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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群:外資若撤離衝擊有多大?

  文/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專欄作家 廖群

有多少外資企業會實際從我國撤離,一要看美國政府要在多大程度上與我國脫鉤,二要看其盟國會在多大程度上跟隨美國與我國脫鉤,三要看這些國家的企業會在多大程度上遵從政府的意願而撤離我國。

  隨著中美脫鉤加速,市場對於外資撤離我國的擔憂大幅上升。4月10日美國白宮首席經濟顧問庫德洛 (Larry Kudlow) 提出美國政府考慮支付所有美國企業撤出中國的搬遷費用,一些美國的盟國也有類似舉動,如日本政府追加2,200億日元 (20億美元) 預算資助企業將生產線撤回本土,另235億日元 (2.1億美元) 協助企業將生產轉移至其他國家。

  至於有多少外資企業會實際從我國撤離,一要看美國政府要在多大程度上與我國脫鉤,二要看其盟國會在多大程度上跟隨美國與我國脫鉤,三要看這些國家的企業會在多大程度上遵從政府的意願而撤離我國。目前這幾點的不確定性都很高,要看形勢的進一步發展,尤其是11月美國總統選舉的結果。

  若從經濟角度出發,以上3點中的程度都應該不會太高;當前我國在全球產業鏈中的優勢地位是難以動搖的,外資企業要撤離我國將明顯損害其贏利。但是,中美衝突至今,美國方面顯然已不是在從經濟角度考慮問題,而是明目張膽甚至氣急敗壞地從政治上打壓我國企業,遏止我國崛起了。在此形勢下,中美雖還不至於完全脫鉤,但大規模脫鉤的風險已經很大,其一些盟國跟隨與我國脫鉤的可能性也不可忽視。因而,外資加快從我國撤離將是一個我們不得不面對的現實。對此做好充分準備是必要的,而首先要對其可能對我國經濟造成的衝擊做出科學的評估。

  部分外資撤離我國的現象在2009年全球金融海嘯後就已開始了,已10年有余。但10年來實際發生的是,雖的確有不少外資企業,主要是中低檔產業的企業從我國撤離而轉移至更低成本或離市場需求更近的東南亞等國,但同時更多的且產業檔次更高的外資企業進入我國,使得整體而言外資企業在我國的商業存在非但沒有減弱反而增強了,從而我國在全球產業鏈和國際貿易中的地位非但沒有降低反而進一步上升了。有數據為證,2009-2019年間,我國的外商直接投資 (FDI) 項目總數從23,435個增長74%至40,888個,資金總額從900億美元增長53%至1,381億美元。同時,我國製造業增加值和出口總額在全球的比重分別從17%和9%大幅上升至30%和13%。這就是說,過去10年來部分外資從我國撤離並沒有改變我國全球第二大外資利用國和全球產業鏈核心的地位,同時還加快了我國產業與貿易的升級。

  但此次外資撤離,情況將有所不同。前10年的外資撤離是由經濟因素驅動的,即由我國勞動力及其他生產要素價格上升及市場供需變化促使一些外資企業遷至成本更低的國家所驅動。但此次外資撤離,如前所述,是由政治因素所驅動,即由美國為了遏製我國的繼續崛起而強迫美國及其盟國企業從我國撤離所驅動。這一區別,使得外資撤離的規模有所不同。鑒於政治驅動的強製性,此次外資撤離的規模將大於前10年,具體大多少取決於美國政府到底想與中美脫鉤到甚麽程度。

  如果是完全脫鉤,則外資撤離的規模將比前10年要大很多。大部分的美國企業和相當一部分的美國盟國企業將被迫撤離,而從這些國家流入我國的新投資更可能斷絕。其結果,在中美完全脫鉤的假設下,今後一段時期我國外商投資的規模,無論是存量還是流量都將大幅縮減。這是最差的情況,但目前來看此最差情況的出現並非完全不可能。

  但即使是這種情況出現, 持續性是個疑問。首先,美國國內的政治形勢在變化,而政治形勢的變化與國內各方的經濟利益相關;當各方都發現經濟利益受損而政治目標又難以達到時,美國政府從政治上遏製中國的策略會有所改變,將不得不放鬆禁止美國企業投資我國的措施。其次,在遏製我國方面美國的一些盟國跟隨美國的穩定性也是個變量;如發現此舉遏製我國未能奏效而自己經濟上受損,其跟隨美國阻止向我國投資的決心也會動搖。第三,美國及其盟國的企業遵循政府意願撤離我國的情況也將類似, 當發現撤離我國的成本太高而最終得不到補償, 經濟利益將促使其衝破政府的限制而重回我國市場。

  更重要的是,此次外資撤離對我國經濟的邊際衝擊,由於是政治驅動,將小於前10年。此話怎講?前10年的外資撤離由經濟因素驅動,是自願的,所以外資企業一定是找到了成本更低且市場需求相當甚至更強的國家及地區去投資,進而受益, 否則不會撤離。既然撤出的外資企業受益,被撤出的我國必將受損,特別是出口需求隨著外資的撤出而轉移至國外,致使我國出口下降。但此次的外資撤離,由於是政治驅動,是被強迫的,因而撤離的外資企業經濟上不得益,則理論上被撤出的我國經濟上不受損。具體而言,這些企業撤回本國或其他國家是不得已而為之,並不是找到了成本更低、生產配套更好的產地,而找不到成本更低和生產配套更好的產地,其產品就沒有競爭力,這就意味著國際上對其產品的市場需求並不會隨之轉移過去,而仍然指向撤離前的處於我國的產業鏈。此時,只要我國或其他國家的企業能在其撤離前將其兼並收購或建立新的工廠及生產線將其替代,就能夠填補撤離造成的企業空白,接上撤離形成的產業鏈掉鏈,則相應的市場需求大部分仍然能夠留在我國,進而我國的出口和內銷就不會明顯下降,對我國經濟、產業鏈及就業就不會產生重大的衝擊。

  至於此空白是由我國企業還是由其他國家企業來填補,應交由市場來決定,只要是能夠填補而保住市場需求都可以。我國應繼續對外開放的基本國策,歡迎其他國家的外資企業來填補這一空白。同時,我國企業也應努力地填補此空白,趁此機會進一步發展。從目前我國企業的科技水準、管理能力和人才素質來看,對大多數撤離的外資企業要填補空白都應該不存在問題。迅速地將其填補,既保住出口與內銷需求,又為我國企業發展打開一個新的空間,豈不是壞事變好事,何樂而不為?

  (本文作者介紹:中信銀行(國際)首席經濟學家、中國首席經濟學家論壇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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