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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小僧被查踢爆互金類中插廣告亂象 熱播劇麻煩了

  踢爆中插廣告亂象

  “唐小僧”被查,熱播劇麻煩了

  律師:廣告內容若違法,播出平台和製作方應擔責

  來源:現代快報

  現代快報訊 “ 零錢交給唐小僧,財富隨手噌噌噌 !” 熱衷追劇的小夥伴們,對這樣的廣告應該不陌生。結合劇情發展,以情景劇形式,由劇中演員巧妙推薦。很多人出於對電視劇、播放平台的信任,購買相關產品。網貸平台 “ 唐小僧 ” 就是借助熱播劇中插廣告,籠絡了大批用戶和資金。而隨著 “ 唐小僧 ” 被警方調查,眾多投資者錢財受損。中插廣告如何監管?這些網貸平台的中插廣告是否觸碰監管紅線?如果產品違法,平台和製作方是否擔責?現代快報記者進行了調查。

△唐小僧在電視劇《琅琊榜 2》中投放的廣告△唐小僧在電視劇《琅琊榜 2》中投放的廣告

  回顧

  曾到處打廣告的 “ 唐小僧 ” 被查

  近日,上海花木派出所貼出告示稱,資邦金服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非法集資,警方正在依法調查中。而資邦金服就是網絡投資平台 “ 唐小僧 ” 的母公司。對外宣稱的項目收益率曾經超過 12%,加上強大的廣告攻勢,“ 唐小僧 ” 吸引了大量用戶。官網數據顯示,該平台於 2015 年 5 月正式上線,截至 2018 年 5 月 31 日,注冊人數超過 1000 萬人,累計借貸金額 9.3 億元。

  對於 “ 唐小僧 ” 的被查,損失了 11 萬元的吳女士覺得很費解。她對現代快報記者說,“ 唐小僧 ” 的廣告打得非常多,在《琅琊榜 2》等多個熱播劇裡有,愛奇藝、優酷影片等平台都能看到,就連上班的電梯內都有廣告。吳女士表示,正是由於有這麽多廣告,才取得了投資人的信任。

  “ ‘唐小僧’的宣傳力度挺大的,我一共注冊了兩個理財账號。” 投資者陳先生對現代快報記者表示,兩個账號一共損失了 25 萬元。另一位投資者王先生和老婆兩個人共損失了近 90 萬元。

  調查

  中插廣告泛濫,過半是互聯網金融類

  投資者們所說的廣告,也就是現在流行的創意中插廣告。幾乎每一部熱播劇中都有。現代快報記者調查發現,不管是古裝劇還是現代劇,中插廣告半數以上都是互聯網金融理財類廣告。當身著古裝的劇中角色打開某款互聯網借貸 APP 說著 “ 一分鐘輕鬆到账 ” 的台詞,觀眾想不出戲,還真的挺難。

  以 2017 年的熱播劇《獵場》為例,掌眾財富、宜信普惠、小贏理財等網貸平台接連出現。今年熱播的《上海女子圖鑒》中,20 集有 14 集的廣告被網利寶和愛投資 APP 霸佔,佔全劇中插廣告的 7 成。再看近日首播就突破 3 億點擊量的《扶搖》,插播廣告也是互聯網金融理財類。

  根據現代快報記者的調查,想要做一條中插廣告,並不便宜。一名業內人士向現代快報記者透露,現階段創意中插廣告的市場價格從 30 萬元到 300 萬元不等,僅僅兩年價格就上漲了十多倍。決定價格的關鍵因素是劇集的流量。具有高流量潛質的劇集會進行商業化策劃、包裝,然後打包向有需求的廣告商進行重點推介。

  互聯網金融廣告為啥鍾愛熱播劇?

