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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野升級下的甲魚養殖戶:村裡的池塘變成一潭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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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 盧奕貝

編輯 | 牙韓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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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月26日大年初二開始,陳澤的甲魚一隻都賣不出去了。

陳澤是廣東揭陽的一名甲魚養殖戶,從業已有10年了。原本他的甲魚有八成會供給廣州、深圳的水產市場銷售,剩下的零散在淘寶上銷往全國各地。然而今年為了防控疫情,廣州早在1月底便已全面封禁了甲魚銷售的主要集中地黃沙市場,線上銷售也逐漸停擺。

他只能苦苦等待,祈禱疫情好轉。但更先到來的,是全國禁止食用和買賣野生動物的各項規定。

2020年2月25日,深圳率先強力“禁野”,點名將“甲魚”排除在可食用動物範圍之外。

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在深圳市人大官方網站上發布了一則《深圳經濟特區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相關負責人特別解釋道,對於社會比較關注的經人工繁育、飼養的龜、甲魚等野生動物,也具有不小的疫病傳播風險,無法保證食用的安全性,此次也將上述動物排除在可食用動物範圍之外。

“反正如果不能養的話,真的就手停口停。”每年炎熱的6、7月份,陳澤會在自己的4畝水塘裡灑下苗子,細心養護,等待12個月後甲魚的長成。到那時,他才能完全收獲這一年辛勤勞動的成果,大約是40萬元。這也是他一家老小生計的來源。今年,他只能望著水塘還在不斷長大的甲魚,不知如何是好。

這樣的甲魚養殖戶在陳澤的村子裡還有很多。經過20年的積累,整個村子甲魚養殖的從業人員將近5000人,佔全村人口的4成。用於養殖的土地面積達1000畝,每年需要消耗5000萬的甲魚苗,產值高達一個億。但如今,這些全部停滯。

“像我們村整個4成人就可以說都沒有收入了。”陳澤以及村裡的同行,除了無法處理已經養成的甲魚外,也並沒有辦法轉賣轉養其他水產品。

由於甲魚是兩棲動物,適合養甲魚的水質並不適合去養魚蝦,貿然轉行,也並不確保能養成。而且即使要轉,目前村裡已經建成的廠房、硬體設施全部都得賣掉。

甲魚苗子在夏天被放到水塘裡,一年之後再捕撈上來。

這只是整個甲魚產業鏈的一個小小縮影。

在廣東地區,食用甲魚進補已成為一種傳統,它的身影遍布南方。廣東珠江衛視的特約評論員饒原生也曾提供過一組數據:廣東目前有龜鱉類養殖場點9萬個,從業人員34萬人,現行總產值近千億元。他同時表示,如果不問青紅皂白全部禁止交易和食用,恐怕影響很大。

陳澤認為,如果隻論甲魚這個品類,是不是野生的非常好辨認,直接全面禁止太過絕對。“如果有可能的話,政府頒布一個規範性的文件,指導養殖戶怎麽去養殖、出售,這個才是關鍵。”

在疫情爆發以前,根據2016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修訂草案)》,國家隻規定了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為國家重點保護動物。其他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並未被納入禁止食用範疇。草案同時提出,此舉並非提倡食用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而是在現有情況下,食用野生魚、野兔子等未嘗不可,法律不禁止,但也不提倡。

甲魚屬於鱉類動物。但多數鱉類動物已經被列入《國家重點保護動物名錄》及《國家保護的有益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動物名錄》和《國家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名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個人或企業馴養繁殖任何一種龜鱉動物都必須辦理馴養繁殖許可證;如果馴養目的為經營利用的,還需要辦理《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注冊。

而在深圳《征求意見稿》頒布的第二天,202年2月26日,廣州政府便召開新聞發布會,表示除了家畜家禽類,禁食所有陸生野生動物。

隨後,2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也做出全面禁野的進一步決定。從2月27日起,全國範圍內的食用野生動物市場和交易將被徹底取締。凡是從事以食用為目的的野生動物人工繁育,許可證都要撤銷。

這就意味著,全國飼養繁殖與買賣野生動物的行業全面取締。在這個規定下,被列入水生野生動物範疇內的甲魚,也不能在被人工飼養與銷售。

面對各種政策,陳澤仍表示理解,但他仍計劃著與村裡的養殖戶、經銷商一起,聯名向有關部門反映他們的困難,希望政府能將甲魚養殖規範化和標準化,而非直接讓村裡的池塘變成一潭死水。

(應採訪對象要求,文中“陳澤”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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