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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差錯致淨利調減1.87億 歐菲科技及3高管領警示函

  每經記者 王晶    每經編輯 趙橋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因會計差錯而調減2017年的淨利潤1.87億元,近日,歐菲科技(002456,SZ)及董事長蔡榮軍等三位高管分別被深圳證監局警示。根據深圳證監局官網發布的《關於對歐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歐菲科技在2018年4月24日披露的2017年財務報告中,將控股股東支付的業績承諾補償款2.2億元計入營業外收入,會計核算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應用指南》的相關規定。

  鑒於歐菲科技發現問題後對相關會計差錯及時進行了糾正,深圳證監局決定,對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同時,對歐菲科技董事長蔡榮軍、總經理譚振林以及財務總監李素雯三人也分別出具了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今年1月,歐菲科技因此前信披違規,證監局對蔡榮軍采取了監管談話。公司及高管再次受到監管措施,讓外界對歐菲科技的會計制度以及內控產生質疑。

  公司稱差錯處理不影響扣非淨利

  近日,深圳證監局官網發布了《關於對歐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關於對蔡榮軍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關於對譚振林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以及《關於對李素雯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主要原因為歐菲科技在2017年財務報告中,將控股股東支付的業績承諾補償款2.2億元計入營業外收入,該會計核算差錯在扣除所得稅影響後,公司淨利潤由10.08億元調減為8.21億元。

  深圳證監局認為,歐菲科技關於業績承諾補償款的會計核算錯誤,致使公司相關財務資訊披露違反了《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第二條的規定。因此,對歐菲科技董事長蔡榮軍、總經理譚振林以及財務總監李素雯三人分別出具了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同時對公司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為何會出現此次會計差錯?公司財務制度是否健全?《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於今日(8月28日)上午聯繫了歐菲科技方面,相關工作人員回應稱,作為行業龍頭企業,公司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項內部控制制度,不斷優化法人治理結構。同時,公司設立專門委員會對公司各項業務的開展進行監督,確保公司經營合法合規,防範各項風險的發生。本次同一控下企業合並股權投資業績補償款會計處理事項確屬極為少見的特例,公司通過及時自查發現了會計科目處理有誤,且經過與會計師、財務相關人員核查後,主動同監管部門進行溝通並進行了會計差錯的更正。

  此外,上述工作人員還表示:“本次會計處理對公司的淨資產和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均無影響,對公司的基本面和生產經營亦沒有造成任何不良影響。”

  年初因信披違規被約談

  公開資料顯示,2010年8月上市的歐菲科技,主營業務產品包括微攝影頭模組、觸摸屏和觸控顯示全貼合模組、指紋識別模組和智能汽車電子產品和服務,目前公司成功進入華為、小米、OPPO、vivo、三星以及聯想等品牌的供應鏈。

  近年來,受益於智能手機、平板電腦以及智能穿戴設備市場和智能車載產品的迅速發展,歐菲科技的業績較為亮眼。2015年~2017年,公司營收分別為185億元、267.5億元以及337.9億元,對應的淨利潤分別為4.7億元、7.1億元和8.2億元。

  不過,隨著公司的發展壯大,除了上述會計差錯外,歐菲科技在內控方面也出現過問題。2016年2月3日,歐菲科技全資子公司蘇州歐菲光科技有限公司與蘇州市相城區黃埭鎮人民政府簽署了《協定書》,雙方就“十三五”期間有關重大投資等事項達成了框架性意向協定:五年期間歐菲科技擬在當地進行較大金額的投資,相關事項構成《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所稱的重大事件,但歐菲科技未按規定及時進行披露。深圳證監局要求蔡榮軍在今年1月30日前接受監管談話。

  對此,上述歐菲科技工作人員表示,公司一直以來都嚴格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履行資訊披露義務,持續加強公司內部控制管理,保證公司合法合規、穩定高效地運轉。

責任編輯:白仲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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