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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橋旦曾堪布:不可改變的自然法則

作者:太橋旦曾堪布

不可改變的自然法則

不要以自己的分別念來看待因果的取捨,好好依照佛陀的法教及善知識的教言,謹慎遵守因果的規則,才能掌握生命的未來,才能做自己的主人。

佛陀說法四十九年,宣講了八萬四千法門,業及因果便是這八萬四千法門裡最根本的法、最重要的法。因果的法既深奧又廣大,什麽因會生出什麽果,我們凡夫是無法判斷、無法如理通達的,只有佛陀能遍知一切因果。但是我們需要掌握其最主要的原則是:善業是產生快樂的因,惡業是產生痛苦的因。

無論是輪回還是涅槃,都遵循因果規律——也就是人們常說的“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因果規律並非釋迦牟尼佛所指定的,而是客觀存在的自然法則。

佛經中說:“諸法因緣生,諸法因緣滅。”我們心中所有的起心動念也是因因緣和合而生,因因緣消散而滅,並非是你想讓它生起它就生起,或你想讓它熄滅它就熄滅的,我們只能觀照它的本質,而無法控制和主宰它。

無論你走到哪裡,白天還是黑夜,所到之處都會留下足跡。同樣地,無論你做任何事情,善業還是惡業,所思所想、所作所為都一一地在阿賴耶識裡留下印記。

火的本性是灼熱,這是自然規律,誰碰到火都會被燒到,這是客觀存在的。同樣,無論你相信還是不相信,造惡業就是會導致痛苦,行善就是會獲得快樂,這是不可改變的自然法則。

護佑生命、不殺生命是獲得健康長壽的直接因素;

布施財物、不偷他財是感到具足受用的直接因素;

行為端正、不行邪淫是家庭夫妻美滿的直接因素。

我們所造的惡業雖然不能確定會不會在今生遇到痛苦與不幸。也許我們仍然會富有、幸福,但這不代表今生所造的惡業在將來不用承受,更不表明因果不存在!只不過是“不是不報,時機未到”罷了。

善、惡的業因必然會導致樂、苦的果報。所以,即使遇到生命危險,我們也不要造作微小的惡業。因果不虛,哪怕細微的頭痛,也是來自惡業;哪怕一絲的微風,也是行善的結果,以及佛菩薩的加持。

如果你經常行善積德、精進修行,將來的你一定會感激現在的自己,這就是“自己是自己的救星”的道理;

如果你經常作惡多端、放逸懶惰,將來的你一定會怨恨現在的自己,這就是“自己是自己的仇人”的道理。

我們生活中的點滴離不開因果的現象,還有什麽理由不承認善惡因果的事實呢?

凡夫畏果,菩薩畏因。我們凡夫把行苦當成快樂,意識不到輪回是充滿過患的。在佛菩薩的眼裡,輪回沒有絲毫的快樂,無論是六道各自的痛苦,還是三苦,輪回充滿過患。

眾生在輪回中流浪與漂泊,無不是為了尋找幸福和逃避痛苦。然而由於凡夫眾生的無明,不懂得謹慎因果取捨,於是越是想要尋找幸福,就離幸福越遠,越是想要逃離痛苦,遭遇的痛苦就越多。

就像一個人對天空發脾氣,向空中吐了一口口水,但口水卻落到自己的臉上,最後受損的仍然是自己。我們在生存的過程中傷害他人的果報亦是如此,歸根結底還是自己受到巨大的損失與傷害。

聰明的人把種子播撒在良田裡,最終收獲的是豐碩的果實,有智慧的人將錢財用於利益眾生,最終收獲的是福德資糧。貪戀的人為了自私自利連自然環境都破壞,最終的惡報是天災,愚癡的人為了自己的幸福快樂毫無惻隱之心地傷害生命,最終的惡報是人禍。

如果你不希望將來墮落地獄、餓鬼、畜生三惡道,那麽從現在開始必須停止傷害一切有情眾生的行為,同時也要斷除殺害有情生命的惡念。

如今,人們對動物的傷害已經遠遠超過了我們在餐桌上所見到的。一些商人從深海中捕撈數以億計的小生命,從它們的身體中提取精華製成化妝品、營養品、保健品……食用、使用和販賣這些產品的人十分可憐,因果不虛,因個人的健康美麗而傷害其他生命,來世將會遭受無法想象的痛苦來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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