,是打著歷史的旗號反歷史,必須警惕。

新法是由朝廷制定的國家政策,政策要實現,必須作用於社會。因此,要評價新法,必須看它在當時的實施效果,包括對朝廷和對社會兩方面的效果。總體而言,新法具有強大的斂財功能,與民爭利,“富國強兵”。

綜合目前已知的材料和研究成果,似乎仍難斷言新法在多大程度上對宋朝經濟造成了毀滅性破壞。個人認為,王安石和神宗的做法對於宋朝最大的損害不在經濟方面,而在政治文化方面。北宋政治走向了皇帝和宰相的專製,士大夫參政空間被極度壓縮,批評糾錯機制失效,腐敗橫行,朝廷國家因而喪失了因應內外打擊的能力。國破家亡的慘劇雖然發生在徽宗-蔡京治下,根子卻在王安石與神宗。

(作者系北京大學歷史系教授、中國宋史研究會理事)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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