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植後的白血病複發情況是分為兩種常見,一是血液學複發為主,二是未達血液學複發。本文主要針對白血病移植後的「血液學複發」治療,詳解「一線方案」。
首先,移植後白血病一旦複發,應該完善骨髓形態、免疫分型、融合基因和細胞來源的檢查。
其次,一旦診斷明確, 應停用免疫抑製劑並儘早開始治療。
最後,說說白血病移植後的「血液學複發者」初始治療一線方案:
一、伴有Ph+的白血病:
視BCR-ABL對TKI的反應和ABL激酶區突變情況決定TKI與化療的選擇;
用以TKI為主的方案達到CR後,如果不伴有GVHD,建議序貫聯合DLI;
TKI應用的時間長短根據BCR-ABL監測結果而定,若治療期間連續監測BCR-ABL均轉陰,TKI至少應用1年,若持續不轉陰或轉陰後再次轉陽,進行ABL激酶區突變檢查後決定是否更換TKI。
二、AML、Ph-ALL、MDS或T315I突變的Ph+白血病:
首選化療+DLI。治療前應確認供受者嵌合狀態是否為供者型。前化療方案主要是根據原始細胞數、既往用藥史選擇既往有效或目前治療部門常用的方案,也可選擇其他新葯如去甲基化藥物等(推薦聯合治療方案)。
其次是DLI方案:於化療藥物停止2~3個半衰期後輸注;也可選擇遞增式輸注等方式。
備註——DLI相關GVHD預防
依供者類型和既往GVHD情況選用CsA(環孢素)或MTX(甲氨蝶呤),同胞HLA相合者DLI後應用MTX共4周,每周1次,每次10 mg;單倍型移植患者,如複發前無重度GVHD,應用CsA 3周,之後無GVHD開始減量繼之以MTX 3周,用法如上;如複發前曾有重度GVHD,應用CsA 6周,4周時無GVHD即開始減量,至6周停葯。若為同胞HLA全相合移植,遞增式DLI不一定常規作GVHD預防。
DLI:供者淋巴細胞輸注
TKI:酪氨酸激酶抑製劑
GVHD:移植物抗宿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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