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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凍結24小時背後 :深圳百餘家P2P被誤讀

華夏時報(chinatimes.net.cn)記者肖君秀 深圳報導

10月19日早上,深圳百餘家P2P網貸平台提交了自查報告、股權被凍結一天之後,工商登記欄中股權已經解凍。一天之間,為何劇情出現了360度逆轉?

股權被凍結的“自豪感”

“我們平台也被凍結了,作為提交了自查報告的平台,這意味著監管層已經受理,並納入了備案流程,成為有可能首批通過備案的平台之一。”10月18日,查閱到公司股權被凍結,深圳某P2P平台高管對本報記者自豪地稱,這意味著平台拿到“身份證”的日子近了。

與這家平台一樣提交了自查報告並被凍結股權的平台有上百家,股權凍結時間為“2018年10月17日—2019年6月30日”。深圳網貸行業的人都知道,2018年10月17日,是深圳平台提交自查報告的截止時間點,2019年6月30日是P2P備案時間點。顯然,這批平台納入備案流程之中,部分可能首批通過備案,成為金融監管層認可的平台,自此與這個行業重重負面劃清界線。

10月18日,這些平台股權凍結當天,深圳市金融辦發布《深圳市整治辦關於嚴控P2P網貸機構工商變更的公告》,稱為防範P2P網貸機構通過惡意變更股權等行為侵犯出借人合法權益,深圳市網貸風險應對工作長官小組要求,互聯網金融專項整治期間,P2P網貸機構不得隨意變更股權、法人代表、高管、注冊地和經營地;已停止開展P2P網貸業務的機構,在妥善處理完存量業務,並向注冊地所在區遞交不再開展P2P網貸業務和退出P2P網貸行業的承諾書後,可依照相關程式申請工商變更。

本報記者了解到,深圳共有300多家平台遞交了自查報告,而深圳運營的平台有一千多家,提交自查報告的僅是五分之一左右。是否提交自查報告,被行業認為是一道“分水嶺”,即沒有提交自查報告的平台,基本上是離監管要求甚遠甚至是問題平台。而提交自查報告且被此次凍結股權的平台百餘家,標誌著備案倒計時跑前一小步,其中部分平台有望成為首批通過備案的平台,從而擁有監管層認可的網貸“身份證”。所以,這些平台為股權凍結而慶幸,有的甚至奔走相告。

多家平台在平台、微信公號上曬出自家股權被凍結的消息,比如一家平台在公號上稱“好消息!!、深圳已提交自查報告的P2P平台股權被凍結”。深圳一家大型平台披露稱,深圳市金融監管部門已經對平台業務及資產負債情況全面清查,現根據互金整治要求,各平台已經開始按要求進行整改,並上報自查報告;根據金融辦要求,互金重點平台整改期間,高管不允許辭職,不允許離境,直至資產處置完成,另外各平台股權將由法院進行凍結,限制轉讓交易。以上措施保護了平台投資者,打擊了惡意清盤的不良平台,請各位投資者知悉。

最近微信上流行“官方宣傳”,深圳更多的平台對這一消息進行“官方宣傳”。上述提交自查報告、股權被凍結的深圳P2P平台高管認為,一是嚴防平台出事跑路,惡意逃債,強有力地保護投資者;二是嚴防平台備案過程中“賣殼”,一些較為乾淨的平台有可能高價轉讓;三是備案審核的這幾個月中,平台繼續保持守法合規經營。

“總之,股權凍結對平台和高管產生一些不便,但是對投資者是真正的好事,股東和高管都要擔責,不可能一跑了之,出問題投資者有更多保障。”上述深圳P2P平台高管認為。

與問題平台混淆不清

然而,事情很快出現了反轉,市場的誤讀撲面而來,為此歡欣的平台鬱悶了。

10月18日下午,這些提交了自查報告、股權被凍結的平台高管,發現股權被凍結這一事件被迅速刷屏,並且自家平台與此前出事並被凍結股權的問題平台混為一談,原本以為可以借此“官方宣傳”自豪一下,誰知道反而與出事平台名單攪合在一起,一些不明真相的投資者對平台也產生了誤會:股權被凍結、高管被限制是平台出事了嗎?

“明明是一件好事,怎麽轉眼之間會變成這樣。” 上述深圳P2P平台高管自豪感消失,取而代之的是鬱悶,他需要不斷跟投資者以及外部去解釋,平台並非因為出事而凍結股權。

10月18日當晚,監管部門將《深圳市整治辦關於嚴控P2P網貸機構工商變更的公告》撤下。10月19日早上,提交了自查報告、股權凍結的平台,其工商資訊變顯示為“沒有凍結資訊”,被凍結了一天的股權已經解凍。

然而,此前出事的問題平台股權並沒有解凍,他們在工商登記中依然顯示為“法院凍結”,時間為“三年”,凍結的起始時間是平台出事後的時間,並非此次凍結的。

在上述深圳P2P平台高管看來,過往一些問題平台出事,慣用手法就是變更股權、甩鍋跑路,等到投資發現資金不能兌付,高管可能在境外過起富人生活,而監管和投資者變得十分被動,凍結股權、限制高管出境成為有力的抓手。

“深圳的P2P平台,在全國來說平台數量相對較多,但是並沒有出現巨額交易的平台出事,這與深圳采取科技手段、創新式監管有關,股權凍結監管掐得很準,不過被投資者以及市場誤讀,馬上因變而變,這就是深圳。”一位P2P網貸行業人士透露。

一場原本為保護投資者的措施,卻反而被投資者與市場誤讀。提交自查報告並列入備案流程的P2P網貸平台,被凍結了一天的股權又解凍了。

“進入備案流程的平台股權雖然解凍了,但是股東高管與監管層簽訂了承諾,備案期間股權不得轉讓的承諾並沒有改變。” 上述P2P網貸行業人士稱,事實上這些平台沒有主管部門的批準,去工商局很難自行變更股權。

深圳市成立了網貸風險應對工作長官小組,據悉,該長官小組包括了主管部門金融辦以及工商、法院等相關部門,對P2P網貸平台實行名單製管理。這種穿透式的監管方式,使得一些問題平台想要繞開主管部門、通過變更股權跑路實現“金蟬脫殼”,已經變得非常困難。

責任編輯:吳麗華 主編:冉學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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