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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房貸審核未通過 購房者要求全額退款未果

銀行貸款收緊,購房者房貸申請未通過,導致購房失敗,22萬元購房款3個多月還沒有退還給購房者。張女士此後多次按照開發商及銀行要求辦理貸款手續均未果。

銀行貸款收緊,購房者房貸申請未通過,導致購房失敗,22萬元購房款3個多月還沒有退還給購房者。近日,“3·15消費維權大接訴”活動收到身在外地的張女士在長江網武漢城市留言板的投訴,希望楓景國際公寓售樓人員能盡快全額退還她的購房款。

8日,張女士告訴長江日報記者,2017年9月2日,她在該建案選購了一套總價約44萬元的房子。當時,銷售人員承諾,由於是公寓產品不限購不限貸,張女士申請銀行貸款沒有任何問題。

張女士此後多次按照開發商及銀行要求辦理貸款手續。去年12月,卻被告知無法辦理貸款,“銀行對開發商失去信任導致無法貸款”。此後,開發商提出,可為張女士提供“開發商貸”,按照銀行利息執行,但被張女士拒絕。後經武漢經濟開發區(漢南區)相關部門協調,開發商承諾將在3個月內全額退還張女士的購房款。

對此,楓景國際銷售負責人楊先生表示,張女士銀行購房貸款未通過,是由於銀行收緊了房貸受理政策。開發商已同意退還約20萬元首付款,2萬元的購房定金不予退還。

前期已介入此事的武漢經濟開發區(漢南區)回復稱,張女士訂購楓景國際的一套建案,銀行於去年12月正式回復此筆貸款不符合要求。後交易雙方多次協商未果,在今年1月4日收到退房申請後,楓景國際承諾3個月內將剩餘房款全部退還。目前,張女士款項尚未完成退還,他們將繼續關注並敦促此事最終解決。

近期,3·15消費維權大接訴活動收到了不少房產消費領域的投訴,其中涉及到購房認籌金、逾期貨房等方面的疑問較為集中。就此,武漢市房管局開發市場處進行分析解讀與消費提示。

違規認籌金將一律勒令退還

糾紛1

購房認籌後,因種種原因導致購房行為中斷,從而與開發商產生糾紛,無法退還認籌金。

首先要分清楚建案能否開展認籌活動,其判斷依據就是開盤項目是否已取得建案預售許可證。

凡是在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情況下向購房者以任何名義收取的認籌金,均屬於違規認籌,房管部門將依法查處,責令開發商返回認籌金。

全市所有建案在銷售現場均須公開展示預售許可證,購房者也可登錄房管局官網查詢。

對於取得預售許可證後收取的認籌金,也分為兩種情況:

第一,在購房者簽訂的認籌協定中,未明確提出認籌金不予退還的,購房者可以直接要求退還認籌金。

第二,對已選定房源,且有明確條款約定認籌金不予退還的,須依據協定對照執行。

提醒:凡是涉及認籌金的認籌條款或購房合約,購房者都對相應條款首先要認真閱讀,有疑問的地方也應當提出質疑甚至要求以書面形式進行修改和約定,以避免後期維權困難。

糾紛2

許多購房者在與開發商簽訂建案認購協定,並支付定金作為簽訂合約的擔保後,因各種原因購房者與開發商未能簽訂合約,產生定金是否應退還的糾紛。

若是購房者因自身原因放棄購買的,則不履行約定義務的購房者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若是由於開發商違約不出售建案的,那麽接受定金的開發商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來源:長江日報 記者 廖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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