  花高價打廣告劃算嗎?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互聯網金融最初也有線下大規模行銷活動,但隨著虛假宣傳、誘導消費者、跑路事件增多,監管部門多次出手整治。

  2015 年,新《廣告法》禁止了互金平台的線下廣告投放,廣告內容也被加以限制。2016 年 8 月,銀監會又發布《網絡借貸資訊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規定:“ 禁止網貸平台自行或委託、授權第三方在互聯網、固定電話、移動電話等電子管道以外的物理場所進行宣傳或推介融資項目。”

  另一方面,中插廣告的回報率也較高。由於強製性插播,廣告的傳播率大大提高。“ 雖然是高投入,卻也是高收獲。”

  業內人士表示,正是因為相關法律法規對互聯網金融廣告的諸多限制,再加上熱播劇中插廣告的隱蔽性、高流量、高收獲,才讓互金平台看中了這個市場。

△視覺中國 供圖△視覺中國 供圖

  觀點

  律師:若唐小僧違法,影片網站應擔責

  創意中插廣告給廣告主和電視劇製作方都帶來了高效益,但若發生問題誰來擔責?以唐小僧為例,不少投資人表示,自己就是看了熱播劇中的廣告才去投資的。那麽,播放平台和製作相關廣告的影視公司要承擔責任嗎?

  江蘇荊瀾德律師事務所倪瑞春律師認為,目前警方正對此事作進一步調查,還沒有官方調查結論。下一步,如果唐小僧被認定存在違法或違規經營,那麽發布相應廣告的平台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江蘇聖典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嚴國亞律師認為,不管是插播廣告,還是植入式廣告,廣告的發布平台都應盡到審核義務。如果唐小僧的廣告被認定為虛假廣告、誇大宣傳,而投資者看到這樣的廣告產生誤導,造成損失,那麽廣告的發布平台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投資者除了向唐小僧這一經營主體提出索賠,還有權向發布平台索賠。

  製作廣告的機構也應對製作內容盡到審查義務。倪瑞春表示,一是看廣告內容有沒有誇大、虛假宣傳等情況。二是廣告內容中主體的運營模式是不是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如果這兩方面都符合國家法律法規,那麽廣告製作方不應承擔責任。反之,則廣告製作方也需承擔相應的責任。

  嚴國亞認為,製作公司受廣告主委託製作產品,如果只是單純製作相關內容,不應承擔由此造成的法律後果。但如果製作了相關廣告內容並發布,而且廣告內容涉嫌違規或違法,那麽要承擔由此帶來的相應法律後果。

  專家:中插廣告打了監管的擦邊球

  南京財經大學中國區域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閆海峰認為,熱播劇中的創意中插廣告實際上是打了監管的擦邊球。“ 在熱播劇中植入有關網貸平台的宣傳,而不是直接插入廣告,是把宣傳擦邊成了故事情節。” 他表示,這樣到底算廣告還是算故事情節,有時就不好界定。

  閆海峰教授還提醒網劇運營方要注意中插廣告可能帶來的風險,“ 熱播劇平台移植廣告具有隱蔽性,網劇製作方接受這類廣告也有風險性。”

  工商:發布金融廣告要有相應許可

  創意中插廣告隱蔽性強,能監管到嗎?對此,南京工商部門相關人員告訴現代快報記者,從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到省市工商局都有監測平台,只要是在公眾平台發布都能監管到。熱播劇裡的中插廣告,也應有監管。

  “ 原則上,在影視劇中插廣告若是由電視劇影視公司製作的,則由播放該影視媒體所在地工商部門管轄。若由影片發布平台安插,則由平台所在地工商部門管轄。” 而這個監管主要針對廣告內容。比如,是否違反公序良俗、有虛假宣傳等。

  據了解,針對互聯網金融廣告,目前並沒有相關法律規定熱播劇中不得插播該類廣告。“ 發布互聯網金融廣告,廣告主首先要有資質。金融業務如果涉及行政許可的,必須獲得金融部門的許可,若是沒有許可,則不允許發布任何廣告。若是有許可,則對廣告內容進行審查。比如,是否有風險提示,不允許誇大收益等。”

  據了解,如果廣告內容合法,若後續平台出現問題,涉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的,應該由警察部門查處。若廣告內容違法,則由工商部門和市場監管部門處罰。

  (現代快報記者 徐岑 宋經緯 顧元森 王靜)

責任編輯:李思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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